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7.0

丹道至尊

导演:管虎

年代:2013 

地区:杭州 

类型:香港 大陆 甜宠 大陆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6日 07:50

原标题:趣味实验植物生长

该项目首席科学家吴皓教授介绍,上海九院联合上海微创历经5年技术攻关,依托微创医工交叉孵化平台,攻克了高灵敏度皮下声学传感器收声技术,研制成功这款国内首台全植入人工耳蜗样机。基于高灵敏度皮下声学传感器的全植入人工耳蜗,收声频率响应范围广、动态范围大、灵敏度高,结合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算法-SmartSonics不仅能显著提升降噪效果,还能通过神经刺激编码策略-NeuroHarmony增强音乐感知能力破产姐妹第三季,同时兼容3.0T磁共振(MRI)扫描的功能特性。

人工耳蜗是一种为重度和极重度听力障碍患者恢复听力的高科技有源植入医疗器械。传统人工耳蜗由体外声音处理器和体内植入体两部分构成,体外声音处理器将声音信号转换成电信号后发送至体内植入体,直接刺激听神经来重建听觉功能。由于传统人工耳蜗的体外机附带残障标签,同时存在易丢失等问题,致使佩戴者体验感差,影响其日常活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工耳蜗治疗的普及。

全植入人工耳蜗的最大优势是将传统体外装置完全集成于体内,使佩戴者外观上与常人无异,其研制的最大瓶颈是解决皮下声学传感器的收声和体内降噪难题。由于该产品技术壁垒高、难度大,因此被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突破性医疗器械”,迄今在全球范围内无上市产品,仅有三家公司(Cochlear、Envoy、MED-EL) 的产品进入探索性临床验证。

原标题:老国货品牌的流量焦虑:蜂花营销翻车,情怀之后需要新故事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该案中,原告魏某为开展经营活动在某社交购物平台上申请企业认证并提交材料,但之后发现材料被他人盗用遂起诉平台和盗用资料者。法院认为,信息处理者未尽到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个人信息权益被侵害的,应与侵权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判决盗用者赔礼道歉并赔偿,平台方承担连带责任。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破产姐妹第三季,原告魏某是一家工艺品销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便于开展经营活动,魏某于2020年1月在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某社交购物平台申请了企业认证,提交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照片、营业执照照片等材料,并支付了相应费用。2020年12月魏某支付了续认证费用。2021年1月,魏某发现在该平台上还存在另一个“蓝V企业号”的认证主体为其公司。经投诉披露,魏某发现自己之前用于企业认证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材料被不认识的郭某某用于了账号认证。魏某认为是平台故意泄露了其上传的认证材料,便将郭某某和平台起诉到法院。原告魏某诉称破产姐妹第三季,郭某某和平台侵害了其姓名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魏某的经济损失、维权合理支出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被告郭某某未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其未实施任何直接的侵权行为,且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已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郭某某未经许可使用了原告魏某的身份证件材料用于平台账号认证,构成对原告魏某姓名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九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本案中,原告魏某和被告郭某某的认证材料高度一致,经法院多次释明,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均未能举证证明其在侵权行为发生期间采取了必要措施用以确保认证资料的安全。同时,由于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认证属于有偿服务破产姐妹第三季,其注意义务亦应当有所加重。因此,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就侵权行为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与被告郭某某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郭某某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及维权合理开支的责任,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对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一审裁判作出后,原告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官表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破产姐妹第三季,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如未能采取必要措施导致权利人个人信息权益遭到他人侵害的,信息处理者亦构成侵权破产姐妹第三季,应当就此承担连带责任。个人信息收集常态化背景下破产姐妹第三季,为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破产姐妹第三季,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了信息处理者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定义务。本案判决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平台责任,有利于促使网络服务提供者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做好自然人个人信息安全的“守门人”。本案判决亦明确,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公平、诚信原则,利用他人个人信息混淆主体身份“搭便车”的行为构成对他人个人信息权益、姓名权等权利(益)的侵害,需承担侵权责任。编辑 甘浩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