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5.0

丹道至尊

导演:陈鲤庭

年代:2015 

地区:台湾 

类型:合集 萌宝 复仇 英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05日 14:46

原标题:“社保+交通+金融”省内首开三卡合一

12月1日,由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委依法治省办、贵州省委网信办、贵州省司法厅联合主办的2024年贵州省“12·4”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E法黔行·网络普法看贵州”短视频征集展播获奖作品展映式在贵阳举行。贵州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卢雍政在活动上致辞并为获奖代表颁奖,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贾利军出席并为获奖代表颁奖。

卢雍政在致辞中强调浮士德 电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近年来,贵州坚持法治贵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篇章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同时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摆在突出位置,积极顺应信息化时代潮流,充分挖掘用好短视频传播优势,不断探索网络普法新形式、培育网络普法新力量,持续宣传阐释、夯实筑牢了“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制度根基。今年开展的“E法黔行·网络普法看贵州”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在推动网络法治宣传教育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接下来的“宪法宣传周”期间还将围绕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开展系列活动,希望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努力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浮士德 电影,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共绘法治社会美好蓝图,共建更高水平法治贵州。

活动现场为贵州省2024年“E法黔行·网络普法看贵州”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获奖作品进行颁奖,中共贵阳市云岩区委宣传部作品《节奏很云岩——毒祸》获一等奖,黔东南州从江县司法局、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州税务局作品《乡村国际电影节2之依法维权》《黔南税务“黔韵说唱”特色理论宣讲短片之享个税福利》获二等奖,贵州省忠庄监狱、贵阳市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极速蜗牛公司联合贵州民族报作品《红线》《护苗》《按键伤人》获三等奖。活动中,来自盘州快乐天使艺术团和丹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贵州省忠庄监狱、贵州富民村镇银行等单位的干部职工表演了情景剧、音乐舞台剧、说唱、快板等节目,以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将宪法宣传与文艺创作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和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据悉,今年5月28日,在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的指导下,贵州省委网信办和贵州省司法厅共同启动了“E法黔行·网络普法看贵州”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单位、各类社会团体及广大网友踊跃参与、积极创作。截止征集结束,共收到479部参赛作品。此次活动共评选出一等奖1部、二等奖2部、三等奖3部、优秀奖10部、创意奖30部,以及优秀组织单位奖20个。此次活动入选由国家广电总局主办的2024年“视听中国”优秀短视频征集展示活动,是全国25个入选项目中唯一的网络普法类主题活动。相关话题在抖音、快手浏览量超1.2亿。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部署,“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日前,贵州省委宣传部、贵州省委依法治省办、贵州省司法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全省“宪法宣传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启动仪式后,贵州省有关部门还将按照分工,陆续开展“贵州省高中学生成人仪式礼敬宪法”“巾帼普法乡村行·宪法进农村”“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及在线学法考试活动”“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网络展播”等系列主场活动浮士德 电影,示范带动各地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实效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主题宣传,推动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景区、进赛事、进公共场所等,在全社会营造宪法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原标题:农村农业部:全国蔬菜产量稳中有增 市场供应总量充足

顾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刘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刘某及其搭乘人颜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顾某、刘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颜某无事故责任。顾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颜某诉至法院,请求刘某、顾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2万余元。

审理法院认为,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好意同乘”行为。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据此,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本案中,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其余18934元,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部分的赔偿责任,赔偿颜某5680元。

“好意同乘”,即日常生活中的“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善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营运行为。“好意同乘”作为助人为乐的善意利他行为,对于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浮士德 电影,也符合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的要求,还有利于缓解公共交通压力,降低出行成本。本案判决依法合理认定“好意同乘”情形下车辆驾驶人的责任,既合理分配搭乘人损失,也有助于督促驾驶人切实负起责任和安全驾驶车辆。

谭某驾驶小型轿车与金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金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金某无责任。谭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故发生时,金某已年满70周岁。金某诉至法院,请求谭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合计9.4万余元。某保险公司抗辩称,金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权请求赔偿误工费。

审理法院认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除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外,还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本案事故发生时,金某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根据其提交的送货单、记账本、企业负责人出庭陈述等证据,可以证实金某受伤前不仅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持续为多家企业提供运货服务,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故人民法院结合误工时间等事实,认定应当赔偿金某误工费损失4.5万余元。最终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金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约8万元。

当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继续工作、劳动的情形较为常见,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是否有权请求赔偿误工费,应根据其是否存在因误工导致收入减少进行判断,而不能简单地以法定退休年龄来确定是否支持误工费。本案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依靠自身劳动获取收入的被侵权人请求赔偿误工费损失,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充分体现了对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尊重和维护,有利于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推动实现老有所为。

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行,与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王某死亡和车辆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李某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之一;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王某近亲属诉至法院,请求李某、某保险公司承担死亡赔偿金等损失120万余元。

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一般而言,由于机动车行驶速度快、危险程度高,机动车一方在道路通行中应当负有较高注意义务。本案中,王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逆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其对自身的损害存在较大过错,应当依法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同时,考虑到事发时路况、视野良好,李某如充分注意,一定程度上也能够避免发生严重事故。李某疏于观察,存在过错。最终判决:李某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该部分赔偿责任由某保险公司承担。

非机动车驾驶人作为交通参与人,应当与机动车驾驶人同样遵守交通规则。现实生活中,一些非机动车逆行、超速、闯红灯等违章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隐患。本案中,在非机动车一方具有较大过错的情况下浮士德 电影,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既合理地确定了双方责任,也警示了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共同构建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李某驾驶机动车在公路上掉头时,因疏于观察,与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受伤和车辆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案涉机动车登记车主为张某,事故发生时,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周某受伤住院治疗,后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周某诉至法院,请求驾驶人李某、车主张某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4万余元。

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浮士德 电影,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李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周某受伤,李某系侵权人,依法应对周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张某作为投保义务人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导致周某不能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得到保险赔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周某的损失未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最终判决:由张某、李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共同赔偿周某损失14万余元。

交强险以救济损害为主要功能,其先予赔付的制度设计对交通事故被侵权人及时获得救济具有重要意义。投保交强险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法定义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履行该义务将导致被侵权人无法获得交强险赔付进而利益受损,故投保义务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人民法院判决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与交通事故侵权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体现了法律对投保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的否定评价和对被侵权人权益的维护,也警示了投保义务人要依法履行为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义务,维护好自身与其他道路交通参与人的合法利益。

王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李某相撞。事故造成李某颅脑损伤,经司法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将王某及承保王某车辆的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王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4.5万元。一审法院根据案涉事故责任划分及保险情况,判令某保险公司赔偿李某74万余元,由王某赔偿约1000元。一审宣判后,某保险公司提起上诉。

二审中,人民法院了解到,某保险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实际上并无异议,提起上诉的原因是为了跨过年底理赔率考核时点,进而提升当年的考核绩效。为避免程序空转,保障被侵权人及时获得赔偿,人民法院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建议该保险公司客观面对事故事实和被侵权人损失,积极依照合同进行理赔;同时,综合相关情况与某保险公司积极沟通,促推树立正确的业绩导向,合理设置、规范优化考核指标。某保险公司对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认可,及时进行整改浮士德 电影,撤回了对该案的上诉,立即向李某足额支付了赔偿款。

交通事故往往造成被侵权人直接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很大程度上讲,尽快得到损害赔偿浮士德 电影,避免再度增加解纷负担和成本,是群众的“急难愁盼”。人民法院坚持实质解纷理念,坚决杜绝程序空转,在个案诉讼中“以案见事”,充分关注到纠纷成诉的核心原因和实质理由,因事施策、对症下药。纠纷解决中,人民法院不拘于“就案办案”,而是全面分析案件情况和相关背景,查摆诉讼关键原因,找准息诉着力点,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了纠纷高质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