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警方后来查明,这是一起犯罪嫌疑人早有预谋、分工明确的案件:2022年8月,“操盘手”陈某等人经由张某、吴某等“猪仔中介”认识“背债人”李某,将其发展为团伙成员。在李某无购车意愿和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伪造包装李某银行流水、工作收入等虚假材料,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购车融资抵押贷款。资金审批通过后,“金主”柴某配合陈某,前者以收取高息为条件、为后者垫付购车首付款,在外市一家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本应按照融资租赁公司要求为车辆办理抵押,但陈某等人不仅没有办理,还伪造了被前述公司保管的合格证和发票,通过销赃人员为车辆办理上牌登记和过户转卖,事后仅还了一两期租赁费用即断供,造成融资租赁公司坏账。
类似的犯罪手法,在国内可以追溯到2017年前后。三五人一伙,伪装成贷款中介,租一处房屋以招募、接待客户。所谓的“客户”学警狙击3,就是缺钱又收入微薄且不稳定,无法获得贷款额度的社会闲散人员。“操盘手”和中介通过网络将他们吸引到这里,许诺通过购车、购房等方式向借款机构贷款,声称资质不够他们可以解决,贷出来的钱不需要还,但中介要分一半。
东莞市公安局塘厦分局经侦大队警官张敏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一证”是指“猪仔”的身份证,“两证一卡”是指身份证、驾驶证和银行卡,“纯白”意味着“猪仔”从来没有办理过贷款。以“猪仔”的名义购车,进而获取融资租赁公司和银行的贷款,这些身份证件和“猪仔”良好的征信记录是诈骗团伙作案的基础物料。诈骗成功后学警狙击3,中介可以收取5000元到2万元不等的费用。
接下来是“包装”。从借款机构的眼光来看,就申请贷款而言,未经装扮的“猪仔”通常资质很差,要想提升资质,就要精准包装。建筑工人要包装成车企员工,无固定收入要装作月入2万,根据无中生有的“人设”,在网上找人现做一份符合人设的假流水。为了通过借款机构的线下审核,“猪仔”还要穿上像样的衣服,学习大企业员工的腔调。
算上提车时购买的车保,一辆新车从套出到卖出,短短一周时间,已经贬值数万元。如果借款机构审批贷款时打了折扣,犯罪团伙的利润空间就会被进一步压缩。为了保证获利空间,“操盘手”往往会拖延、减少对各个中介、“金主”的结算金额,本就缺乏信任、靠博弈维持关系的合作伙伴也就容易发生内讧。张敏说,这种合作关系通常维持不到三个月即告终结。
就连理论上只能任人宰割的“猪仔”,在这场“牌局”中也有自己的博弈方式。他们会在“操盘手”和中介控制他们向借款机构表演的阶段,尽可能地要更多钱。张敏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猪仔”有时会根据地域拉帮结派,不断骚扰“操盘手”和“猪仔中介”——“同行”之间流传着这类案例,以至于“操盘手”在筛选“猪仔”时,碰到特定地域的人,无论对方言谈、形象、资质多么良好,都会尽量避开。
李某参与的诈骗案件,涉案的汽车最终以28.5万元的价格由“操盘手”陈某通过销赃中介卖给二手车商,“操盘手”陈某获利13.2万元,获利最多。此外,“金主”柴某获利3.3万元,“猪仔”李某获利1.6万元,“猪仔中介”张某获利5万元,销赃中介吴某获利5000元。剩余的资金被陈某用于支付其他“进件”中的垫资、利息及中介费用。
犯罪嫌疑人的聊天记录中充斥着类似上述的对话。“这种同伙之间的交流能反映出他们的角色。”张敏说。此外学警狙击3,与“操盘手”陈某关联的借款人都发生逾期、都使用相同的手法伪造贷款申请资料,在这些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便很难成立了。以涉案的汽车为切入口,东莞警方的打击范围扩大到了陈某团伙针对15辆汽车实施的犯罪。
“汽车贷款政策的松紧直接影响汽车市场的供需关系。政策宽松时期,消费者更容易获得融资支持,带动汽车销量增长。但宽松政策的潜在风险在于借款机构放松审核标准,导致风险管理失控,进而推高不良贷款率。”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学教授余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宽松政策本身不会必然导致坏账上升,但若借款机构忽视风控环节,则风险加大,关键在于机构是否能在政策刺激与风控措施之间取得平衡。
“2018年兴起的这一轮诈骗案件在本质上延续了传统模式,但随着金融科技和产业生态的变化,增加了新的复杂性。”余方观察到,由于互联网金融与数据伪造技术的引入,生成虚假资料变得更容易,诈骗行为也变得更隐蔽。随着贷款的线上化和业务量的上升,借款机构对借款人数据的真实性审核难度加大,给信用审核体系带来了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