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被直播、理发被直播、健身被直播,甚至走在路上都可能被镜头对准,成为短视频素材……随着全民直播风潮兴起,一些商家、博主等借助短视频平台,在未征得被拍摄者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直播、拍摄,涉嫌侵犯肖像权,还可能带来其他风险。本版推出组合报道《一不小心“被直播”,“镜头侵犯”如何破?》,探讨“随手播”“随手拍”应遵循的法律边界,明晰商家、博主、网络平台等各方的责任。
根据《直播电商行业高质量发展报告(2023—2024年度)》蓝皮书,我国直播电商用户数量持续增加,截至2023年12月,用户规模达5.97亿人,占网民整体的54.7%。商务部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直播电商平台上来自各行各业的活跃电商主播数已达337.4万人。伴随直播经济走红丁海峰电视剧,普通民众可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播”,成为商家或是个人引流的工具。
崔丽丽还认为,商家直播行为应对参与人进行适当的商业付费,具体可由商家与顾客协商。如果消费者认为商家的直播行为侵犯了其相关权益,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情形严重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平台和监管部门也应对商家的直播加强监管,提供快捷有效的举报渠道,以停播或封禁账号等方式对商家进行警告或处罚。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商业直播规范发展,加强对消费者肖像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