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陈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接受旅游安排、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项目合作和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医疗耗材和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本山快乐营猪流感,涉嫌受贿罪。
陈宏身为医疗卫生领域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弃守廉洁底线,擅权妄为,干预和插手医院合作医疗项目,在医疗设备采购和医院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污染医疗系统政治生态。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宏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