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5.0

丹道至尊

导演:陈鲤庭

年代:2020 

地区:其他 

类型:逆袭 美国 古装 英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5日 21:44

原标题:大兴青云店镇黄金白菜上市,可以尝鲜了

遵循中小学生认知发展规律,结合义务教育的学段特点,将课程从学段维度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6-9岁的第一阶段,10-12岁的第二阶段,13-15岁的第三阶段;基于职业院校实训场地及设备情况,从课程性质维度,分为职业认知类课程、职业体验类课程和技能实践类课程;基于舒伯生涯发展理论,将课程从教学维度分为认知、体验、职业技能培训(初级)三个阶段。综合以上三个维度,第一学段开展职业认知类课程,通过故事、绘本和游戏等形式,介绍各种职业的基本概念,如医生、护士、母婴护理员等,让学生建立对各职业的初步认知,第二学段开展职业体验类课程,组织学生参观院校职业实训基地、职业体验基地和企业真实场景,让学生亲身体验不同职业的工作内容、流程以及职业规范。第三学段以职业技能培训(初级)为主,根据前两个阶段开展后学生对于不同职业的兴趣,提供多个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供学生自主选择。

其次,积极开发职业启蒙教育课程资源。基于职业大类,构建课程标准体系,一是包括课程目标、模块课程设置与要求、教学实践安排、实施要求、教学评价、教学环境和资源。二是根据课程标准开发本大类下所包含的具体职业的启蒙教育模块课程教学大纲,细化该模块的目标、内容、方法、评价等。三是中职院校与中小学教师集体备课崔闯,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撰写教学设计,开发课程资源。

原标题:9个退伍老兵在沙漠种了1万多亩树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了一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该案中,原告祁某某的手机号弃用后未解除手机号与社交软件账号的绑定崔闯,导致其社交账号被他人“盗用”,祁某某起诉平台及盗用者要求对方注销账号并赔偿,最终法院判决盗用者注销账号,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原告祁某某诉称,其于2015年在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运营的某社交平台注册了账号,输入个人认证信息,并且与诸多同学朋友互相关注,发布大量个人日常。2019年,祁某某发现该社交平台账号被他人“盗用”并转载了包括怀孕、妇科疾病等信息,却保留了原告在使用该账号中形成的个人信息。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披露实际侵权人信息,均未得到回复。经审理查明,目前该社交软件账号由原告使用手机号“188XXXX6768”注册,后原告停止使用该手机号,但未及时解除该手机号与账号的绑定,后该手机号机主变更为被告姚某。原告认为,二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个人信息权益,请求判令姚某注销账号、赔偿损失,判令北京某网络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辩称,其运营的社交平台上某个账号的实际注册使用人须根据账号绑定身份信息和注册手机号机主信息综合确定。涉案账号的注册手机号为“188XXXX6768”,原告未提供其是注册手机号机主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被告姚某辩称,其于2017年实名购得涉案手机号“188XXXX6768”,并通过官方短信验证码登录涉案微博账号,而非采取非法途径,不应承担责任。法院审理认为,结合原告提供的短信验证截图、涉案社交平台内容截图、实名认证信息等证据,可以认定涉案社交平台账号为原告实名注册且长期使用。被告姚某虽然使用购买的涉案手机号码采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并使用了涉案社交平台账号,但未因此获得该账号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原告作为涉案社交平台账号的初始申请注册人,虽然对账号注册及使用中形成的个人信息享有权益,但自身应该妥善保管其账号及注册信息,在明确不使用涉案社交平台账号后应及时注销,避免个人信息的泄露。法院认为,被告姚某登录案涉社交账户后未对祁某某发布内容进行任何使用、处理,且在收到本案材料后及时与法院、原告进行沟通,将祁某某发布的内容予以删除,尽到了谨慎的注意义务,未侵犯祁某某的个人信息权益等合法权益。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因履行审核义务的必要要求原告提交证明材料,原告并未提供,不利后果应由原告承担,并且,被告北京某网络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不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等合法权益的侵害。法院判决被告姚某注销涉案社交平台账号,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法官表示,用户注册及使用社交平台账号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权益受法律保护。行为人不应通过购买手机号码登录他人社交平台账号并有使用行为,而获得该账号的使用权。编辑 甘浩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