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1.0

丹道至尊

导演:刘伟强

年代:2011 

地区:日韩 

类型:合集 萌宝 泰国 虐恋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30日 00:41

原标题:最快月底发车!带装修首付18万起!这次不要错过!平湖今年唯一的安居房!

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新京报记者从石景山区检察院获悉,多名农民工在北京石景山区一工地工作,完成工作后公司拖欠劳务费用。石景山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联合区人社局等单位幻影战士,召开专案推进会引导当事人和解,最终让57名当事人获得200余万元欠薪。据了解,2023年9月,刘某某等57名当事人在石景山区某工地从事外墙保温等工作幻影战士,与分包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在依约完成工作后,公司拖欠劳务费用,刘某某等当事人要求公司支付,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2023年11月,刘某某等当事人多次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被拖欠工资问题,但讨薪未果。经检索12345市民服务热线,石景山区检察院排查出本案线索,第一时间向当事人刘某某核实情况,开展支持起诉职能宣传,了解当事人诉求、用工单位信息、合同签署等情况。同时,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当事人提供检察官微信号码,24小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固定工资明细等证据。后当事人向石景山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核实,所涉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自身维权能力较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依法应予受理。受理该案后,石景山区检察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查询公司的注册情况、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二是开展调查核实,询问当事人、案涉企业,审查工资明细等证据材料,查明,公司未支付劳务报酬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诉请支付劳务报酬于法有据。三是联合区人社局等单位,召开专案推进会,为减少农民工维权成本,在决定支持起诉前,引导当事人和解。在多家单位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诉前和解,57名当事人共获得劳务报酬200余万元。此外,石景山区检察院还落实北京市检察院与北京市总工会《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实施细则》,与区总工会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参与石景山区劳动争议调解七方联动机制工作会议,交流研判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及风险隐患,形成区域劳动者权益保护7+1工作格局。石景山区检察院认为农民工法律意识欠缺、维权能力不足,是典型的支持起诉对象,但因不了解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很少主动申请。检察机关可以依托“检察+热线”合作机制,同步监测网络舆情、社交媒体信息,主动发现欠薪线索。编辑 甘浩校对 赵琳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研学纠纷案。该案中,消费者签署研学合同后因个人问题不能参与活动,要求退费被拒后起诉研学主办方。法院认为,签有人身属性研学合同的消费者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但仍应承担相应责任,故酌情支持消费者部分诉讼请求。据了解,2023年6月4日,陶某与某公司签订《调研活动合同书》,并支付活动学费68000元。双方约定:公司主办“行走在呼伦贝尔”活动,陶某自愿报名参加本次活动。活动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的课程调研;第二阶段为作品集制作,公司委派老师带领陶某开展“草原”实地深入调研,完成作品集的制作。如陶某无法按照公司的安排参与本次活动,陶某可以通知公司后退出本次活动,但公司有权不返还任何费用。2023年7月11日,陶某参加第一阶段活动后,于7月13日以个人情况与活动安排存在冲突为由要求与公司解除合同并申请退款,遭拒后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陶某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构成违约,鉴于该合同的人身属性较强,不适宜强制履行,故法院判决解除陶某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但陶某作为违约方幻影战士,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法院综合考虑合同的履行进度、陶某的违约情节、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成本支出等因素后酌请支持陶某的部分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无异议,且公司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法官提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然而实践中,一些合同的标的具有人身属性,并不适合强制继续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又规定,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上面提到的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一般指债务的性质不宜直接强制履行,如教育培训合同、演出合同、服务合同等,此类合同如直接对债务人人身施以强制,则与我国宪法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精神相悖。但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否则将造成权利的滥用,不利于守约方利益的保护及民事活动中诚信原则的确立。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

原标题:04:146食情局(94)丨藏式火锅,解锁冬日里的“春天味道”!

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获悉,今年11月以来,全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22起,均为室外起火,未发生亡人火灾。从起火地区看,海淀区、朝阳区各5起,大兴区4起,东城区、丰台区、通州区、昌平区各2起。从起火原因看,电池故障19起,车辆线路故障2起,正在调查中1起。从起火状态看,行驶中起火3起,充电中起火8起,停放未充电11起;日间起火6起,夜间起火16起。从品牌调查情况看,起火电动车涉及自由行、建豪等品牌;起火电池涉及星恒、超威、鼎硕等品牌。涉及快递外卖行业火灾共4起。其中,发生在朝阳区将台乡梵谷水郡小区的火灾,系美团外卖员购买使用无品牌72伏超标电池故障所致,该电池购买于伊兰斋北京花园路实体店铺。 记者注意到,多起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中存在电池过度充电的现象。11月11日2时许,朝阳区金盏乡小店村一处室外车棚内充电中的电动自行车起火,系电池故障所致。经调查,车主于前一天11时8分开始充电,截至火灾发生时,充电时间已超过12小时。11月12日6时35分,海淀区香山街道1辆电动自行车也在室外充电桩充电超过12小时后起火。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提示,市民在充电过程中,普遍存在过度充电现象,甚至充电时间超过12小时,这种做法会对电池使用寿命产生影响,且易造成电池故障从而引发火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尤其是不具备满电自动断电功能的设备幻影战士,长时间过度充电也会增加火灾风险。市民应在充电后6到8小时内及时断电。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

11月29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交通委获悉,全线开通三个月来,延安高架、内环北段工作日交通压力得到一定缓解,路网交通流量更加均衡。同时,东段开通初期,新建路、黄兴路、天目转盘东进口等节点及与匝道衔接的地面交叉口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拥堵,通过调整交通组织、优化标志指引等措施,目前部分堵点情况有所好转。

匝道周流量高峰基本都出现在周五。在北横通道东段所有匝道中,浙江北路出入口匝道流量居于首位,进出车流为3.52万辆次/日。其次是新建路西侧出入口匝道与黄兴路出入口匝道,日均车流分别为2.83、2.67万辆次。新建路东侧出入口匝道流量最低,日均车流2.03万辆次。各匝道周流量高峰基本都出现在周五,和主线周流量高峰出现时间基本一致,双休日日均车流略低于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