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9.0

丹道至尊

导演:田沁鑫

年代:2015 

地区:欧美 

类型:英国 印度 悬疑 复仇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30日 13:28

原标题:《山水之间》艺术展即将在泰晤士1号举办

“郎”标之争引发社会关注,多位知识产权领域专家针对一审判决作出点评。近日,四川泸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贵州夜郎古酒公司侵犯四川郎酒公司“郎”商标专用权,认定“夜郎古酒”完整包含“郎”并且与“郎”商标字体近似,构成不正当竞争,需向四川郎酒公司一方赔偿经济损失1.96亿元并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带“郎”字。

首先,夜郎古的商标是由商标局、知识产权局授权的,法院没有绕过撤销的权力。“郎”是注册商标,“夜郎古”也是注册商标。郎酒公司要告夜郎古酒业侵权之前,应该先向商标局请求撤销“夜郎古”商标,撤销之后才能告它侵权。换句话说,国家相关机构批准一个商标注册了,有合法使用的权益了,一审法官是不能认定它侵权的。把这个前提弄清之后,别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实体上,“夜郎古”与“郎”不会产生混淆。 “夜郎古”的文字标识主要是凝聚了悠久历史底蕴与文化沉积的“夜郎”,消费者看到后会情不自禁地首先就马上想起了“夜郎自大”的典故及含义。因此很少有人先从中剥离突出“郎”一字的含义。所以,即使都是白酒,“夜郎古”与“郎”两者至多会引起一些联想,但消费者不会将两者混同产生混淆。而产生混淆才会构成注册商标侵权,才会构成因商号混淆的不正当竞争。

程序上,法院审理本案不符合相关法律规范。2011年,国家商标局曾针对郎酒对“夜郎古”商标的异议作出裁定:一方面认定“夜郎古”商标与“郎”商标未构成近似,另一方面认为郎酒公司主张夜郎古公司恶意注册其驰名商标证据不足。“夜郎古”与“郎”两个现行有效注册商标之间的纠纷,相关争议国家商标局也曾有过的行政裁定结论。

同时,判决书87页还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原告以他人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与其在先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花花世界花家姐全集,告知原告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申请解决。但原告以他人超出核定商品的范围或者以改变显著特征、拆分、组合等方式使用的注册商标,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上述条款已于2023年改为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案明显不存在“超出核定商品的范围或者以改变显著特征、拆分、组合等方式使用的注册商标”情形,判决书认为这是改变了“夜郎古”白酒类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借此将依法原应先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受理解决的案件,收归庭下,揽案管辖;并且进一步作出了与原国家商标局的结论截然相反的且巨额判赔的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关于损害赔偿的计算核心是对“商标贡献率”的确定。一方面,本案被诉行为并非“盗版型”侵权,被告使用的标识“夜郎古酒”“夜郎春秋”对白酒销售的贡献率与使用标识“郎”对白酒销售的贡献率不可能等同,因为被诉行为无论如何都无法产生令消费者“导致混淆”的效果;另一方面,对于不同类型的商品或服务来说,商标对销售获利的贡献率是有很大差异的,即便是驰名商标,如何衡量商标能够为商品或服务所带来的增量收益,这是会计学和商标法上极难的问题。

首先,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是“夜郎古酒”标识与“郎”注册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并导致公众混淆?对此,法院应当整体比较,并从拥有一般注意力和认知程度的普通白酒消费者的角度出发作判断。换句话说,应该提出并回答如下问题:对比原被告生产相关酒品的外包装,“郎”和“夜郎”、“夜郎古”等在普通白酒消费人群之间会被认为近似和产生混淆吗?

从相关照片出发,“夜郎”中的郎字从字形上看没有突出隔离使用,反而从语义上与“夜”字紧密凝结在一起花花世界花家姐全集,普通消费者很容易想到“夜郎自大”的典故,从而将两字视为一体,不作拆分。所以“郎”和“夜郎”“夜郎古”等既不构成近似,也不容易引起混淆。考虑到裁判示范效应,如果按照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了“夜郎古酒”完整包含“郎”字并且与“郎”商标字体近似,那么“郎”字商标作为一字商标的保护边界在哪?保护范围是否会溯及整个“郎”字及所有含“郎”字词组?这些都是值得进一步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其次,原国家商标局也曾就“夜郎古”与“郎”两个现行有效注册商标之间的纠纷作出过未构成近似的行政裁定结论,但一审法院的判决引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一条第二款关于案件管辖权的规定,认为“夜郎古酒”的使用存在“超出核定商品的范围或者以改变显著特征、拆分、组合等方式使用的注册商标”情形,从而受理本案并得出与商标行政主管机关之前行政裁定相反结论。我认为一审法院是否应当受理本案值得商榷,因为“夜郎古酒”的使用并没有超出核定白酒商品范围,也没有改变“夜郎古”白酒类注册商标的显著特征。

原标题:新华社消息|今年前10月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

11月25日,牡丹江市气象台发布降雪预报。为有效应对恶劣天气,牡丹江公安交警部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城区各交警大队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将清障车辆提前部署在关键路段花花世界花家姐全集,以便迅速开展救援和拖移工作,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同时,交警在易结冰路段备勤,随警车备足融雪剂和防滑料,特别是桥梁、匝道、涵洞、陡坡等易结冰位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融雪除冰作业。

降雪期间,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市区路网结构特点,全力开展重点路段花花世界花家姐全集,特别是10条国省道、30余条城市重要干道远端巡逻防控,严管、严查满载人员车辆、大货车,事故大队民警进驻指挥中心处置简易事故快速撤离,深化整体区域联防、相互补充衔接作战机制,并通过进一步强化灾害预警发布,加强雪天安全行车教育,实时播报路况指引,配足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宣传引导、纾困救助等有力措施,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鸡西市公安局结合天气实际状况和道路通行情况,在重点路段、重要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提示,并对天气情况、路面通行情况、安全驾驶提示等宣传告知,提示广大驾驶人谨慎驾驶、安全出行。针对国道、积雪事故多发路段等重点路段,严格按照“守点、巡线、控面”的勤务要求,通过警车带道、喊话提示、鸣警笛等方式,警示过往车辆注意交通安全。与此同时,执勤民警深入辖区开展火、气、电等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做好低洼地区、易涝点、下穿立交桥、涵洞等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自然灾害及时预警,落实防范措施。

在降雪导致路面泥泞湿滑后,双鸭山市公安交警部门迅速升级勤务模式,最大限度地将警力、装备投放到路面,提高路面见警率。执勤中,交警通过定点指挥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交通疏导,严格按照“守点、巡线、控面”的勤务要求,通过警车带道、喊话提示、鸣警笛等方式,警示过往车辆注意交通安全,全力以赴落实雪天“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

面对持续降雪,七台河市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全面铺开“点、线、面”结合的管控举措。在全市61处重点岗点,执勤民警辅警坚守岗位,实时疏导车辆,排查道路隐患;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沿线,流动巡逻警车闪烁的警灯成为风雪中的“温暖灯塔”;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全天候调度警力,动态应对形势变化。无论是城市主干道还是乡村小路,哪里有险情,哪里就有交警的身影。

11月25日、26日,黑河市迎来强降雪天气,黑河市公安局科学调度执勤点位警力部署,迅速启动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勤务模式,最大限度将警力投放路面,特别是在各主要国省干道、城市街区开展路面巡逻管控和交通疏导,防止因雪天路滑造成拥堵现象。同时,加强交通枢纽、车流量大等重点路段巡逻频次密度,提升交通管控力度,提醒驾驶人安全行车,严防道路交通阻塞和安全事故发生。

从25日下午到次日凌晨,绥化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始终奋战在雪后湿滑结冰的路面上,加强巡逻管控,疏导交通,指挥过往车辆通行,由于路面先下雪后又下雨,致使路面结冰,给来往车辆通行带来极大不便,哪里有车辆拥堵、哪里有车辆抛锚,哪里就出现绥化交警的身影,遇见抛锚的车辆民警第一时间组织安全疏导,并护送到安全区域才放心回来继续执勤。

垦区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基层社区警务部门,针对冬季交通安全特点,聚焦务农出行集中、客货运输繁忙、冰雪旅游车流人流增多等交通出行特点,深入辖区客货运输企业、连队居民委、加油站等场所开展流动宣传工作,管理与服务,宣传与路检同行,确保动态消除一批人、车、路、企、交通安全隐患,全力营造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出行良好环境人人缔造、大家参与、全员共惠的良好宣传氛围。

面对突降雨雪,省公安厅林区公安局第一时间启动恶劣天气应急响应预案花花世界花家姐全集,亚雪公路沿线分局全天候开展定点卡口执勤、高频巡逻管控、警车低速带引、救助服务等工作。因恶劣天气导致的游客滞留,及时掌握道路信息、滞留车辆和滞留游客数量等情况,启动相应预案花花世界花家姐全集,安全引导游客有序返程。截至目前,全省林区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500余人次、警车312台,昼夜坚守卡口执勤18个小时,安全引导雪乡方向滞留车辆120余台花花世界花家姐全集,其中旅游大巴40余台,引导亚布力方向滞留车辆110余台,救助车辆2台,累计护送1700余名游客平安到达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