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一批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其中,榆林市靖边县某中学因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执法人员之后再次进行现场检查抽检发现,该校食堂使用的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属拒不改正的行为家有外星人可儿,最终该校被罚款6000元。
2024年7月11日,铜川市印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小学进行现场检查时,对该食堂正在使用的生花生米进行抽检。检验显示酸价(以脂肪计)(KOH)[4.7mg/g]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标准指标:≤3mg/g)。该食堂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执法人员依法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20000元的处罚。
2024年9月20日,汉中市城固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小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食堂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月调度内容不全;食品留样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称重记录;“三防”设施不到位,操作间入口未安装挡鼠板,操作间水池排水管接口处缝隙过大,操作间北侧窗纱钢网孔径过大;未落实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反食品浪费等相关知识培训。执法人员依法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家有外星人可儿,并给予警告的处罚。
" />据扬子晚报12月9日报道:近日,常州大学红色文化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卢彦名从日本有关渠道征集获得了一本拍摄于1938年南京沦陷时期的相册。这本相册中有73张历史照片,其中有关侵华日军第二碇泊场(即南京碇泊场)的照片是首次曝光,印证了南京大屠杀后侵华日军“毁尸灭迹”的史实,成为这段历史的又一铁证。
卢彦名表示,关于南京碇泊场的史料很少,这处位于南京下关码头附近的侵华日军机构,不仅负责日军部队的后勤保障,还参与了一项重要的隐秘任务,就是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毁尸灭迹”。这本相册中有一张军官合照,揭露了侵华日军第二碇泊场的“核心构成”:第二排左六为侵华日军第二碇泊场司令部司令官铃木义三郎,第二排右六为山本俊,第二排左五为太田寿男,第三排左五为梶谷健郎。
史料显示,日本战犯太田寿男在南京大屠杀期间就职于南京碇泊场司令部。他曾在一份写于1954年、现藏于中央档案馆的笔供中供述:“我1937年12月15日傍晚到达南京下关,得到命令处理下关地区的南京人尸体。处理方法大部分由下关码头及其稍下游投入扬子江家有外星人可儿,一部分在浦口东约四公里处烧掉掩埋(主要用汽油烧,利用洼地、地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