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一批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其中,榆林市靖边县某中学因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执法人员之后再次进行现场检查抽检发现,该校食堂使用的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属拒不改正的行为,最终该校被罚款6000元。
2024年7月11日,铜川市印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小学进行现场检查时,对该食堂正在使用的生花生米进行抽检。检验显示酸价(以脂肪计)(KOH)[4.7mg/g]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标准指标:≤3mg/g)。该食堂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执法人员依法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电视剧秋霜,并罚款20000元的处罚。
2024年9月20日,汉中市城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小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食堂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月调度内容不全;食品留样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称重记录;“三防”设施不到位,操作间入口未安装挡鼠板,操作间水池排水管接口处缝隙过大,操作间北侧窗纱钢网孔径过大;未落实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反食品浪费等相关知识培训。执法人员依法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