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3.0

丹道至尊

导演:吴宇森

年代:2018 

地区:北京 

类型:甜宠 大陆 韩国 德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6日 19:49

原标题:美团哈啰单车在郑州市暂停运营

“投入越大,打下来之后获得的收益也就越大。”小丘发来一份名为《打假基本知识流程》的介绍:“按照《消费者保护法》,一般(问题)产品的售后为退一赔三,不足500按500元算;食品依《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不足1000按1000元来算。产品金额小的比较好打,商家也能够赔付得下来,具体赔偿多少,根据买家与卖家协商而定。”

“在法律层面上,现行法律未对职业打假人作出定义,且普遍支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损害消费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监督。”上海润申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彬和陈诗告诉澎湃新闻,如《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此外,在司法解释、行政法规、政策和部门规章层面,相关部门也出台了政策指导应对职业打假行为,但如若前述培训教授的内容包括如何恶意伪造产品质量问题来威胁商家索取赔偿,那么传授的内容明显就属于敲诈勒索犯罪行为。

石彬称,再如职业打假培训传授学员如何恶意制造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假象,勒索赔偿金,或者依据恶意制造的假象起诉请求支付赔偿金等违法索赔行为,则该行为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罪。该类职业打假培训机构如被举报将会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更有甚者,一旦学员实施职业打假培训所传授的行为触及到刑法的红线,那么该类职业打假培训机构将会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教唆犯、帮助犯,同样也会面临刑事追究的法律风险。

石彬告诉澎湃新闻,这部司法解释明确针对“知假买假”的案件,要“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惩罚性赔偿请求。无论是普通消费者,还是“知假买假”者,都应当以“生活消费需要范围”作为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要件。这既能发挥“知假买假”者打击和遏制违法行为的作用,又能防止其恶意高额索赔,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总之,此次《解释》出台一方面对“知假买假”行为“扬其长避其短”,排除恶意索赔天价惩罚性赔偿金的可能性,发挥其打击和遏制违法行为作用,另一方面又能有效抑制恶意高额索赔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的‘副作用’。”

例如,2023年上海市职业类索赔类投诉数量达到24.6万件,其中年投诉量超过10件的投诉者有近8000人。更早的数据是,2014年,原上海市工商局12315系统共接到职业打假类诉求867件,占当年投诉举报总量的1.9%;2018年上半年职业打假类诉求达到61939件,占同期投诉举报总量的30.6%。

“职业打假作为民间私力救济方式之一,只要在合理合法范围内,揭露黑心商家、维护消费者权益,倒逼商家主动遵守法律法规,那便是功不可没的。”石彬告诉澎湃新闻,但部分“打假人”在追求正义之路时却偏离正轨,利用敲诈勒索等非法手段敛财,填满自己的欲望沟壑。像“铁头”“狂飙兄弟”等部分博主激进维权,甚至不择手段,明目张胆收取“保护费”。这样非但不利于解决市场矛盾,反而会激化社会负面情绪,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也与打假初衷不符。

石彬认为,职业打假人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支特殊力量,其存在具有双刃剑的效应,为发挥职业打假人的积极作用并减少其负面影响,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进行规范:首先,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支持。明确职业打假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保护范围,同时规定其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和禁止行为。其次,应提高职业打假人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培训和考核等方式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同时加强对其职业道德的监管和引导。此外,还应建立职业打假人的信用体系和奖惩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职业打假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法违规的职业打假人则依法严惩不贷。

原标题:法治笔记|《正义的决疑》:怎样让小破法焕发光彩?

其中,北京吉象万合科技有限公司运营“讲真”手机短视频剪辑“0元5天手机剪辑线上训练营”客户微信群运营过程中,在群中发布“老师带你第一视角逛讲真集团总部”“老师抖音账号总收益69万多一点”的视频,实际不存在“讲真集团总部”,账号也非老师本人账号。此外,当事人发布的“宝妈月平均挣5-6w”“老太太11月份收入过万”等视频无法提供真实出处。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另一则案例显示,今年6月,该局根据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线索,对北京万维之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立案检查。经查,该公司在推广“3天零基础风水实战课”的广告中发布“趋吉避凶、化解厄运”“一起趋吉避凶,改变人生运势”等内容,构成发布含有迷信内容广告的违法行为。执法机关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万元。

此次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共公布了十大案例,另有案例涉及利用快递空包单号进行虚假宣传等。据了解,2024年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开展网络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电子商务、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领域违法行为,截至10月底,全系统共查办各类网络交易案件4700余件。“双十一”期间,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震慑不法商家,规范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网络交易市场秩序,公布了前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