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8.0

丹道至尊

导演:管虎

年代:2019 

地区:金华 

类型:日本 古装 韩国 美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4日 20:25

原标题:人民网评: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分家纠纷案件,张大爷在分家近30年后,要求二子返还分家单中赠与的财产,协商不成遂对簿公堂。最终,法院认为分家单实质上是分家析产协议,不是单纯的赠与合同,且已得到实际履行,不支持张大爷撤销分家单的诉求。 11月21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张大爷共生育张一(化名)和张二(化名)二子卓韵芝,张大爷原有祖遗房屋一处,后又申请批宅基地一处,1990年,张大爷与二子进行分家并签订了分家单,对家庭共有财产的两处房产、家具、粮食等进行了分配,对外债、老人赡养、老家住房等问题进行了约定。现张大爷主张其经济状况恶化,不愿意由两个儿子赡养,要求两个儿子返还分家单中赠与的财产,遂诉诸法院。 张一辩称,其近30年始终履行赡养义务卓韵芝,张大爷的吃穿住行均是其负担,其认为分家分配的不是张大爷的个人财产,而是对家庭成员共同财产的分配。张二辩称,其近30年来也始终履行赡养义务,之后也愿意继续赡养张大爷。 法院认为,赠与协议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但分家协议是家庭成员之间达成的,将大家庭分成小家庭以及将家庭共有财产予以分割的协议,内容一般涉及家庭共有资产分配、债务承担、老人赡养等。 因此,本案中的分家单不是单纯的赠与合同,实质上是分家析产协议。对分家协议效力的认定,应遵循尊重善良风俗,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原则,应着重审查分家协议是否已经实际履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张一和张二分别已在分得的房屋处居住至今,分家单已得到实际履行。依照本地农村习俗,子女成年后父母主持为子女分家是一种习惯,原告现主张两处房产均为其个人房产,不符合农村习俗和实际情况,法院不予采纳。 经核查,分家以后张大爷与张一共同生活长达近30年,张二在张大爷生病住院时也尽到了照顾义务,且在法院就赡养纠纷作出判决后也履行了给付赡养费的义务。张大爷陈述的理由均不能作为撤销分家单返还房屋的理由。 综上,张大爷主张撤销分家单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表示,分家析产协议是处理家庭财产的一种方式,是在家庭生活中卓韵芝,为了子女独立分开生活,家庭成员就家庭共有财产协商一致进行分割的协议,主要目的在于对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进行明晰和处理,不是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而是家庭共同财产,如果有个人财产应先从共同财产中区分出来,如果将个人财产赠与家人,则属于赠与合同范畴。因此,分家协议实质上是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性质上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析产,不能按照赠与合同来处理,不适用赠与协议撤销权的规定。编辑 杨海 校对

原标题:甘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报告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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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事件频发。今年8月卓韵芝,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21款APP及SDK,其中南昌随行付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旗下的“随借”网贷APP存在违规收集、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参与调研的法官指出,部分网贷平台违反必要原则,利用优势地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存在不当使用和泄露风险,甚至出现非法加工、传输、买卖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为。

最后,影响民事诉讼管辖秩序。调研组从审理的案件中发现卓韵芝,网络贷款纠纷中出借方一方主体特定,但借款方一方主体不特定,存在面广量大的情形。加之网络贷款多通过互联网方式签订合同,并不存在合同签订地法院。参与调研的法官指出,部分网贷贷款方在合同中约定与纠纷无实际连接点的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该协议管辖条款无效,否则势必造成大量案件通过协议管辖进入约定法院,破坏正常的民事诉讼管辖秩序。

对于网贷乱象,消费者张先生深有体会。今年上半年,他在浏览某网络贷款APP时,原本只想测算自己所能申请的贷款额度和相关费用成本,但在系统操作指引下卓韵芝,竟然完成了贷款申请。原来,该网络贷款APP的额度测算页面就是贷款申请页面,但提示提醒并不明显,导致他不明就里申请了一笔非实际需要贷款,承担了不必要的利息支出。

海淀区人民法院调研组表示,引起网络贷款行业乱象频发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网络贷款借助“流量传送门”实现流量变现,引导消费者进行超前消费、过度消费。部分借款人缺乏系统金融知识与理性消费观念,未充分考虑借贷风险而盲目借贷,跌入网络贷款陷阱。有的网络贷款格式条款内容不完善,部分平台及第三方金融机构通常要求用户对多份授权书“打包式同意”,未就格式条款中关键内容如贷款主体、贷款实际利率、逾期清收、违约责任等内容向借款人进行充分披露与说明。

“网络贷款平台供给门槛低,放款迅速便捷,机构范围广卓韵芝,但合规管理不足且监管规范滞后。”海淀区人民法院调研组建议,金融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压实网贷平台运营者主体责任,明确机构在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加工等环节的流程规范,推动形成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个人信息保护长效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互联网贷款机构信息披露、风险提示、营销宣传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违法和不正当行为的负面清单管理和惩戒,明确禁止诱导过度负债、超前消费等宣传内容,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互联网金融协会应及时调研、调整损害客户权益的合同条款,规范潜在的高利率风险条款,积极推动行业出台网贷示范条款。

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提示金融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观,避免“以贷养贷”“多头借贷”。如有借款需求,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进行咨询或办理。办理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注意看清贷款主体、综合息费成本、还款要求等,警惕诱导性营销宣传说辞;拒绝陌生人共享屏幕要求,避免将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交由他人操作,谨慎进行信息授权行为。此外,如陷入诈骗陷阱导致资金受损或遭遇暴力催收时,应保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交易截屏等有关证据,及时通过报警、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轻信代理维权、停息挂账、征信修复等宣传广告,防范二次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