原标题:用爱为生命续航内蒙古一消防员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日前,福建海事局、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港口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的通知》。作为全国首个覆盖全省沿海港口的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行动方案,明确通过加强全链条闭环管理,推动福建省沿海港口水域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公共接转处理设施建设,督促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有效落实,推动福建省沿海港口水域船舶水污染物实现“零排放、全接收、全监管”。
据福建海事局危管防污处周文庆介绍,船舶在装卸货、航行等营运过程中会产生对环境造成危害的污染物。船舶水污染物主要包括船舶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含有毒液体物质污水(化学品洗舱水)、船舶垃圾等,随意排放会对水域环境和生态系统会产生严重影响。本次“零排放”行动旨在推动形成由政府主导、行业监管的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接收服务项目,着力解决船舶水污染物非法排放、港口接收设施不足、船舶水污染物处置难等制约港口“安全便捷高效绿色”发展的难题。
该行动首次明确了海事机构、交通运输(港口)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住建部门的共管职责,明确了四个方面共16项具体举措,强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实现对船舶水污染物的闭环管理。在加强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的基础上,针对福建省部分港口存在的特定船舶水污染物难接收、难上岸、难处置的痛点和堵点科洛斯风云,对港口码头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能力建设、公共接转处理设施建设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海事管理机构加强船舶水污染物收集存贮排放的监管,港口管理部门督促港口码头按规定具备与其装卸货物的种类、吞吐能力相适应的接收能力并保持相关设施的有效运行,生态环境部门对船舶水污染物及危险废物实施环境监测,环卫、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对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实施监管。
12月3日上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白皮书”新闻通报会,发布《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白皮书(2020年至2024年)》,总结分析了该院近五年审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主要特点等,并公布两起典型案例。成立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小组《白皮书》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4年11月,该院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5件,判处被告人57人,其中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38件,未成年被告人案件7件;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643件,其中,排名前列的案由为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以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石景山法院经梳理调研,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占比高。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侵财类犯罪有所下降,但性侵类犯罪已经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突出问题,性侵类犯罪近五年审结29起,以猥亵儿童、强制猥亵、强奸为主。二、以互联网为犯罪媒介实施侵害的案件逐年增加。近五年来,石景山法院审结3起网络猥亵未成年人案件,审结5起网络结识未成年人线下实施性侵案件科洛斯风云,1起谎称出售游戏账号诈骗未成年人钱财案件。三、外部保护缺位,家长“监护不能”现象长期存在。此外科洛斯风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包括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与侵财类犯罪,其中寻衅滋事、诈骗、抢劫是排名前三的罪名,未成年人犯罪类型从传统的侵财类犯罪如盗窃、抢劫等,向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人身权利类犯罪如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犯罪转变,虽然犯罪过程中仍夹杂侵财行为,但未成年犯的主观目的正在由单纯的追求财物转向寻求刺激。石景山法院与石景山区教委签订法治共建协议,在全区50余所学校成立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小组,将普法宣传融入学校日常教育。石景山法院与石景山区妇联共同建立“相伴青春观护站”,聘请社会观护员开展社会观护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在近70件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开展该项工作,80余名未成年人从中受益,经社会调查观护的案件调解、撤诉率约55%,服判息诉率高达90%以上。12月3日,北京石景山人民法院新闻通报会现场。图源:北京石景山法院引导未成年人重回生活正轨新闻通报会上,石景山法院还公布了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和多方合力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复归社会的两起典型案例。第一起案例显示,未成年人孟某某系张某与孟某(北京人)之女。孟某某出生后,随母亲张某落户外地,后孟某以夫妻投靠入户为由,申请公安机关为张某与孟某某办理落户北京。派出所经核验相关证据,作出准予迁入证明,并为张某与孟某某办理入户,落户至孟某某祖父孟大某户内。户口迁入后,孟某某即与祖父共同居住至父母提出离婚诉讼。一年后,孟大某以派出所给孟某某及其母亲张某办理落户未经其本人(户主)同意为由,将派出所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派出所作出的户口迁入行为违法,应予撤销。 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夫妻投靠入户需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签名。孟某在为二人办理入户时,与张某系夫妻关系,登记行为具有事实根据,符合法律规定,遂驳回了孟大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孟大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石景山法院认为,本案是北京法院少年法庭推进“三审合一”后,审理的首例涉未成年人户籍登记纠纷行政案,也是行、民融合,“一揽子”解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 第二起案例显示,某日,被害人赵某某酒后与被告人李某(案发时未成年)在某小区相遇,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后赵某某用手扇了李某耳光,被告人李某遂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扎伤赵某某。经鉴定,赵某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李某判处刑罚。 据了解,案件办理过程中科洛斯风云,法官通过社会调查了解到李某系孤儿,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后续帮教乏力。为此,法院充分挖掘未成年人审判融合的工作优势,主动对接辖区帮教基地,委托司法社工对李某开展判后帮教,并帮助李某在爱心企业找到工作,由法院、社工、企业、帮教基地等共同对其进行监督和帮教。 帮教期间,针对李某出现的迟到早退、在社交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和图片、藏有违禁品等不良行为,法院积极会同团区委、派出所、街道等部门科洛斯风云,对李某进行诫勉谈话,并及时调整了帮教方案。最终,专职司法社工通过微信与李某保持日常联系,法院通过引导李某讨论违法犯罪小案例,团区委和街道通过监督考核李某每月完成十多个小时的社会服务等举措,帮助李某逐步提升法律意识,改变自身不良行为。在领到自己第一个月工资时,李某主动将其交给被害人赵某某作为赔偿金,并向赵某某鞠躬致歉。经过法院、社工、帮教基地等多方力量,历时 3 年的持续帮教,李某已重新回归正常生活。 (文中案例人物为化名)新京报吴淋姝 编辑 甘浩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