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魏成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扭曲录取通知,与商人老板暗通款曲,托人跑官要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贪奢享乐录取通知,溺爱纵容家人,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豪华车辆供自己和家人使用;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把公权力当作敛财纳贿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魏成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魏成玉开除党籍处分;由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