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2.0

丹道至尊

导演:周星驰

年代:2018 

地区:西安 

类型:古装 甜宠 甜宠 强者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5:05

原标题:2013中国环塔(国际)拉力赛圆满结束

顾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刘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刘某及其搭乘人颜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顾某、刘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颜某无事故责任。顾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颜某诉至法院,请求刘某、顾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2万余元。

审理法院认为,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好意同乘”行为。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美眉校探第二季,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据此,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本案中,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其余18934元,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部分的赔偿责任,赔偿颜某5680元。

“好意同乘”,即日常生活中的“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善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营运行为。“好意同乘”作为助人为乐的善意利他行为,对于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也符合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的要求,还有利于缓解公共交通压力,降低出行成本。本案判决依法合理认定“好意同乘”情形下车辆驾驶人的责任,既合理分配搭乘人损失,也有助于督促驾驶人切实负起责任和安全驾驶车辆。

谭某驾驶小型轿车与金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金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金某无责任。谭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故发生时,金某已年满70周岁。金某诉至法院,请求谭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合计9.4万余元。某保险公司抗辩称,金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权请求赔偿误工费。

审理法院认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除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外,还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本案事故发生时,金某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根据其提交的送货单、记账本、企业负责人出庭陈述等证据,可以证实金某受伤前不仅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持续为多家企业提供运货服务,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故人民法院结合误工时间等事实,认定应当赔偿金某误工费损失4.5万余元。最终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金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约8万元。

当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继续工作、劳动的情形较为常见,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是否有权请求赔偿误工费,应根据其是否存在因误工导致收入减少进行判断,而不能简单地以法定退休年龄来确定是否支持误工费。本案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依靠自身劳动获取收入的被侵权人请求赔偿误工费损失,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充分体现了对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尊重和维护,有利于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推动实现老有所为。

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行,与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王某死亡和车辆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李某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之一;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王某近亲属诉至法院,请求李某、某保险公司承担死亡赔偿金等损失120万余元。

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美眉校探第二季,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一般而言,由于机动车行驶速度快、危险程度高,机动车一方在道路通行中应当负有较高注意义务。本案中,王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逆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其对自身的损害存在较大过错,应当依法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同时,考虑到事发时路况、视野良好,李某如充分注意,一定程度上也能够避免发生严重事故。李某疏于观察,存在过错。最终判决:李某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该部分赔偿责任由某保险公司承担。

非机动车驾驶人作为交通参与人,应当与机动车驾驶人同样遵守交通规则。现实生活中,一些非机动车逆行、超速、闯红灯等违章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隐患。本案中,在非机动车一方具有较大过错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既合理地确定了双方责任,也警示了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共同构建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李某驾驶机动车在公路上掉头时,因疏于观察,与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受伤和车辆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案涉机动车登记车主为张某,事故发生时,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周某受伤住院治疗,后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周某诉至法院,请求驾驶人李某、车主张某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4万余元。

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李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周某受伤美眉校探第二季,李某系侵权人,依法应对周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张某作为投保义务人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导致周某不能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得到保险赔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周某的损失未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最终判决:由张某、李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共同赔偿周某损失14万余元。

交强险以救济损害为主要功能,其先予赔付的制度设计对交通事故被侵权人及时获得救济具有重要意义。投保交强险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法定义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履行该义务将导致被侵权人无法获得交强险赔付进而利益受损美眉校探第二季,故投保义务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人民法院判决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与交通事故侵权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体现了法律对投保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的否定评价和对被侵权人权益的维护,也警示了投保义务人要依法履行为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义务,维护好自身与其他道路交通参与人的合法利益。

王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李某相撞。事故造成李某颅脑损伤,经司法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将王某及承保王某车辆的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王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4.5万元。一审法院根据案涉事故责任划分及保险情况,判令某保险公司赔偿李某74万余元,由王某赔偿约1000元。一审宣判后,某保险公司提起上诉。

二审中,人民法院了解到,某保险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实际上并无异议,提起上诉的原因是为了跨过年底理赔率考核时点,进而提升当年的考核绩效。为避免程序空转,保障被侵权人及时获得赔偿,人民法院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建议该保险公司客观面对事故事实和被侵权人损失,积极依照合同进行理赔;同时,综合相关情况与某保险公司积极沟通,促推树立正确的业绩导向,合理设置、规范优化考核指标。某保险公司对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认可,及时进行整改,撤回了对该案的上诉,立即向李某足额支付了赔偿款。

交通事故往往造成被侵权人直接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很大程度上讲,尽快得到损害赔偿,避免再度增加解纷负担和成本,是群众的“急难愁盼”。人民法院坚持实质解纷理念,坚决杜绝程序空转,在个案诉讼中“以案见事”,充分关注到纠纷成诉的核心原因和实质理由,因事施策、对症下药。纠纷解决中,人民法院不拘于“就案办案”,而是全面分析案件情况和相关背景,查摆诉讼关键原因,找准息诉着力点,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了纠纷高质量解决。

原标题:国航伦敦营业部成功举办2024客户答谢会

国际科学与和平周中国组委会主任、全国政协常委、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科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理事长徐延豪在开幕式上强调了科学与和平的重要性,并展望了未来的发展方向。他指出,三十六载风雨兼程,中国国际科学与和平周见证了无数科学家与和平使者的辛勤付出与卓越贡献。他们用智慧与汗水,在科学的殿堂里探索未知,在和平的道路上坚定前行。一幅幅珍贵的图片,记录了他们不懈追求科学真理的坚定信念,也展现了他们为维护世界和平所做出的不懈努力。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开明画院副院长、中国社会艺术协会副主席舒勇表示,国际科学与和平周不仅促进了科学领域的交流合作,更为世界和平作出了重要贡献。作为艺术家,我深知艺术与科学、和平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艺术能够传递和平的理念,科学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希望通过这次展览,能够让更多的人感受到科学与和平的力量,共同为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联合国第三十六届国际科学与和平周“和平使者”,策展人,舒勇美术馆秘书长黄瑞现场介绍了展览的筹备情况及展出亮点。她说,纪念联合国国际科学与和平周三十六周年成果文献展分为多个部分,从科学创新、文化交流、和平倡议等多个角度,全面呈现了国际科学与和平周的影响和意义。希望通过这次展览,观众不仅能够了解到科学与和平的重要价值,还能够从中获得启发,积极参与到科学与和平的事业中来。

国际科学与和平周中国组委会主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原副部长、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原副主任马文普在开幕式上讲话,他回顾了国际科学与和平周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强调了科学与和平在当今世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指出,国际科学与和平周在中国的成功举办,不仅促进了科技领域的交流合作,也为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科技竞争日益激烈,但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我们希望通过此次展览,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和平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与会嘉宾及媒体朋友随后参观了展览,深入了解各项展品背后的故事。每一件展品都承载着丰富的历史记忆和深刻的科学与和平理念。从早期的科学文献到现代的科技成果,从国际会议的照片到和平倡议的文件,每一个细节都生动地展示了国际科学与和平周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展览,不仅增进了对科学与和平重要性的认识,也深受启发,坚定了为构建和谐世界而努力的决心。

此次展览旨在回顾和展示过去三十六年来,国际科学与和平周在全球范围内推动科学合作与和平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1988年12月6日,第四十三届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科学与和平第六十一号决议,宣布每年11月11日所在周为国际科学与和平周,号召各成员国在这一周里要举行相关活动。中国在党和国家有关方面领导下,以著名科学家、教育家、和平老人周培源教授为领导的中国人民争取和平与裁军协会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在中国具有广泛影响的单位组成国际科学与和平周中国组委会,于1989年11月1日在北京成功举办首届国际科学与和平周活动。

此次文献展不仅是一次视觉的盛宴,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它让大家深刻认识到,科学与和平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两大基石,只有坚持科学精神,推动科技进步,才能为人类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只有秉持和平理念,化解矛盾冲突,才能构建更加和谐的世界。共筑科学共同体,同画和平同心圆。只有全世界人民携手共进,以科学为舟,以和平为帆,才能共同驶向人类和平发展的光辉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