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8.0

丹道至尊

导演:詹姆斯·卡梅隆

年代:2013 

地区:杭州 

类型:英国 合集 日本 泰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4日 02:15

原标题:帆果教育下店校长竟然大学刚毕业

家中有人,可快递员未上门,也没打电话沟通,而是直接将包裹放在代收点,物流显示“已签收”。双11期间,不少用户遇到了快递“不告而投”“被签收”的情况。新黄河记者11月18日从济南市邮政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针对快递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行为进行了密集处罚,仅本月至今就开出了9张罚单,涉及圆通、中通、极兔等多家品牌企业。

由于货物较重,离驿站较远,实在不方便,她拨通了快递员的电话。对方却说,平时都是放驿站,没啥不妥。无奈,该网友拨通了中通快递的官方客服,投诉了此事。日前,驿站工作人员联系到网友,送货上门。事情解决了,但该网友心里挺不舒服,“商家承诺送货上门,而且货物本身超重,快递员却不打电话联系用户,就擅自做主直接放到驿站,这种做法不合适。”

以11月12日发布的处罚案例为例,济南市邮政管理局执法人员接用户举报,通过济南韵易达快运有限公司系统调查发现快件单号为3201****2771的快件直接投递至智能快件箱或快递服务站,经询问,该企业未提前与用户联系擅自将快件放至驿站。济南韵易达快运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上述行为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规定。

“每天的派送量很大,每一单都拨打电话寻求同意的话,很耗时,而且工作日常常发生电话没人接或打不通的情况。”一位快递员表示,现实情况是,直接将包裹存至驿站或快递柜方便且安全。他表示,双11期间,每日的送货量在800票左右许大胆,如果从离开分拣中心准备派送的那一刻开始打电话许大胆,确认用户选择放驿站还是送货上门,每个电话按半分钟算,仅此举需要差不多8个小时,最后肯定完不成送货任务,到时候投诉会更多。

面对双11期间越来越多的快递企业“不告而投”行为,中国快递协会日前对此作出回应称,快递服务是民事履约行为,不管是上门投递还是投递到快递驿站、智能快件箱,只要快递企业与用户协商一致,都是可以的。办法的最新规定,不是要求必须上门投递,而是针对经常出现的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件投递到快递驿站、智能快件箱的情况,要求快递企业在投箱入站前征得用户同意。当然,征得同意的方式,不止人工打电话一种,也包括前置确认选项、智能语音呼叫等多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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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上刷到“控火术”相关视频后,海南网友杨阳也尝试进行了拍摄。“用打火机点燃纸后丢到空中,再把松香粉撒出去。”杨阳告诉央视网《新闻+》记者,最开始他使用的是面粉,尝试了4次全都烧到了手,“因为用面粉点燃会爆炸,无论有没有风都会烧到手”。后来,他改用松香粉撒向火焰,才成功拍出“爆燃”效果。考虑到该行为存在风险,事后杨阳已经将发布的视频删掉了。

广东网友李桐也在小区附近的广场上尝试拍摄“控火术”。她向央视网《新闻+》记者表示,松香粉结块、用量太少或者没扔准,都可能导致“控火”失败。“有一次为了耍帅,松香粉扔慢了”,瞬间燃起的火焰把李桐和视频拍摄者都吓到了,李桐的手也被烧了一下。湖北网友陆航也表示,拍摄“控火术”视频时是有些担心的。“火遇到面粉会突然扩散,怕烧到脸或者火落到衣服上。”

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消防工程系主任范传刚教授告诉央视网《新闻+》记者许大胆,“控火术”视频中瞬间产生的火球其实是粉尘爆燃现象,是可燃粉尘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遇火后快速燃烧的过程。“当面粉被撒向空中形成粉尘云,与空气的接触面积大大增加,遇火后就会迅速燃烧释放大量热量,同时体积急剧膨胀,形成爆燃。如果操作不当,容易引起呼吸道和表皮灼伤。”生活中很多常见的粉末,比如塑料粉、木屑,甚至是咖啡粉和奶粉都可能引起燃烧或爆炸。

范传刚教授表示,粉尘爆燃可能导致多种直接危险。“首先是释放大量热量。较高的温度会引燃附近可燃物,一旦火势失控就可能引发火灾。其次是产生冲击波。当人员距离起火点较近时,冲击波会对其生命健康造成巨大威胁;容易使密闭空间内沉积的粉尘扬起,引发更为严重的二次爆炸。最后,粉尘爆燃还容易引起不完全燃烧,产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如果室外有风许大胆,未燃尽的纸屑等还可能形成飞火许大胆,引燃周围的可燃物,导致火势蔓延。

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副秘书长王志强也认为,“控火术”的背后藏着较大的安全隐患。“‘控火术’的火焰难以控制,风向、风速等因素都可能导致火焰的方向和大小发生变化。拍摄过程中如果拍摄者操作不当,或者周围环境存在易燃物,很可能会引发火灾事故,尤其是在室内、商场、居民楼、公园等人员密集或存放易燃物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王志强副秘书长建议广大网友,不要盲目跟风模仿拍摄“控火术”视频,应该保持理性和谨慎,充分认识到其中的安全风险,不要为追求新奇和刺激而忽视了安全和责任。即便是专业的表演人员,在一些特定场所进行特殊类型的“控火术”拍摄时,也需要事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获得许可。“在公共场所、历史文化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进行拍摄,需要向当地的管理部门申请许可;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和爆破等特殊手段的‘控火术’视频的拍摄,还需要经过公安等部门的严格审批。否则,拍摄者和表演者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肖瑶表示,法律明确禁止在一些场所使用明火。“《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这类场所包括:生产、加工或使用可燃物质的场所,如木材加工、纺织、造纸等行业的生产车间;储存可燃物质的库房、堆场,如柴油库、食用油库、棉花库、麻制品库等;存放大量易燃商品的公共建筑,包括商场、超市、大卖场、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书店等。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造成严重后果。”

肖瑶律师提示许大胆,如果在拍摄视频的过程中导致其他人被烧伤,或者造成其他人衣物被烧坏等财产损失,点火者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在视频的拍摄过程中火势蔓延造成火灾,对社会安全造成了一定影响,点火者很可能要面临行政处罚,例如1到20天不等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失火罪等,根据量刑标准,可能面临不同的刑事责任。若拍摄者构成上述犯罪,发布视频鼓动他人放火的博主可能被认定为教唆犯,被按照共同犯罪处理。

范传刚教授认为,内容创作者在拍摄视频时,应明确标注必要的安全提示,帮助观众增强安全意识。“视频拍摄者通常是非专业人员,缺乏专业的防火、灭火的知识与技能,难以有效应对突发状况。若为了追求点击率而忽视安全底线,最终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同时,范传刚教授建议平台方加强对这类内容的监管,对具有潜在危险的行为进行有效警示,共同营造更好的网络环境。王志强副秘书长也建议,视频应准确无误地传达关于“控火术”的科学知识和正确操作方法,避免传播错误或误导性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