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起因还得追溯到2004年,轩某某以口头协议的形式将自己位于某林场的17亩土地转包给王某某夫妻,按年给付土地承包费。直至2015年,王某某夫妻突然以土地是在他人处转让来的,拒绝给付轩某某土地承包费。协商多年无果,无奈之下轩某某于2022年诉至延寿县人民法院,法院判令王某某夫妻退还土地并赔偿耕种土地损失。2023年轩某某申请强制执行,赔偿款虽已执行到位,但王某某夫妻拒不履行退还土地义务,因其行为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法院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王某某夫妻相关拒执线索。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我在垦丁天气晴,轩某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某夫妻赔偿2023年强行耕种土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