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6.0

丹道至尊

导演:张青峰

年代:2021 

地区:日本 

类型:强者 韩国 萌宝 其它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7:24

原标题:中国足协裁判管理部原部长谭海获刑六年半

户外徒步登山过程中发生意外,谁来对参与者的意外负责?参与者和组织者之间又如何分配责任?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当事人在徒步时偏离路线突发疾病意外身亡,法院最终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活动组织者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搜救5日后发现遗体 12月9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23年9月,某公司通过公众号发布户外运动活动信息,载明了活动路线、报名须知、活动守则、免责声明等内容。张某报名参加了由该公司组织的户外登山徒步活动,并交纳活动费用98元,包含交通、领队和保险费用。张某在报名信息的“户外经验”中描述:有一定户外经验和露营经验,去过东灵山徒步露营,徒步过喀纳斯、京西古道、鹿皮关长城等。 2023年9月10日,张某随团乘车至河北省怀来县天漠景区老虎背参加上述徒步活动。当日15时许,有团队成员发现了张某的红色背包,之后确认张某不在队伍中龙门客栈电视剧,团队成员在红色背包附近找寻张某未果。当日18时许龙门客栈电视剧,领队张某一报警。 2023年9月15日,经过公安、消防等人员在天漠景区老虎背的搜救,在老虎背西侧坡下20米发现一具男尸,家属确认为张某。法医通过勘查现场以及对死者尸表进行检验,排除他杀、自杀可能。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显示,张某直接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张某亲属认为,吴某、某公司作为本次徒步活动的组织者,张某一作为徒步活动的领队,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张某死亡结果龙门客栈电视剧,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张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584257元,并向张某的亲属赔礼道歉。 组织者和参与者责任如何分配?平谷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活动组织者与参加者之间的责任分配问题。首先,被告公司作为此次徒步活动的发起人,制定出行日期、路线、经费、召集人员汇合并安排车辆,且向所有出行队员收取98元的活动经费,具有一定营利性质。该公司作为活动组织者应对其组织的活动的安全性进行保障。在人员登顶休息后,公司未及时关注张某的身体状况,而是丢下张某让其等待后续队员,未尽到更高程度的注意义务,应对张某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张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龙门客栈电视剧,在参加被告公司组织的户外徒步活动中,应遵守该活动的组织安排,跟随领队统一行动。发现张某遗体时,其位置处于路线之外的西侧山坡密林中,偏离了活动组织的路线,且公安、消防等组织大量人员在徒步路线附近搜救了5天后才发现其遗体,说明张某当时偏离公司制定的徒步路线较远。且张某发现身体不适时,未及时向领队报告,从而导致死亡的后果发生,因此自身也存在过错,应自行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院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认定由张某自身承担主要责任,被告公司承担次要赔偿责任。本着妥善化解纠纷的原则,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该案以调解结案。 参与者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法官表示,参与登山徒步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时,参与者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活动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参与者人身损害的,参与者请求活动组织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案中龙门客栈电视剧,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对自己的生命安全承担主要责任,组织者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官提示,在进行户外活动时,参与者要合理考虑自己的身体情况,严格遵守活动组织规则,遇到身体不适等情况应及时与活动组织方沟通,以免发生危险。而活动的组织者也要仔细评估户外活动路线的危险性,随时关注参与者的身体情况,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根据实际户外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活动安全开展。 (文中人物为化名)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编辑 彭冲 校对 贾宁

12月7日下午,澎湃新闻记者在闲鱼上以“乐品”为关键字搜索,看到大量餐饮消费券、住宿消费券被挂出转让,有些卖家的标价为单券转让价格,有些则标注的是卖家需支付的总价。以1000元减300元的券为例,标价90元的是转让单券的价格,买家在消费后需支付的金额是消费总价减去300元,再加上券单价。标价830元的则是商家默认买家消费1000元整,在抵扣消费券后需买家支付的总金额,即券单价为130元。如买家实际消费金额超出1000元,卖家则会在买家支付费用时修改金额。

由于消费券绑定的是领券人账户,使用时也需要原账户,因此,购券人需要在消费结账时先把相应钱款转给卖家,再由卖家使用消费券代付实现满减。比如有卖家告诉记者,在买单时提前联系他,将结账金额告知他后再随便找个链接拍下后由其改价,记者对拍下的商品付款后,其会将自己的付款码发给记者,供当场扫码支付。当记者提出疑问,如果自己先付款给卖家,对方不付款怎么办?其表示“(如果不放心)那你可以不拍呀”。

为了实际测试,记者在该卖家处购买了一张标价45元的300元减90元消费券。随后,记者在一家餐馆消费了346元,付款时,使用此前已购买的“300元减90元”消费券后,需要付给餐馆256元。算上千分之六的手续费,消费券卖家让记者拍下了257.54元的商品链接,并发来付款码供记者当场付款。算上买消费券的45元,记者此次共花费了302.54元,实际节省了不到44元。

此外,上观新闻也于12月9日报道了上海区级消费券难抢的情况。报道称,有一批黄牛组织微信群上下线,通过虚拟定位软件展开异地抢券。针对浦东、静安两区区级消费券被黄牛转卖的问题,有关部门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答复多位市民,表示目前区级商务委与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正考虑联合打击。市民发现有类似违法犯罪的行为可以第一时间报警,避免违法行为扩大化。

具体到乐品上海消费券的闲鱼卖方,如仅是倒卖且数额不大的,则该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最高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倒卖的是伪造的消费券,且数额较大,超过10万的,则该等行为构成伪造、倒卖伪造有价票证罪,根据刑法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如通过倒卖限制买卖的消费券套现,扰乱市场秩序的,情节严重的可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原标题:穿浪前行!《数实融合的第三次浪潮》报告重磅发布

12月3日,崔丽丽收到了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去年9月23日出差杭州期间,崔丽丽入住酒店后被性侵,后经医疗机构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此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新京报此前报道,崔丽丽是天津某企业营销总监,性侵她的是公司老板钱军(化名)。2024年4月,钱军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之后崔丽丽到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历经4个多月收到这份《决定书》,崔丽丽说:“案件的刑事判决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这个工伤认定会让我活得更有尊严,证明我是因公受伤龙门客栈电视剧,公司需要为这个事情负责。”12月4日,崔丽丽就职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部长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对于津南区人社局对崔丽丽的工伤认定是否申请行政复议,“我们正在讨论,一周之后给她一个答复。”目前,崔丽丽正在跟公司确认停工留薪期。12月10日,崔丽丽告诉新京报记者,公司人力部长回复她“仍需要一两日等待最后大领导的确认”。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受访者供图被性侵后处于焦虑和抑郁状态性侵事件发生半个月后,崔丽丽无法继续在公司工作,她向直属领导请假在家休养。经历失眠、频繁做噩梦龙门客栈电视剧,并觉察到自己精神状态不好后,她到天津的两家综合性医院就医,被诊断为焦虑和抑郁状态。但在医生问诊时,她始终无法告诉医生自己真正发生了什么,“被强奸”这个词让她难以启齿。崔丽丽认为,自己被性侵以及因此受到的精神伤害均属于工伤。“事情发生在我出差期间,而且是在商务宴请中为了履行工作职责喝的酒。”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在那场酒局上,钱军曾给她发信息称“你陪着多喝点”。商务宴请酒局中途,钱军(化名)给崔丽丽发去的微信聊天记录。 受访者供图2023年12月,在性侵案件进展的同时,崔丽丽曾电话询问津南区人社局工伤申报流程,但被告知因涉及刑事案件,需等待案件结论认定后再来申请工伤。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24年4月2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强奸罪判处钱军有期徒刑四年。在民事赔偿方面,崔丽丽拿到经济损失3000元,这些钱是相关医疗费用和就医所需要的交通费。4月18日,公司的人力部门通知崔丽丽,因未遵守公司请假制度且无故旷工,属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她被解除了劳动合同。这是事发后,公司与他第一次正式交涉。同日,崔丽丽走进津南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她希望“公司需要为这个事情负责”。明确创伤后应激障碍与性侵事件有关崔丽丽告诉记者,第一次到津南区人社局申报工伤时,她被告知,抑郁、焦虑的诊断和治疗需要在人社局指定的三安(安定、安宁、安康)医院诊断。而此前,她只在综合性医院的精神科问诊。4月23日,崔丽丽重新到天津市安定医院接受治疗。7月9日 ,经过两个半月12次的治疗后,经专家会诊,崔丽丽被诊断患创伤后应激障碍。崔丽丽的诊断证明。 受访者供图一周后,崔丽丽带着诊断证明到津南区人社局申报工伤,津南区人社局向其出具了工伤受理通知书。9月3日龙门客栈电视剧,崔丽丽接到了津南区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时限中止”的通知。通过电话询问,她得知需要先到人社局进行“伤与非伤鉴定”,即鉴定创伤后应激障碍是否为性侵事件直接导致。因鉴定专家可预约的时间不确定,暂时中止认定时限。经过再次鉴定,11月7日,崔丽丽收到“伤与非伤鉴定”结论通知龙门客栈电视剧,明确创伤后应激障碍与性侵事件有关。针对这一结果,人社局询问公司意见,公司未对此提出异议。直至12月3日,崔丽丽收到了津南区人社局的《决定书》。津南区人社局认为龙门客栈电视剧,崔丽丽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四条(五)项之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被认定为工伤后,崔丽丽联系公司确认停工留薪期,公司称将在12月10日给予回复。12月10日,崔丽丽告诉新京报记者,公司人力部长回复她“需要等待最后大领导的确认”。崔丽丽称,她不认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她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公司请假制度,也没有旷工,在停工留薪期确认后,将就被公司辞退一事提起劳动仲裁。专家:当地人社局对“伤害”的理解,符合立法本意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姜颖表示,在目前的工伤认定中,很多精神类的疾病很难判断跟工作有无关系,但在此案中,女员工的发病原因比较明显,有证据证明创伤后应激障碍和性侵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就可以认为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侵害。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门类的划分中,也包含了精神科目,应当认为只要伤害结果与其受到的暴力伤害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即符合认定工伤的要素。姜颖认为,此案件中,当地人社局对“伤害”做了扩大式的理解,对于工伤的认定,“是有进步意义的。”姜颖进一步解释龙门客栈电视剧,从狭隘角度理解,在现有的工伤认定中龙门客栈电视剧,典型工伤是指在一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到事故伤害或意外伤害,比如交通事故、砸伤等。而在此案中,性侵犯罪能否等同于事故伤害?姜颖认为,当地人社局认定了员工在出差工作期间遭遇刑事犯罪,也是一种事故伤害。对此,姜颖表示,“当地人社局的认定中对‘伤害’的理解,是更符合立法本意的。工伤认定以及《工伤保险条例》这个制度的设计,本身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为了工作进行期间的人身安全、生命健康等。”另一方面,姜颖认为,职场性侵事件中,雇主利用上下级的职场关系对下属进行性侵,对女职工的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这种认定对女性权益的保护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莹曾代理过多起职场性侵官司,在她的经验里,职场性侵的维权本身存在困难,在此案件中,“崔丽丽打赢了性侵官司,她是幸运的,被性侵后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能被认定为工伤,也是一个突破。”新京报记者 赵敏编辑 杨海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