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9.0

丹道至尊

导演:马彦祥

年代:2024 

地区:西安 

类型:其它 德国 韩国 重生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06日 02:28

原标题:一种注射疗法比类固醇治哮喘更有效

成都公安机关打掉犯罪团伙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查处涉案企业、窝点9处,扣押假劣电动自行车3200余辆,初查涉案7000余万元,成功斩断一条集假劣电动自行车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及租赁为一体的特大跨省地下产业链条理想年代,取得专项整治重大战果。该案为四川省侦破的最大一起制售假劣电动自行车案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8·22”专案组民警朱聚豪介绍说,在接到该案的线索后,立即进行了深挖细查。通过调取相关电动自行车的档案,发现出事故的电动车均出自成都市五家出租电动自行车的车行。民警对车行进行走访,并调取账单、话单,发现这些伪劣电动自行车均出自“四川某商贸公司”,该公司的法人为陆某,负责人为胡某、曾某等人。进一步对该公司有关的账单、话单进行研判分析,发现“四川某商贸公司”的伪劣电瓶车是外省某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定制、购买而来。

经查,2023年10月以来理想年代,为牟取非法利益,成都市胡某旭售假团伙与外省李某朋制假团伙深度勾连,胡某旭团伙利用开设的“四川某商贸有限公司”理想年代,向省外李某朋团伙开设的“某电动车有限公司”“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家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公司)定制和购买超速、超电压、超重的假劣电动自行车并运输回成都储存,通过与成都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的5家电动自行车租售车行进行商务合作,采取直接销售、以租代购的方式,向成都及周边城市大肆销售。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民警张兴表示,经抽样送第三方机构司法鉴定,按照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涉案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电压、最高限速、整车重量均远超国家强制标准,为不合格产品。该假劣电动自行车充电及驾驶过程中易引发火灾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成都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晋彬雄介绍说,该案生产销售的假劣电动自行车,时速达到60公里,远超国家强制限速标准的≤25公里;同时,为匹配时速,假劣电动自行车安装电压为60V、72V的锂电池(国家强制标准≤48V),车辆整车达到60公斤左右(国家强制标准≤55公斤)。假劣电动车配备超标锂电池,加上假劣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多与人员住宿混合设置,充电过程中极易引发火灾;假劣电动自行车超重、超速在道路上行驶,肇事肇祸风险极大,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原标题:彩市新语:体彩志愿服务 播撒文明火种

12月5日,澎湃新闻从云南省消防救援局获悉理想年代,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助力全链条整治,云南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优化补贴政策和置换流程。在补贴力度上,云南昆明根据不同车型和电池种类,在国家补贴500元的基础上,旧车还能折价300元到1500元不等,此外,云南省从打击非法改装,规范停放充电、生产销售、报废回收等环节着手,有效降低消防风险。

“我们兴建电动自行车拆解厂,研发‘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小程序,启用‘旧车回收身份码’,实现报废回收全流程闭环管控。”昆明市电动自行车协会会长綦载昌介绍,为优化淘汰置换流程,昆明市打造了“一站式”补贴申领流程,市民可在销售门店实现旧车回收、注销及新车登记。在补贴力度上,根据不同车型和电池种类,在国家补贴500元的基础上,旧车还能折价300元到1500元不等,最大限度让利消费者。据悉,今年9月以来,累计置换电动自行车2.85万辆。

云南省及时制定出台政策保障措施,确保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不断档:协调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适当予以供货倾斜,加强货源调度,保障市场供应不断档;倡导有关部门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对符合旧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结合实际进行人性化执法,杜绝“一刀切”式地“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给予市场一定的政策缓冲期;引导和支持销售企业对库存车辆及时返厂进行技术升级,经整改符合要求后可重新销售;优化以旧换新补贴发放程序,加快审批进度,尽量缩短商户取得补贴的时间。

为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全省各地借助119消防宣传月、院坝课堂等契机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宣贯活动,通过政策解读、电动车燃烧实验、以案示警等方式教育引导群众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管理,及时更换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此外,各地还在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停放点等明显位置张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火灾警示海报,利用户外显示大屏、电视、报刊、新媒体平台集中投放以旧换新指南,并发动消防救援站、“一队一站”、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基层力量走进社区街道、沿街商铺边排查边宣传,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此前,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称,11月1日起,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