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铁4号线塘桥站一处自动售货机前,澎湃新闻随机选择一款商品后,售货机显示支持手机移动支付客户端扫码和现金两种支付方式。在站台一台名为“友宝”的自动贩卖机旁,工作人员正在整理柜内货品。记者注意到,该设备柜体显示“刷脸/扫码开门,开门结算”。工作人员表示,该机器是新机器,“根据近期接到的通知,刷脸功能要关闭。”
11号线龙耀路站、12号线提篮桥站、9号线陆家浜路站、6号线东方体育中心站等多处地铁站点的自动售货机,均弹出微信和支付宝二维码供消费者扫码支付。这些售货机外观简洁、支付操作简单,无需进行复杂的绑定等步骤。龙耀路站一台农夫山泉自动售货机柜体更是贴心地显示“本机推荐微信、支付宝购买”,为消费者提供更明确的支付指引。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风虎表示,刷脸支付作为一种新兴的支付方式,虽然提供了便利性,但也增加了个人敏感信息暴露的风险,例如刷脸支付需要对用户的面部特征进行数据采集和存储,这些个人信息数据可能会被他人非法获取,从而导致用户面临人脸信息泄露的风险。不法分子甚至可能利用这些泄露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人脸信息进行复制或者伪造,从而采取冒用身份的方式实施犯罪行为洗冤录1,进而给用户的人格尊严乃至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害。
10月25日,在位于上海静安区的金鹰国际购物中心的“Sense Mart Go”自动售货机前,澎湃新闻发现,该机器显示屏显示可用微信和支付宝支付。点击“扫码支付”后,机器显示“点击开门选购商品,关门即走自动结算”。点击“开门购物”后,出现“申请获取并验证你的手机号”提示,此时有两个选择,一是被机器获取微信绑定的手机号码,二是“不允许”被获取手机号码。
世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新锐认为,相关企业在处理人脸识别信息时,要向消费者告知处理面部识别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并就处理面部识别信息取得消费者的单独同意。同时对数据的存储、传输采取特定的安全技术措施,避免发生数据安全事件。而作为消费者,应避免在安全技术能力有限的服务商平台使用刷脸支付功能,如果已经开通刷脸支付,可以选择关闭“刷脸”支付,或向服务商撤回同意要求其删除相关信息。
“其实不必‘谈人脸色变’,关键是要有正常的安全标准,保障相关技术的妥善使用。”刘晓春呼吁,未来能有第三方验证工具,让用户可以查看个人信息使用情况,类似手机查杀病毒的操作。同时,也期待有政府主导或第三方进行的安全审查评估,并披露相关信息,如对市面上涉及“刷脸”的经营者进行整体情况检测洗冤录1,通过这种方式为用户提供更加充分的信息洗冤录1,建立消费者的信任和安全感。
刘杰则表示,上海及时发现了自动售货机过度索取个人信息的问题,并迅速推动整改洗冤录1,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使这一司空见惯的“小事儿”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这本身也是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的必要环节。只有让更多的公民意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让更多的企业意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感、让更多的监管部门意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紧迫性,才能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成为理所当然的“小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