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汪文庆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背组织要求,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兼职取酬;利令智昏、退而不休,热衷于站台牵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原任职务影响力为他人在业务承揽、申报用地指标等方面谋取利益马向阳下乡,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汪文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马向阳下乡,决定给予汪文庆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