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7.0

丹道至尊

导演:贾樟柯

年代:2023 

地区:香港 

类型:泰国 重生 其他 其他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6:43

原标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2020年有色金属工业运行情况明显好于预期

9月15日,李女士因购物与店员发生纠纷,经民警现场调解后,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并签字确认。然而,两天后李女士和母亲却再次来到派出所并拨打所长电话,要求对案件重新处理。王浩铭立即指派民警制作笔录,并为李女士开具法医鉴定委托书。此后,李女士的母亲多次拨打所长电话询问案件办理情况,王浩铭都耐心一一回复。

10月23日半夜鸡叫,云飞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小区微信群里辱骂他人。云飞立即安排民警展开调查,发现该小区近期召开业主大会,因存在矛盾,物业和业主都曾报过案。由于案情复杂,涉及面广,接下来一周,云飞接访双方当事人2次半夜鸡叫,和当事人电话沟通7次。经多方沟通协调,10月31日,双方达成调解意愿并签署调解协议,消除了事件进一步发酵扩大的风险。

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便捷,如何让“所长直通车”真正发挥效能?为此半夜鸡叫,兰山公安建立了“所长直通车”工作规范:对群众通过电话或微信联系的,均由派出所所长接听回复;不能当场办理的,答复办理时限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不能敷衍了事;因工作等原因未能及时回复的,要及时联系其他民警给予回复,确保不缺位、不拖拉、不推诿、不敷衍,助推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

“都不止一次了半夜鸡叫,你们还管不管?”10月11日,微信里猛然跳出的一句质问,让新桥派出所所长黄继勇不敢有丝毫懈怠:群众反映辖区内有人多次拉车门进行盗窃。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他制定专项巡逻计划,组织警力开展“步巡+车巡”“日巡+夜巡”的巡逻方式,针对重点地域、监控盲区等地点开展精细布防,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案件调查工作也没有放松,他们组织精干警力组成专案小组全力侦破,最终于10月27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10月17日,有市民通过电话和微信向王继磊反映自己被不明人员起诉,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王继磊经过了解得知该市民因涉嫌侵权被起诉。“您反映的情况不属于公安受理范围,建议您提请民事诉讼,如果您想咨询法律事宜,可以找我们所里公益律师!”针对非警情类民生诉求,王继磊仍对其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解释,最终诉求人情绪逐渐稳定半夜鸡叫,同意依法进行诉讼。

原标题:不可睿谬|“大时代”下的“小人物”如何才能找到避风港?——何兆武《上班记》读后感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了一起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该案中,未经消费者同意,某商店的线上小程序获取到消费者的线下交易信息,消费者发现后起诉对方要求赔礼道歉获法院支持。消费者购物信息被商店小程序获取某线下商店由青岛某公司实际运营,与商店同名的微信小程序由被告北京某电子商务公司运营。2021年10月10日半夜鸡叫,马某在该线下商店购物,在收款台自主扫描商品条形码形成商品订单后自主结账,收款台屏幕出现“扫一扫支付”二维码,显示付款方式有支付宝、微信和商店小程序。马某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该二维码,跳转至商店微信小程序,小程序随即显示该笔交易的交易店面、交易时间、商品名称等信息,点击“立即支付”后可付款成功。马某认为,自己线下购物、线下微信付款,未调用、未使用该商店微信小程序,而且该微信小程序也没有余额半夜鸡叫,在原告扫描“扫一扫支付”二维码后,就被商店微信小程序获取了自己的线下购物信息,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礼道歉。被告辩称,其获取原告订单交易信息是基于原告的授权,而非违法取得,未侵害原告的个人信息权益。经审理查明,该微信小程序的《用户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均无征求消费者同意获取消费者线下交易记录的相关条款。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某商店购买商品的交易信息包括交易店面、付款价格等信息半夜鸡叫,系原告在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信息,属于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取得个人的同意,或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方可处理个人信息。被告运营的微信小程序在《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政策》中均未明示涉案小程序将获取消费者的线下交易订单信息,且线下交易时亦未向消费者告知并取得同意。此外,原告系在线下店铺购买商品,交易相对方并非本案被告,且商店线下展示的二维码仅有“扫一扫支付”字样,故对于消费者而言,该二维码应仅具有支付功能,扫描该二维码致使小程序获取线下交易记录并非必要,不属于“为订立、履行合同所必需”。因此,被告运营的微信小程序获取原告的线下交易记录的行为,未经原告同意,也非订立、履行合同所必需,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马某书面赔礼道歉。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提起上诉。二审审理中,被告撤回上诉,二审法院予以准许,一审判决生效。法官:个人信息使用及处理应获本人同意法官表示,线下商店未经消费者同意将消费者的交易信息共享至线上小程序,扩大了个人信息处理主体和使用范围,构成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随着实体经济数字化程度加深,线上线下一体化自营商店呈现规模化发展,该类商店往往有独立运营的App、微信小程序等集支付、消费于一体的线上平台。该类经营模式虽具有其独特的特征和优势,但在个人信息处理方面容易引发个人信息侵权风险。本案明确消费者的线下购物信息因包含交易店面、付款价格等,系消费者在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信息,构成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经营者在处理该类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等原则,如需线上线下不同经营主体共享该类信息,应当充分告知消费者并取得消费者同意。该案对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面对的个人信息风险作出提示,为促进相关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引。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编辑 甘浩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