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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道至尊

导演:焦菊隐

年代:2024 

地区:北京 

类型:英国 美国 德国 英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7日 12:18

原标题:享户外之乐 增生活之美(评论员观察)

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进行大额支出,在后续涉离婚案件中,如另一方不认可,能否就该笔支出主张权利来维护自身权益呢?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 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李某与苏某在2023年9月经法院判决离婚。后苏某发现李某尚有一些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遂诉至法院。要分割的财产中,有一笔为2023年1月李某向双方之女李某一的账户转账3.5万元,李某一现年10岁,但苏某称其对该笔转账并不知情,要求分割该笔转账。 李某辩称,该笔转账系用来偿还女儿之前出借给自己的压岁钱,并提交了写有女儿签字的一张证明“我同意将我爸爸帮我存的压岁钱用于买汽车,用于接送我上下学”。 苏某称,女儿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表述并非出于女儿本意,压岁钱也不存在,且女儿的账户实际上处于李某控制之下。 平谷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案中,李某转给女儿的3.5万元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未征得苏某同意,李某也未提交充足的证据证明该转账的性质,法院判决李某应向苏某支付该款项一半的费用。李某不服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认为,该案的3.5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无异议,男方提出该笔支出系用于偿还所欠女儿的压岁钱,想要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形成对分割共同财产的抗辩,但仅就此提交一份手写证明家庭教师全集,证据明显不足,况且该银行账户又是男方所设立。即便是转账给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对手方,该案仍然无法构成夫妻共同债务,“这是因为夫妻共同债务要么经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要么是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男方均未进行举证,难以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存在,更何况其主张的债权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官说。(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辑 彭冲 校对 翟永军

原标题:这条裤子这么牛?在TikTok 美国2个月卖了24万单

上海宝山法院介绍,王老太(化姓)年逾八旬,老伴已故,膝下共有大女儿、二女儿、小儿子三个子女。王老太长期居住在一套拆迁安置房屋内,由小儿子一家主要照顾她的生活起居。由于这套安置房屋登记在小儿子名下,引发了其他子女的强烈不满,为此还发生过关于房屋以及王老太养老等事宜的激烈争吵。大女儿一气之下将母亲王老太接走,在外租房居住。

2022年3月,王老太向上海宝山法院起诉确认安置房屋所有权。但由于此前房屋的权属归属情况及相关动迁利益已在家庭内部经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了王老太的诉请。虽然判决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小儿子所有,但为了让母亲放心,小儿子判决后还出具了情况说明,保证王老太拥有在安置房屋的居住权,直至百年。

经过近5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倾听各方当事人的苦衷后找准问题根源,在反复沟通中,法官逐步化解了子女间、子女与王老太间的矛盾。最终,在征得王老太同意的情况下,几名子女最终就赡养事宜达成一致:王老太居住在小儿子名下的另一套房屋里,子女们为她办理居住权登记,并由小儿子负责照顾她的起居;王老太的养老金卡等证件由小儿子保管,小儿子定期向其他子女公开养老金卡收支情况;大女儿、小女儿担任“赡养监督人”,监督小儿子对母亲的赡养状况。

为确保调解协议得到切实履行,同时让子女意识到赡养老人不仅包括物质上的扶助,还有生活上的关心、精神上的慰藉,上海宝山法院向王老太的子女们发送了《家庭赡养指导令》,要求子女们不仅对母亲王老太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还要关心老人的精神需求,经常看望和问候老人;并明确告知子女家庭教师全集,如果违反《家庭赡养指导令》,怠于履行或不当履行赡养义务,将对他们进行赡养义务教育指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