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4.0

丹道至尊

导演:郭光俊

年代:2017 

地区:北京 

类型:复仇 台湾 悬疑 悬疑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30日 15:13

原标题:[网连中国]从“小模式家庭追思”到“鲜花换纸钱”,文明祭扫各地有新招

答:自1984年设立第一批海事法院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经过40年的发展,中国海事审判从无到有,由弱到强,积极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海洋强国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已成为中国涉外审判的闪亮名片。在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时间节点,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布首批海事审判专题指导性案例,既是40年海事审判的经验成果,也是推动健全具有中国特色、顺应国际趋势的海事法律制度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意义。总体看,本批指导性案例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案件类型多样。本批指导性案例涵括范围较广,涉及实际托运人责任、承运人提单批注、海难救助费用支付、海事赔偿责任限额的确定、涉外船舶碰撞案件法律适用以及互惠原则的适用等方面,关系航运、贸易、港口建设等领域,具有鲜明的海事特点,专业性强,对于集中解决海事审判中带有普遍性的疑难争议问题、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具有指引意义。

一是通过司法案例彰显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化程度。海事审判专业性强、涉外因素多、法律适用国际化程度高。海商法属于民商事特别法,如何与民法典、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相关法律衔接适用楚留香新传郑少秋版,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S航运有限公司申请承认外国法院民事判决案明确适用“法律互惠”原则承认外国法院民事判决的审查标准,解释了民事诉讼法互惠原则的适用规则,对促进国际民商事判决跨国执行具有重要意义。环某船舶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诉天某财富有限公司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准确解读海商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四十四条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体现中国法律的域外适用,彰显中国海事法律的国际影响力。

二是通过案例指导减少海商法适用中的分歧。海商法作为调整海上运输关系与船舶关系的特别法,在起草过程中充分借鉴吸收了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外国法律的有益经验,具有专业性、特殊性和国际性等特点。由于制定时间较早,加之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司法实践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存在一定分歧楚留香新传郑少秋版,影响了裁判尺度的统一。新某航运有限公司诉中国机某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在海商法立法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契约托运人与实际托运人的责任区分,明确实际托运人不承担目的港因无人提货产生的费用与风险,有利于保障海商法正确、统一适用。东莞市丰某海运有限公司诉东营市鑫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海难救助纠纷案明确了同一船舶所有人的船舶之间进行救助时,参与救助的船舶应当视为独立救助方,其获得的救助款项不因遇险船舶对海事事故的过失而被取消或者减少,对于丰富《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的解释原则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常州宏某石化仓储有限公司等诉宁波天某海运有限公司船舶触碰损害责任纠纷案准确理解国际公约的立法本意,厘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中优先受偿的限制性债权范围,在对港口、航道等设施优先保护的同时,也体现了与其他海事赔偿请求权人利益的平衡。海商法第十一章采用了海事赔偿责任限额“双轨制”,对我国从事沿海运输与沿海作业企业给予扶持和保护,但司法实践对相关规则存在不同认识。对此,南京华某船务有限公司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准确理解立法原意,明确同一海事事故中当事船舶适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有利于统一人民法院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额“双轨制”的司法裁判尺度。

三是通过案例指引持续规范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活动。海运是全球供应链的核心,全球90%以上的货物是通过海上运输完成的。我国既是贸易大国,也是航运大国。在我国海事司法实践中,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占比很高,通过指导性案例明确裁判规则,有利于更好地引领和规范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活动。承运人签发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核心环节,提单记载所形成的证据效力对于海上货物索赔至关重要。对此,某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帕某海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明确了承运人对于货物表面状况是否正确批注的判断标准,对于规范承运人签发提单行为、维护海上货物运输交易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答:我国现行海商法借鉴了《汉堡规则》关于托运人的制度设计,将实际交付货物的托运人与契约托运人均纳入“托运人”的概念之中,但并未对两种托运人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具体义务、责任作明确区分。遵循立法精神,人民法院对此不断探索并取得了积极成果,为法律制度完善积累了司法经验。目前正在起草的海商法修订草案已将实际托运人权利义务作为讨论和修改的重点。

我国出口货物大多采用FOB价格条件成交,国内FOB卖方在向承运人交付货物后,无法根据运输合同控制在承运人掌管下的货物,如果在交单结汇环节出现障碍楚留香新传郑少秋版,收货人拒付货款楚留香新传郑少秋版,则该卖方很可能面临“钱货两空”局面。为保护FOB价格条件下卖方的利益,海商法将其规定在运输合同“托运人”的概念之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FOB卖方有权请求货运代理企业交付其取得的提单作出规定,以便FOB卖方能够在买方付款前控制运输中的货物。然而,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常见的目的港无人提货纠纷中,承运人为弥补损失,有时并不向与其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契约托运人(FOB买方)主张权利,而是转而向交付货物的实际托运人(FOB卖方)主张权利。对此,司法实践中裁判标准并不统一。

本案准确适用海商法第四十二条关于托运人的规定,对实际托运人与契约托运人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责任予以区分,即:在收货人没有向承运人主张提货或者行使其他权利的情况下楚留香新传郑少秋版,因目的港无人提货而产生的费用和风险应当由契约托运人承担楚留香新传郑少秋版,而不应由实际托运人承担。这就公平合理地界定了承运人与契约托运人、实际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类案裁判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答:海难救助制度是海上运输中古老的法律制度,也是海商法中特有的法律制度。海难救助制度以公平、公共利益和鼓励救助为基本原则,以救助报酬的关系为核心内容。在民法领域,船舶不是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但在海商法领域,不能完全按照传统民法的思路处理海难救助案件。我国海商法第九章海难救助制度是参照《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制定的楚留香新传郑少秋版,吸收了传统的海难救助法原理和原则,故对相关条款的理解应当充分考虑公约的立法本意和海难救助制度的特点。为了鼓励同一船舶所有人的船舶参与海难救助楚留香新传郑少秋版,避免不公平地剥夺施救船员应得的救助款项,以及公平对待各船舶保险人的利益,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了同一船舶所有人的船舶之间的海难救助同样可以产生救助款项请求权。但是,如果被救助方对造成海难救助的事故负有责任,救助方的救助款项是否因其与被救助方为同一船舶所有人所有而应当被取消或者减少,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一种观点认为,被救助的货主有权依据该条规定取消或减少向救助方支付的救助款项;另一种观点认为救助方的救助款项不应被取消或减少。因此,本案一、二审判决结果截然不同。本案再审审查裁定在维持二审判决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了救助方获取救助款项的理由和依据,明确了在同一船舶所有人的船舶之间进行海难救助的情况下,参与救助的船舶应当视为一个独立的救助方,只要该船舶不存在海商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其救助款项不应当因与其属同一船舶所有人的遇险船舶在海难事故中的过错而被取消或者减少。

需要说明的是,海难救助纠纷通常涉及船方、货方、保险人、救助人等多方主体利益,涉及关联纠纷包括船舶碰撞、海上保险、海上货物运输等多种类型,可能涉及诉讼、仲裁等多种争议解决方式,并可能存在不同的管辖法院。人民法院在受理其中部分纠纷后,不能就案办案,应当秉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理念,争取在审理或者执行阶段采用一揽子解决的方式实质性化解所有矛盾纠纷,避免“一案结、多案生”和“程序空转”,减轻当事人讼累,体现海事司法促推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

答:本案是一起申请承认英国法院民事判决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若该国与我国之间有相关国际条约的,依照条约审查;没有条约的,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互惠原则是国际私法中平等互利原则的具体体现。对于如何查明互惠、如何适用互惠原则,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司法实践采取较为保守的“事实互惠”立场,对互惠原则的理解和掌握都是以对方国家是否曾经承认和执行过我国法院判决为判断依据。该实践标准客观上导致的结果是,与我国未签订国际司法协助条约的国家楚留香新传郑少秋版,如果没有承认人民法院判决的先例,该国法院的判决可能无法在人民法院得到承认和执行。

本案确立了与“事实互惠”不同的“法律互惠”原则和标准:即便没有承认和执行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的先例,只要根据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所在国的法律楚留香新传郑少秋版,其承认和执行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与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实质相同或者更为宽松,就可以认定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在同等情形下可以得到该国法院的承认和执行;如果该国没有以不存在互惠关系为由拒绝承认和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先例,就可以认定我国与该国存在法律上的互惠关系。此案确立的原则有力推动了互惠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新发展,对类案处理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同时,本案营造了健康向好的判决跨境执行环境,进一步增强了我国同世界各国间的司法协助互信基础。此案裁定后,英国法院也承认和执行了我国法院的2个民事判决。

一是要进一步推动完善海事法律体系建设。海事审判取得的成就与我国海事法律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密不可分。随着时代的发展,海事司法实践中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海事法律制度不断提出新的需求。2024年11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提请的海商法修订草案。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修改也已经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的第二类项目并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起草。最高人民法院将充分运用海事审判丰富的实践经验,继续积极参与海商法修订,深入推进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修改重大疑难问题研究,加快修订草案的形成,推动健全具有中国特色、顺应国际趋势的海事法律制度,更好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需求。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审判指导、提升审判质效。指导海事法院及各高级人民法院严格落实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规定,准确把握本批专题指导性案例的要旨和精神,切实做好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与之同时楚留香新传郑少秋版,要围绕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法律适用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调研,适时出台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用足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审判管理,明确裁判标准、统一裁判尺度,不断提升海事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

原标题:美国拖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年费 资金问题引发关注

2024年是中国癌症基金会成立40周年,11月23日,在基金会成立40周年论坛活动中,中国癌症基金会全国癌症科普与健康传播协作组(以下简称“协作组”)成立大会暨首届中国癌症基金会科普论坛成功举办。中国癌症基金会副理事长付凤环担任协作组组长,她表示,希望各方携手开启癌症防治科普的新篇章,为实现“健康中国”目标添砖加瓦。协作组将开展系列工作,推动肿瘤防治大力发展据悉,协作组由中国癌症基金会前任理事长赵平、现任理事长张勇担任顾问。会上,张勇发表致辞,为协作组的未来工作指明方向。中国癌症基金会理事长张勇致辞。 受访者供图会上,中国癌症基金会副理事长柯杨宣读了关于成立协作组的决定。中国癌症基金会副理事长柯杨宣读关于成立中国癌症基金会全国癌症科普与健康传播协作组的决定。受访者供图协作组由中国癌症基金会副理事长付凤环担任组长,中国癌症基金会副秘书长赵全年、中国癌症基金会副秘书长支修益、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教授刘雨桃、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胰胃外科主任医师田艳涛担任副组长。协作组成员。 受访者供图此外,协作组成立大会还为30家协作组科普基地颁发基地牌匾,为全国32位指导委员会专家、117位科普与健康传播专家颁发聘书。成立大会为30家协作组科普基地颁发基地牌匾,为全国32位指导委员会专家、117位科普与健康传播专家颁发聘书。 受访者供图协作组组长付凤环在主旨发言中明确了协作组未来的工作重点和目标。她介绍,协作组将开展系列工作,推动肿瘤防治工作的大力发展。一是实施医生科普能力提升计划,组织专业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医生的科普技巧和表达能力,更好地将专业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科普内容,为患者和公众提供准确实用的信息;二是开展肿瘤科普患者教育,倾听患者的声音,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惑,通过访谈等多种形式,为患者答疑解惑,了解最权威最前沿的诊治知识;三是推进科普基层行活动,走进社区、农村、学校等,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将癌症防治的科普知识送到最需要的地方,通过举办讲座、义诊、发放科普资料等形式,提高基层群众的防癌意识和健康素养。协作组组长付凤环。 受访者供图多位专家和抗癌明星发表演讲,鼓励患者积极向上在主题演讲环节,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胸外科教授郑于臻以“当医生遇见自媒体”为主题发表演讲,鼓励更多临床医生利用新媒体提升沟通质量,共同推进医疗服务的人性化和高效化。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胸外科教授郑于臻。 受访者供图北京大学肿瘤医院胸部肿瘤内科教授赵军以“肺癌数字化管理策略及应用”为主题发表演讲,清晰介绍了数字化在肿瘤治疗中的重要价值。北京大学肿瘤医院胸部肿瘤内科教授赵军。 受访者供图协作组副组长田艳涛则以“十年科普路,酸咸苦辣甜”为题,通过真实案例展现科普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对肿瘤患者的实在帮助,探讨如何通过创新科普形式更有效地提升公众对肿瘤的认知与预防意识,同时对临床医生科普工作给予指导,也鼓励更多媒体加入肿瘤防治队伍中。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胰胃外科主任医师田艳涛。 受访者供图会议还特别邀请抗癌明星刘中域,以“直面癌症,不惧挑战,笑对人生,拥抱希望”为主题,讲述了他确诊淋巴瘤后的无助、治疗中遇到的困难以及后续战胜病魔的抗癌历程。他以自身经历树立榜样,鼓励肿瘤患者乐观抗癌,抱团取暖,积极向上。抗癌明星刘中域。 受访者供图青年医生带来脱口秀,生动科普专业知识在跨界对谈环节,嘉宾们围绕“跨界合作,共创肿瘤防治新生态”这一主题展开讨论。协作组副组长刘雨桃分享了在肺癌治疗中,如何为患者定制合适的方案,助力患者获得更好的预后效果;贝达药业副总裁史赫娜讲述了贝达作为国产原研药的头部企业,在减轻肺癌患者负担、提高治疗效果方面所做的努力,以及为肿瘤患者助力的长远规划;振东药业总裁李安平介绍了中药在抗肿瘤治疗中的作用,以及对肿瘤患者的助力计划;数字化专家薛强分享了数字化在肿瘤防治中的应用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嘉宾围绕“跨界合作,共创肿瘤防治新生态”展开讨论。 受访者供图TopMD肿瘤患者教育平台创始人、《约吧大医生》主持人子琳为这一环节主持人,在对话医、媒、药、数字化行业专家之外,也讨论了媒体对于肿瘤防治科普知识传播的重要作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胸外科医生邓友君和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GCP中心医生国斯颖带来了青年医生脱口秀。 受访者供图在“我的讲台我做主”环节,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胸外科医生邓友君和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GCP中心医生国斯颖带来了青年医生脱口秀,以独特的方式生动形象地传播了复杂的肿瘤科普知识,展现了青年医生在肿瘤科普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作用。新京报记者 左琳编辑 彭冲 校对 刘越

栾爱萍介绍,常见的菠萝果实从开花到成熟,其果皮会经历一系列的颜色变化:菠萝刚开花时,果实呈现红色,随着花朵的凋谢,果实颜色逐渐变为深绿色、浅绿色,最终成熟时变为黄色。这一过程主要是色素的代谢变化,也是菠萝成熟的标志。然而,红皮菠萝则不同楚留香新传郑少秋版,它在生长过程中始终保持红色,不会像传统品种那样在成熟时变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