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7.0

丹道至尊

导演:吴宇森

年代:2013 

地区:杭州 

类型:日本 台湾 其他 逆袭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8:40

原标题:中储粮:抓好四项重点任务 更好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公安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派出所、司法所及律师事务所加强职能融合、工作联动,探索建立起“警调衔接”工作这一新机制,把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变得更加灵活,更加贴近人心。一方面,让公安民警能够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权威,对矛盾双方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另一方面让司法部门凭借其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帮助双方找到共同利益的平衡点,从而达成和解。通过多所联动、多方参与、多元施策,实现警情联通、矛盾联调、风险联防,切实激活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群众平安指数不断攀升。

东接麻江,北邻福泉,南连都匀和平塘,西与惠水和龙里相依双雄郑伊健,这样的地理位置使得贵定成为了连接各方的重要枢纽。针对辖区土地纠纷、家庭婚恋、项目服务困难等矛盾纠纷频现,贵定县公安局充分整合了人民调解、治安调解、司法调解资源,并在各镇(街)派出所设立由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共同组建的“三所联调”调解工作室,打造集信访、调解、法律援助、困难帮扶、心理安抚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解纷阵地。

“在纠纷调解中很多时候,双方当事人因为各自利益难以跳出个人视角,陷入固执己见、难以妥协的困境。很多看似威胁度不大的民事纠纷,倘若处理不当将矛盾激化,很可能还会引发刑事案件。”贵定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安机关在调解过程中所提供的坚实维稳保障,是确保调解工作顺利进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基石;而司法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纠纷调处,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搭建“警调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和风险隐患,实现了纠纷警情出警即推送、接警即管控。各部门发挥着各自业务领域优势,改变了以往公安机关“单打独斗”的形势,形成资源互补、经验互促、人员互通的纠纷化解合力,有效遏制矛盾纠纷的扩大化。

持续深化矛盾排查、用心化解矛盾纠纷、强化人员管控力度……长期以来,贵定县公安局充分利用县、镇(街)、村(社区)三级调解工作网络和村(社区)警务助理、村(社区)法律顾问、专兼职调解员、社区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对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他们走出办公室,来到田间地头、村落家舍,化干戈为玉帛。同时,安排1名调解员和村(社区)警务助理每周至少3个工作日到驻所调解工作室开展工作,主动作为、不推不等,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

早前,因高速公路施工导致水管损坏,金南街道部分村民自来水管无法正常供水双雄郑伊健,双方协商未果,村民情绪激动,纷纷要求施工方给予赔偿,双方一度陷入了僵持不下的局面。接警后,金南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介入调解。民警第一时间来到受损村民家中,实地查看水管受损情况,倾听村民的诉求和心声。并与高速公路施工方取得联系,了解施工情况。

在调解过程中,民警充分发挥桥梁作用,组织村级调解员对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协商。一方面,向施工方阐明村民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障,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另一方面,也耐心劝解并引导村民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避免过激行为。经民警与调解员耐心细致劝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施工方承诺对水管受损的村民进行赔偿,村民们也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不再阻挠施工。

“依据‘视情分类、依法调处’的基本原则,我们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了细致划分,并采取了针对性的处理措施。”县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向记者详细介绍道。公安派出所和警种部门对警务工作中发现的矛盾纠纷,落实首接责任制,做好前期处置,并及时推送同级综治中心,在综治中心牵头、整合基层资源力量后,推动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依法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面对群体性纠纷和具有明显激化倾向的民间纠纷,凸显出跨部门合作的重要性。由派出所与司法所紧密联动,遵循严格的调解流程:从当事人提出申请开始,经过受理登记、事项告知、深入调查核实,直至召集各方进行正式调解,并最终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协议书。这一系列步骤确保了调解过程的规范性和调解结果的有效性,有效防止矛盾纠纷的进一步升级和恶化。

原标题:卫健局回应200余字文件现7处错字:工作失误

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一男子发现含辛茹苦养育十余年的女儿并非自己亲生,将前妻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 11月21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张先生与李女士于2007年相识并自由恋爱,双方在2009年8月登记结婚。2010年1月,李女士生育一女小燕(化名)。2020年6月,二人感情破裂离婚,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小燕由张先生抚养,李女士每月付1800元抚养费直至女儿18周岁。 随着小燕一天天长大双雄郑伊健,张先生发现其容貌、性格都与自己相差较大双雄郑伊健,遂委托鉴定机构对亲子关系进行检验,结果显示:排除张先生为小燕的生物学父亲。李女士对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及结果表示认可。 张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前妻李女士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庭审中,张先生主张自己离婚后一直抚养小燕,李女士除了给孩子零花钱之外并未给过抚养费。李女士辩称自己每月向张先生父母转账,用于女儿日常生活花销。双方向法院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婚恋期间与他人发生关系,对于怀孕生育子女非张先生所亲生的风险应有一定预知,不但违背善良风俗,客观上还发生了孩子非张先生亲生的事实,李女士对此有过错,侵害了张先生亲权、人格尊严等人身、财产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张先生主张的经济损失,法院综合考虑张先生抚养孩子情况、双方工作情况及收入水平、孩子生活及学习情况等因素,并参照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的标准,酌定李女士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30万元。 张先生得知所抚养的女儿并非自己亲生时,精神、身心遭受打击,法院综合考虑李女士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本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酌定李女士赔偿张先生精神抚慰金7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李女士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30万元及精神抚慰金7万元。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认为双雄郑伊健,若一方违背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且客观上构成对另一方配偶权的侵犯,使对方蒙受物质、精神上的双重损害,同时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中,被告明知子女非原告亲生,却故意隐瞒实情,致使原告一直承担抚养义务,误将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并倾注了大量的情感和精力。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性抚养侵权行为,严重地侵害了无抚养义务一方的人格尊严等人格权利,致使原告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害,因此可以要求有抚养义务的被告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让过错方因其损害行为受到惩罚双雄郑伊健,使无过错方被损害的权利得到补偿和救济,这既是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对违反夫妻间相互忠诚义务行为的惩罚和预防,更是促进形成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需要。”法官表示。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