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8.0

丹道至尊

导演:李安

年代:2024 

地区:印度 

类型:复仇 印度 合集 古装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2:33

原标题:成都3C数码产品消费券最新消息(持续更新中)

2024年12月3日,第十三届中国社会治理论坛在京举办。论坛主题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国务院研究室原党组书记、主任魏礼群,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会长陈存根雾林寒战,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会长、应急管理部原副部长郑国光,民政部原副部长顾朝曦,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学部委员李培林,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康震,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汪明,安徽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董桂文,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范永红,安徽铜陵市委副书记昌红梅等出席论坛。参加本次论坛的还有中央国家机关,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科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相关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单位负责同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原主任姜培茂主持开幕式,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会长王杰秀主持主旨演讲环节。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在致辞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述,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明确“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等,这一系列重大论述、重大部署深化了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形成了系统全面、内涵丰富、有机统一的科学理论体系。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道路。希望围绕论坛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和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进一步开创社会治理发展新局面雾林寒战,为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康震在致辞中指出,新时代、新征程,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必须立足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坚持党管社会治理,坚持社会治理为人民、社会治理靠人民。北师大作为一所有120多年历史的优秀百年学府,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一所重镇,学校近年来充分发挥人才和学科优势,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多学科交叉、跨部门协同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先后承担“习近平社会治理思想研究”“新中国70年社会治理研究”国家社科重大课题及“人工智能对就业与社会保障的影响”等部委重大课题,出版《当代中国社会大事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学》《数字治理系列丛书》等著作百余部,发布年度《中国社会治理报告》等,为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范永红在致辞中指出,朝阳区是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重要承载地、首都经济发展的主阵地、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地。朝阳区将进一步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社会发展需要,聚焦中国式现代化朝阳实践的关键问题,深化超大城市特色社会治理体系探索研究,为加快高品质“五宜朝阳”建设,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首都新篇章。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会长陈存根发布了“首届全国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创新案例”并作了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尤其是新兴领域迅速发展,这给社会工作和社会治理带来了新挑战。要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紧密联系实际,紧扣中国国情,聚焦现实问题,总结典型案例,推进社工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在各地丰富多彩的创新实践中总结提炼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的经验模式。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共同举办首届“全国社会工作和社会治理创新”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入选案例覆盖面广、类型多样,既有创新性又有典型性,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鲜活的案例支撑。

国务院研究室原党组书记、主任魏礼群作《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主旨演讲,他指出,要深刻把握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作出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方式手段;进一步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现代化之路,一是深入学习研究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思想论述。 二是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统筹协调推进与社会治理相关的各方面改革。三是在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深化对社会治理现代化规律的研究。 四是大力总结和推广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践创新的鲜活经验。

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学部委员李培林作《社会治理的重心是基层治理》的主旨演讲,他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纳入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部分进行阐述和部署,并重点强调了基层治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这些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和战略部署意味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大力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也意味着我国基层治理在未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具有特殊的重要位置,基层治理已成为整个社会治理的重心。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需要加强和巩固基层财政,重新审视基层治理的机构和人员设置,提高基层治理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明确基层治理的工作任务。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会长、应急管理部原副部长郑国光作《城市应急治理问题》的主旨演讲,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基层治理高度重视,发表了一系列的重要讲话。维护公共安全体系要从基层抓起做起,要把基层一线作为公共安全的主战场,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要不断加强基层应急能力的建设,树立城市基层安全风险意识,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建立城市基层综合性应急管理机构,切实提升基层应急能力。同时要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基层应急预案、应急行动手册,不断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基层安全教育等。

民政部原副部长顾朝曦作《国之兴衰系于制、民之安乐皆由治》的主旨演讲,他指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社区是展示我们党和政府形象的一个窗口,是人民感知社会公共服务效能、民生温度的神经末梢,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路径、措施,为实现更高水平的治理指明了方向。如何应对新形势、新变化,持续推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是一个紧迫而重大的课题。基层社区的治理应当重点关注持续加强党建引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持续优化公共服务,持续抓好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好丰富多彩的社区群众服务,持续完善社区动员机制等。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作《让社区慈善公益成为扎实推动社会治理的突破口》的主旨演讲,他指出,社区慈善公益建立在自愿捐献的基础上,弘扬人心向善,互助友爱的美德,彰显集体主义、共建共享的公益精神;社会慈善立足社区基层,是邻里互助、亲友相济的传统治理方式;社区慈善公益是调动社区成员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社区慈善公益可以避免信息不对称,能够有效对接有能力帮助他人的人和有需要他人帮助的人。发展社区慈善公益事业必须把握好以下五点,一是立足社区、动员社区、服务社区、提升社区;二是以激发社区成员的内生动力,挖掘社区的内部资源为着力点;三是以促进社区融合,追求社区和谐为目标;四是以社区慈善公益事业为依托雾林寒战,构建多方联动机制;五是要将社区慈善公益融入社会治理格局并发挥作用。

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汪明作《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全面加强气候变化系统性风险应对能力》主旨演讲,他指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太空、深海等诸多领域。这为气候变化系统性风险的综合治理提供了理论和方法支撑。为此,要从气候变化产生的系统性风险评估角度实施综合性治理,特别是在工业系统、经济系统、社会系统、能源系统、粮食系统、基础设施系统、生态系统,综合施策、综合治理。要持续开展风险评估和调查工作,摸清建筑物、房屋、基础设施等包容于各类灾害的风险底数和隐患;制定应对极端高温和低温的适应性措施和应急预案,提升民众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和技能,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应对高温、超强台风的能力,特别是要在大安全、大应急的框架下形成跨部门、跨区域的网络,以此提高国家应对各种风险应急能力。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李韬院长作《由心而治:筑牢数字时代社会治理共同体之基》的主旨演讲,他指出,社会治理首先是人心治理。数字革命浪潮下的人类社会面对颠覆性技术的全方位的冲击挑战,必然将经历社会加速发展带来的阵痛与适应,社会关系的解构与重塑,社会连接的断裂与重建,文化价值和伦理观念的嬗变与调适,由此而带来的社会心理的涅槃之痛和社会认同的深层危机,将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文化因素以及就业、家庭等因素对人的精神心理健康的影响因社会加速发展而更为复杂、更为多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与危机干预机制,当前要着重培育国民心理资本,加强协同治理,重视技术之治,强化政策支持等。

会上,发布了首届全国社会工作和社会治理创新案例优秀和入围案例名单。本活动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和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联合发起,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和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推动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在全国范围选树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典型,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本次活动收到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单位申报的近600个案例,经过严格的初审、复审、现场答辩等评审环节,最后评选出了54个优秀案例和70个入围案例。

下午,论坛同时举办了“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与变革”“社会心理服务与社会健康治理”“社会治理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与期刊高质量发展”五个分论坛。中央政法委宣传教育局原局长田大忠,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张本平,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原院长、党委书记夏学平,国家卫健委规信司原司长、中国医院协会副会长毛群安,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社会治理》编委会主任陈丽分别主持五个分论坛。

原标题:报告称英格兰自然环境面临不可逆衰退风险

在微信群里,群成员张某称,只要群友的信鸽在比赛中飞进前三名,就会付5万元收购鸽子。可当群友刘某的鸽子取得第二名后,张某却拒绝收购。张某在微信群里的承诺是否有效?12月3日下午,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与信鸽有关的合同纠纷案当庭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认定买卖合同成立,被告应支付原告5万元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张某是某信鸽俱乐部的发起人之一,刘某是俱乐部会员,俱乐部建有微信群雾林寒战,用于会员交流。2023年5月,俱乐部在微信群内发起信鸽比赛报名,赛前的6月4日、7日,张某在群中表示,会以5万元/羽的价格收购比赛前三名的信鸽。7日晚,群成员询问张某“前三名要具备什么条件才收购”,张某回复“要有留种价值的”“只要我看了欢喜的”,还表示他本人喜欢枯鸡黄眼睛的信鸽。有群成员不断对张某的收购诚意提出质疑,张某表示,自己在其他鸽友群说“收购前三名”是有条件的,但对俱乐部的鸽友,只需要是前三名即可。赛后,获得第二名的信鸽的主人刘某要求张某收购,但张某认为该信鸽不符合有留种价值、枯鸡黄眼睛等条件,拒绝收购。一审法院认为,张某发布的收购内容,属于张某希望和他人发生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发布对象为包括刘某在内的俱乐部微信群内不特定的相对人,内容具体确定,其法律性质当属要约。张某最终确定的其对于俱乐部成员的信鸽收购,仅需满足获得比赛前三名的要求。刘某是符合要约条件的受要约人,其要求张某履行收购义务,视同承诺,双方之间的信鸽买卖合同成立生效。据此,判令张某支付刘某5万元并自行取回信鸽。张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的庭审中,双方围绕张某在微信群聊天中作出的收购鸽子的表示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辩论。南通中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南通中院经审理认为,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意思表示,应当自由且真实。该案中,尽管张某在微信群里作出收购信鸽的表示雾林寒战,但综合考量行为、场景、内容、发展过程等因素,该表示不符合自由真实的要求,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法院认为,第一,该意思表示经历了特定的发展变化过程。比赛报名后,张某在微信群内表达了收购前三名信鸽的意愿,并多次陈述“有留种价值”“枯鸡黄眼”“深雨点毛”“看了欢喜”等条件,在其他会员提出“不作数”“不要相信”“吹牛”等质疑以及渐趋激烈的聊天环境下,最终表态“本俱乐部会员仅需前三名即予收购”。这一表态经历了明显的前后变化,系在特定聊天环境下受外界刺激而作出的情急性发言,不能仅以此认定真实意思。第二,信鸽爱好者收购信鸽通常具有个性化要求。业余爱好具有娱乐、社交等多重目的,张某作为俱乐部的发起人和信鸽爱好者,收购信鸽可能会考虑比赛成绩,但通常仍需考虑外形特征、信鸽状态等其他因素,以比赛成绩作为唯一条件收购信鸽不合常理。事实上,张某也收购了比赛第一名和第四名的信鸽,陈述系因符合个人喜好,据此亦可印证张某收购信鸽的初衷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他的最后表态并非真实意思。第三,其他会员应当知道张某的真实意思。与张某一样,其他会员同为信鸽爱好者,对收购信鸽事项有着同样的心理预期。张某作出上述表态后,群内有会员随即给予“玩的是一种爱好”“你不收购也不能强迫”等回应,可见雾林寒战,张某所作“本俱乐部会员仅需前三名即予收购”的表态并未在会员中产生普遍的合理信赖。南通中院认为,买卖是你情我愿的互动行为,不能强迫交易。法律主要保护业已形成的合法交易关系,维护交易安全雾林寒战,但并非强制约束所有场景下的一切言行,更不能强迫达成超出当事人真实意思的交易。案涉争议标的物为信鸽,所涉利益不仅具有财产权属性,更涉及信鸽作为活体物的特殊性质以及信鸽爱好者独有的精神利益,信鸽交易属于典型的特定物交易,交易的基础在于个人喜好、眼力以及对信鸽价值的判断,通常需经历磋商、看鸽、缔约、交付等过程,有时还附有饲养、照料等方面的特殊要求。该案中,张某在微信群内表达收购意愿后,刘某未作任何回应,也未与张某单独表达交易意愿。刘某在比赛结束后要求张某收购信鸽,也应当通过磋商达成交易合意,否则不仅不符合信鸽买卖的通常习惯,也会违背信鸽爱好者收购信鸽的特定目的。综上,合议庭经休庭合议后,认为张某在微信群中所作出的收购表示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其上诉请求成立,遂当庭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专家:法律介入生活的限度无普适标准,应结合行为场景考虑南通中院认为,该案中,张某的表态是在微信群里作出的,对于在以社交为目的建立的微信群内的聊天内容,应当严格审慎认定其法律效力。微信群是特定成员基于特定目的而建立的社交平台,主要功能在于群内成员日常闲聊和沟通。从聊天内容看,群内聊天围绕信鸽主题,也有家长里短、闲言碎语,还存在交易信息。但除非有特别明确的成立合同关系、接受法律约束的意思表示,否则不能认定聊天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实际上,微信群聊天与线下闲聊并无本质区别,法律应给予同等干预,既要保护聊天的自由,也要约束自由的边界。法律无须介入没有危害的日常聊天,当然也无须介入同样情形的微信聊天。张某的表态源于群内会员对比赛的闲聊,并非针对信鸽交易的沟通,整体上仍属于日常社会交往范畴。正如日常生活中的此类闲聊不会轻易被赋予法律意义一样,微信群内的聊天也不应被直接赋予法律约束力。“法律应当尊重个人自由,为个人行为留下必要空间,不应介入缺乏法律意义的日常社会交往。是否具有法律意义,应当结合行为场景、当事人利益状态、信赖程度等因素予以分析判断。”该案二审合议庭审判长符东杰表示,法治的意义并非不加区分地强制调整所有行为,而是通过规则之治维护张弛有度、充满活力的社会秩序,允许道德、情感、礼仪等多元社会交往领域存在“法外空间”,保持法律介入社会生活的必要限度。符东杰特别指出,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在微信群聊、QQ群等社交平台的发言,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庭审结束后雾林寒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薛军曾对该案进行评析。薛军表示,微信群聊、QQ群等互联网群组已成为许多人工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新的网络环境中,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交流能否产生法律上的意义、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既是法学理论上经典问题的现代阐释,也是技术发展对法学理论的司法实践提出的新课题。“法外空间”多为司法必须奉行价值中立的领域空间,它的大与小、张与弛,折射出司法对社会的容让与法官的裁判智慧,“南通中院选择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具有极高的社会价值和时代意义。”如果对当事人在无意识、不明确的状态下所做的意思表示均赋予法律上的约束力,这会使当事人陷于不可测的风险中雾林寒战,社会交往亦会僵化。“法律介入生活的限度在哪里,日常生活中哪些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没有一个抽象的普适标准,但可以结合当事人的行为场景去考虑。”薛军表示,“强扭的瓜不甜”,合同的缔结需要当事人之间有明确、清楚的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不宜把社会生活中的戏谑表示、不具有法律意图的沟通交流理解为订立合同的意思。新京报记者 左琳 通讯员 张怡茜 古林编辑 彭冲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