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1.0

丹道至尊

导演:陈可辛

年代:2014 

地区:日韩 

类型:其他 香港 台湾 印度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9日 03:18

原标题:#学生自杀事件

双十一期间,部分商家在详情页中设置了“霸王条款”,这些条款往往是商家出于便利而使用的格式条款最后的兵团,通过“排除管辖权”“签收即认可”“词义混淆”等方式模糊买卖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导致买卖双方地位失衡。一旦后续因商品质量出现纠纷,商家便会以相应条款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多起和“霸王条款”有关的案例,四中院以案释法提示广大消费者注意网购陷阱。购物纠纷只能在卖家所在地起诉?法院:不合理,增加了消费者维权成本小赵在网上给自己和朋友购买了一款减脂瘦身胶囊,没想到二人食用后都出现了头晕、心悸、干呕等现象。小赵仔细观察了这款瘦身胶囊的中英文标签,发现二者内容不一致,其英文标签中提到的一种处方药成分在中文标签中被刻意隐藏了,因此该胶囊并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小赵即刻向收货地法院起诉最后的兵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商家退货并退还货款2959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29590 元人民币。但小赵没注意的是,商品详情页上有一行“消费者保障及纠纷处理声明”,该条款称消费者因在该店铺购物引发的纠纷应在卖家所在地法院处理最后的兵团,因此卖家辩称该条款已经排除了买家收货地法院的管辖权。实际上,这样的条款给消费者小赵增加了应诉的困难。北京四中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系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最后的兵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都享有管辖权,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收货地可以作为合同履行地,因此买家收货地法院可以管辖该起购物纠纷。四中院表示,案涉胶囊销售页面上的“消费者保障及纠纷处理声明”条款系格式条款,排除了买家收货地法院的管辖权,不合理地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不合理内容,应依法认定为无效。在小赵不认可管辖条款效力,商家又不能证明就管辖事项已与小赵协商一致的情形下,该购物纠纷应由买家收货地法院管辖。最终,小赵与卖家的该起购物纠纷得以在收货地法院进行处理。该案主审法官王娟表示,部分网络商家在购物详情页中约定卖家所在地法院管辖或约定只能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等情形均属于“霸王条款”,这些约定在未与消费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当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诉讼权利的不公平、不合理内容。消费者在购物时,除了关注价格,还应详细浏览商品页面信息,避免因忽视了商家设置的不合理纠纷解决条款而陷入后续维权困境。消费者必须当面检查签收易碎快递?法院:过度加重了消费者注意义务小张在网上买了一台电视机,商品送达时,快递员因着急离开,未等小张当面签收就将快递直接放在他家门口并在快递平台自行签收。小张回家后看到门口的电视机,立马与商家联系询问安装问题,却被商家告知安装师傅生病无法上门最后的兵团,其申请的安装服务订单也被取消。小张无奈只能自行安装。电视机通电后最后的兵团,小张发现屏幕出现多条竖线,无法正常使用,随即与商家联系。商家称,商品详情页面已标明“买家需在快递员面前拆箱检验快递有无问题再进行签收,签收后概不负责”,而小张没有按商家要求当面开箱查看电视情况,因此对屏幕竖线问题不予负责。因协商无果,小张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全部货款。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卖家的格式条款中若含有“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的内容,该条款应认定为无效。网络上销售易碎品的商家往往会在格式条款中约定必须开箱检验后再签收,否则商品破碎的责任由消费者承担。但快递员系买卖合同第三方,不受商家及消费者的实际控制,该约定实际上加重了消费者的注意义务。且事实上该类约定还涉及运输服务合同内容,且增加快递员作为第三方人员的查验义务,免除商家的己方责任,不合理加重他方责任,实质上转嫁了商家因货物运输所产生的在途风险。最终,该案以调解结案,商家主动退还了相应货款。该案主审法官张勤缘指出,当前,很多消费者因为各种原因外出而无法当面签收快递,往往会让快递员将商品放在快递柜或家门口,同时物流信息也会显示“已签收”,但消费者此时并未实际查看商品情况。因此,商家不能仅仅凭借“签收即认为认可货物质量”这样的条款来规避自身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商家若想该条款产生效力,必须在与消费者达成交易约定时以显著、明确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关于该条款的具体内容以及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否则,此种格式条款不对消费者发生效力,其仍应就商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经营者对“保值换新”内容肆意解释?法院:仅从利己角度解释损害消费者利益小王在网上旗舰店购买了某品牌S系列某普通型号手机,在商品页面,商家宣传下一代S系列新机发布时可以补差价“保值换新”,且换新只要求“同品牌同系列型号”,并未限制款式。不久后,商家发布了新一代S系列手机,共包含从普通到最高级四款新机型。小王于是联系客服要求补差价更换新一代S系列高级型号手机,却遭到商家拒绝。商家表示,“同品牌同系列型号”应当理解为 “同品牌同系列同型号”,所以小王的手机原来是S系列普通型号,现在也只能换新为新一代 S系列普通型号。小王便将该品牌旗舰店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购机费用并给予三倍赔偿。一审法院认为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驳回了小王的诉讼请求。小王不服,提起了上诉。北京四中院二审认为,从文义解释来看,“同系列型号”不等于“同系列同型号”,“同系列”系对“型号”的修饰和限制最后的兵团,即“同系列”内的“型号”。可以理解为,新一代S系列的普通型号和高级型号均属于同系列下不同型号的手机,且与旧一代S系列普通型号同属S系列不同型号手机。此外,商家称旧一代S系列普通型号与新一代S系列普通型号为“同系列同型号”,但是,手机型号是手机制造商为区分不同产品而赋予的特定标识,小王所购旧一代普通型号手机与商家同意换新的新一代普通型号手机,在发布时间、机身、性能等方面均有明显差别,亦不属于同一型号,即不属“同系列同型号”。可见,商家所谓的“同系列同型号”也难以自圆其说。商家作为格式条款的制定者,如欲通过“同系列型号”的表述对“保值换新”服务的手机型号范围进行限制,应予以明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即小王提出的换机申请符合“同系列型号”的“保值换新”条件。但由于商家拒绝了小王的“保值换新”请求,已构成违约,最终法院判处商家退还小王购机所花费用,小王则退还手机。该案主审法官韩继先表示,当前网络上的商品型号众多,同类型的商品更新换代迅速,“XX代”“PLUS”等产品型号层出不穷的同时,商家还会推出“以旧换新”“保值换新”等优惠吸引消费者,但却通过格式条款对上述优惠条件的范围模糊表述,并在消费者提出质疑时肆意解释以实现对自己有利的目的。因此,商家就应当以清晰、明确、醒目的方式向消费者告知“保值换新”服务的具体内容、各项条件、限制因素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等相关信息,否则其对格式条款的解释在诉讼中将难以获得法院支持。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通讯员 张勤缘 张伟 刘津宁编辑 杨海 校对 刘越

原标题:时代少年团有你挑战

怀来客运站始建于1950年,后于1993年翻建改造。此后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建设,满足广大旅客乘车出行需求,客运站在2011年底迁址新建。新客运站占地面积44亩,实际使用面积28亩,总投资7600万;综合大楼建筑面积21300平方米,客运候车大厅面积1100平方米,大楼于2013年9月竣工投入运营。目前,客运站有职工69人。

因为第二天早晨要从东花园镇发第一班车,张磊只能在当地找一家小旅店凑合一晚上。小旅店环境不好,但价格便宜。房间里只有一张铁架子床,挨墙放着一个绿色塑料暖水壶,有简陋的洗手台,但没有卫生间。他坐在床上和朋友发语音,“跑了一天,从早忙到晚,拉了300块钱,一分钱也挣不上,就是白干。”说话的时候,张磊的声音听着有气愤也有无奈。

挣不挣钱得算细账,“换了新车后,一天跑下来,光车充电就得交100多的电费,每个月要给车站固定交3000元的承包费,平均算下来一天是100元,还有平均到每天50多元的车辆保险费,再加上30多块钱的饭费,杂七杂八算下来拉300元就是白忙活。”张磊说,之前的黄车,一天电费也就50多块钱,新车的电费大概是过去的3倍。

王志明跑沙城-下营线也和怀来客运站签了承包经营合同。每个月固定要向客运站交3000元的承包费,除此还有车辆保险费,平均一天50多元。每天车辆需要充电,一天的电费大概是130元-150元,整体算下来,一个月支出就要9000元,这意味着每天至少要挣到300多元才能保本。“天冷了电车费电,现在肯定比之前电费多。过几天更冷,300块钱(的花销)打住打不住说不定,有人没人也不好说。”

机动车行驶证上,张磊和王志明的车使用性质都是公交客运,隶属于怀来县汽车站城镇公交客运服务中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公交客运具有公益属性,实行低票价政策。以沙城-东花园线为例,50多公里的票价只有9元,中间实行阶梯票价。而使用性质被定为公路客运的客运车,同样距离票价却是公交车的两倍。“比如沙城到宣化也是50公里,但票价却是19元。”张磊说,公路客运有营运属性,营运车一般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澎湃新闻从怀来客运站了解到,为促进经济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活,2002年县里成立了怀来县汽车站城镇公交客运服务中心。当时开通了新能源公交线路23条,并将原有公交线路公交车陆续更换为新能源公交车。截至目前,公交中心共30条公交线路,111部纯电动公交车,设立营运站点402个,线路总行程729.4公里,沿途贯穿198个街村,36所学校及多个密集住宅区,集贸市场,机关企事业单位,几百家商业店铺,通达率达到92%,覆盖了全县乡镇。

张磊告诉记者,“县里跑公交的车都由政府出资购买,营运车是谁承包线路谁买车。”车的使用性质不一样,隶属的单位也不一样,“从机动车行驶本上看,我们就归怀来县汽车站城镇公交客运服务中心管,营运车归张家口通泰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管。和公交车不一样,具有营运属性的客运车几乎没有补贴,但如果首末站涉及乡村,也会有补贴。”

怀来客运站是连接京、津、山西、内蒙古的重要交通枢纽,是河北省县级二级客运站。怀来县客运站介绍,站内现有始发车辆92部,营运线路11条,过往线路7条,京畿公交线路2条,司乘人员76人。38部班线车辆2021年客运量:166765人次;2022年客运量:66393人次;2023年客运量:138608人次。

“合同中承包费倒是一分钱没少,还是3000元,不想放弃补贴,但如果不签合同就不能承包,只能签。”陈勇强说:“最早跑小黄车的时候,一个月也要交3000元的承包费,但因为每年补贴4万元左右,几乎能顶平,后来补贴少了,一年能给到一万八,但承包费相应也少了,合同上虽然写的是3000元最后的兵团,但车站实际每月收1500元。再到最后两年,补贴不给发了,还收承包费,很多人干不下去就不干了,车也交回车站了。”

澎湃新闻注意到最后的兵团,2023年12月15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上,怀来县交通运输局曾发布一份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公告称,根据优化线路方案,需购置新能源公交车96辆,其中第一标段城市版公交车38辆,第二标段公路版加装底仓新能源公交车58辆。然而在第二年的1月12日,怀来县交通运输局再次发布了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第一标废标公告,公告显示最后的兵团,因投标有效单位不足三家,予以废标。司机们领到的车,即第二标段公路版加装底仓新能源公交车。

此外,澎湃新闻还注意到最后的兵团,2023年10月9日,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各地要在确定服务标准并开展服务质量评价的基础上,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立并实施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运营成本核算和补贴补偿制度,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运营主体,及时拨付相关资金,鼓励先行预拨部分资金。对于因执行低票价、减免票、经营冷僻线路、保障重大活动、抢险救灾及其他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地方财政及时给予适当补贴补偿。

澎湃新闻从怀来客运站了解到,目前车站内公路客运占比为39%、公路公交占比为61%。或受疫情影响,过去三年站内收益情况并不好。记者从披露的相关数据了解到,2021年站内收入688.1万元,成本704.14万元,利润-16.04万元。2022年收入730.73万元最后的兵团,成本932.38万元,利润-201.65万元。2023年收入:1091.38万元,成本:1090.55万元,利润:0.83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最后的兵团,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年,怀来作为连接北京和张家口重要交通通道,从2015年开始,京怀两地开始开通公交专线,即京畿公交880路。相关人员介绍最后的兵团,目前,京畿公交880路共54部公交车,2021年客运量:206225人次(因疫情停发6个月),2022年客运量:13000人次(因疫情停发11个月)最后的兵团,2023年客运量:546000人次。

今年10月中旬,张家口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京津冀协同发展十年来,张家口始终把交通一体化作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开路先锋”,加快融入北京一小时经济生活圈。截至目前,京张衔接路网接口达到12个,包括铁路衔接接口4个,公路衔接接口8个。国道G234(2个接口),在怀来县境内分别与北京市延庆区、门头沟区对接;国道G110,在怀来县境内与北京市延庆区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