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8.0

丹道至尊

导演:王家卫

年代:2022 

地区:欧美 

类型:虐恋 复仇 大陆 强者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6日 09:55

原标题:第二届中法转化医学和精准诊治国际论坛开幕式举行

一项针对中国公众对糖尿病认知水平的全面研究《中国大众糖尿病认知调查报告》(简称:报告)14日正式向公众发布。据此,中国的糖尿病患病率迅速攀升;公众除了对体形消瘦、肾脏病变和视力下降这三项糖尿病可能引发的危害认知率尚可,对于其他类型的特别是那些死亡风险较高的危害认知不足;糖尿病易感群体对于糖尿病的认知率仍需提升。报告针对“久坐和缺乏体力劳动的人群是糖尿病易感群体”的调查显示,相关人群中,多项数据均未达到及格线。

据了解,近30年来,随着中国糖尿病发病率攀升,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发生率也在增长。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危害在于其可导致低视力甚至失明,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带来非常严重的医学问题和社会问题。在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举办的围绕“糖尿病与幸福感”开展的糖尿病视网膜病(简称:糖网)变防治主题活动中,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眼底病专科主任童晓维表示,有些患者早期可能没有任何症状,等感觉视力模糊时病情已十分严重,因此糖尿病患者的定期眼底筛查尤为重要,以避免延误病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童晓维表示,只要早发现并得到及时有效治疗,视力得以保存,糖尿病患者的幸福感就能得到显著提升。童晓维主任联合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多位专家共同编写了《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诊断与治疗》一书,从136个热点问答说起左手亲情右手爱全集,配上通俗易懂的生活漫画,向“糖网”患者科普眼健康知识,与糖尿病和谐共处。

据悉,近年来,上海逐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全市的糖尿病预防与诊治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包括登记建档、风险评估、规范诊治和转诊、随访管理、并发症筛查、综合干预和健康教育等糖尿病全程健康管理服务,并持续扩大糖尿病风险评估和筛查覆盖范围,将糖尿病前期人群纳入健康管理,促进糖尿病的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二、三级医院开展糖尿病规范诊治中心建设,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对口技术指导和支持,为社区转诊及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提供规范诊疗服务。

根据报告,对于以糖尿病为代表的慢性病来说,长期的管理治疗是一大挑战。例如,治疗依从性始终是胰岛素治疗的难以迈过的一道坎:频繁注射扎针、复杂的病程管理等,让未进行胰岛素治疗的患者望而却步、正在进行胰岛素治疗的患者身心俱疲。糖尿病的管理过程复杂,涉及饮食、运动、药物以及定期监测等多个方面,这让患者在执行治疗计划时压力倍增。

原标题:首次达成年度1000万辆新纪录,中国新能源汽车崛起靠什么?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该案中,原告魏某为开展经营活动在某社交购物平台上申请企业认证并提交材料,但之后发现材料被他人盗用遂起诉平台和盗用资料者。法院认为,信息处理者未尽到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致他人个人信息权益被侵害的,应与侵权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左手亲情右手爱全集,最终判决盗用者赔礼道歉并赔偿,平台方承担连带责任。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原告魏某是一家工艺品销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便于开展经营活动,魏某于2020年1月在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某社交购物平台申请了企业认证,提交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照片、营业执照照片等材料,并支付了相应费用。2020年12月魏某支付了续认证费用。2021年1月,魏某发现在该平台上还存在另一个“蓝V企业号”的认证主体为其公司。经投诉披露,魏某发现自己之前用于企业认证的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材料被不认识的郭某某用于了账号认证。魏某认为是平台故意泄露了其上传的认证材料,便将郭某某和平台起诉到法院。原告魏某诉称,郭某某和平台侵害了其姓名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共同赔偿魏某的经济损失、维权合理支出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被告郭某某未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其未实施任何直接的侵权行为,且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已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郭某某未经许可使用了原告魏某的身份证件材料用于平台账号认证,构成对原告魏某姓名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九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本案中,原告魏某和被告郭某某的认证材料高度一致,经法院多次释明,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均未能举证证明其在侵权行为发生期间采取了必要措施用以确保认证资料的安全。同时,由于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认证属于有偿服务,其注意义务亦应当有所加重。因此,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就侵权行为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与被告郭某某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郭某某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及维权合理开支的责任,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对赔偿款承担连带责任。一审裁判作出后,原告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官表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如未能采取必要措施导致权利人个人信息权益遭到他人侵害的,信息处理者亦构成侵权,应当就此承担连带责任。个人信息收集常态化背景下,为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了信息处理者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定义务。本案判决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平台责任,有利于促使网络服务提供者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做好自然人个人信息安全的“守门人”。本案判决亦明确,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当遵守公平、诚信原则,利用他人个人信息混淆主体身份“搭便车”的行为构成对他人个人信息权益、姓名权等权利(益)的侵害,需承担侵权责任。编辑 甘浩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