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从明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是我国学前教育学段的首部专门立法。此部法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能解决目前学前教育学段的哪些问题?《新闻1+1》今晚邀请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共同关注学前教育法,将改变什么?
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储朝晖:从我们学前教育的实践来看,对教师进行背景调查有它的必要性,法律有必要明确对幼儿教师保教人员,还有相关幼儿园的就职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一些调查。另外,3-6岁的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比较低,所以需要有相应的保障。部分幼儿教师岗位上的教师素质可能不高赵本山徒弟周云鹏,所以,针对相关的背景做一些调查是有必要的。
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储朝晖:3-6岁孩子的特征决定了学前教育不适合纳入义务教育,因为义务教育带有强制性,必须强制入学,所以学前教育不能纳入义务教育。现在的普惠是根据幼儿园的类别来决定孩子能享受多少学前教育经费,这样客观上就造成一些学前教育的公平问题。因此,接下来要进行的改进是由带有排序性的普惠,转向包容性的普惠,让所有的孩子能够均等享受学前教育的财政经费。
" />罪犯尚某某系某地务工人员。2011年至2020年,尚某某在公园、广场、公交车、幼儿园门口等公共场所选取、结识低龄幼女,采取诱骗、胁迫等方式,将幼女带至隐蔽处实施性侵害,共奸淫、猥亵幼女5人,猥亵幼女3人。其间,尚某某偷拍性侵害过程及被害人隐私部位视频、照片,以此要挟、长期奸淫其中4名幼女,并致一名被害人患重度抑郁和重度焦虑症,多次自杀未果。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尚某某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上升态势。农村留守儿童、智力发育迟缓儿童受害情况突出,且被害人呈低龄化趋势,不满14周岁的儿童占比较高。犯罪分子多利用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的特点,采用诱骗、胁迫手段实施性侵害,利用网络引诱洗脑、隔空猥亵并发展至线下性侵的情况日益突出,手段更加隐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