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4.0

丹道至尊

导演:田歌

年代:2014 

地区:香港 

类型:萌宝 神豪 日本 台湾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1:34

原标题:人民网三评“TikTok交易”之三:与虎谋皮,退无可退

今年的“双十一”刚刚结束,很快就要迎来“双十二”购物节。电商购物热潮之下,各大电商平台的“仅退款”政策备受关注。即在符合相关条件下,消费者“无需退货即可获得退款”,此举简化了售后流程,维护了绝大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滋生了恶意“仅退款”行为,让其成为少数人“薅羊毛”“白嫖”的捷径。 “在一个健康的电商生态中,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同样重要,都应该得到保障。”广东润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杨奇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仅退款’是建立在双方互信、互利基础之上的,如果利用规则发起恶意‘仅退款’,破坏健康的电商生态,劣币驱逐良币,最终受损的还是消费者的利益。” 3年“仅退款”,滋生大量“羊毛党”京东自营早在2014年就推出了“仅退款”服务,一直沿用至今,并将该服务从京东自营延伸到第三方商家范畴。 2021年,拼多多推出“仅退款”服务。即支持消费者收到损坏严重或图片完全与实际不符的商品的时候,可以无理由全额退款。如果商家不同意无理由全额退款,平台会介入直接帮消费者全额退款。该规则创立之初,主要针对生鲜、农副类商品。“农副和生鲜等容易因为包装、运输而影响质量的商品,比如水果等,消费者‘仅退款’可以节省时间成本和物流成本,同时也会降低商家的处理成本燕尾服成龙,无需证明是商家原因还是物流运输导致的商品损坏,可谓是‘皆大欢喜’。” 广东润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杨奇告诉新京报记者。过去三年,随着电商行业发展,这项规则逐渐拓展到其他商品门类,同时成为各大电商平台的“标配”。2023年9月,抖音电商在《商家售后服务管理规范》中更新了“仅退款”相关规则,即“商品好评率低于70%,平台有权对该商品交易订单的售后申请采取支持消费者仅退款、退货退款包运费的措施,商品好评率连续7天恢复到70%以上可解除”。 2023年12月,淘宝推出《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对未发货和已发货商品的“仅退款”服务进行了详细说明。同年12月,京东推出《京东开放平台交易纠纷处理总则》,新增“退款不退货执行标准”以及“交易纠纷新增支持用户仅退款”条款。 “电商平台设立这个规则的初衷主要是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更加便捷、人性化的服务。”卢杨奇说,“但它的健康运行需要建立在商家和消费者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事实上,一些行为正在破坏这种“信任”。记者梳理发现,从2021年“仅退款”规则在电商平台广泛运用开始,各种相关纠纷就层出不穷,主要体现在部分消费者利用规则恶意“仅退款”,从而“白嫖”商品燕尾服成龙,薅商家“羊毛”。网上公开售卖“白嫖课” 根据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联合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24年电商平台“仅退款”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综合约2000位电商商家及1000位消费者的问卷调查显示,在商家层面,有7.9%的商家近一年遭遇“仅退款”比例达八成;10.09%的商家“仅退款”比例占据一半;34.31%的商家有三成的“仅退款”;46.65%的商家有一成“仅退款”;仅有1.06%的商家未遭遇“仅退款”。 在消费者层面,有25%的人会因“薅羊毛”而使用“仅退款”服务,高频使用“仅退款”服务的消费者占13.39%。 另外,《报告》显示,2021年至2024年7月,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处理“仅退款”案件约500起,在2023年达到最高。 2023年,一位商家发货后,被以“未收到货”的理由成功申请“仅退款”,交涉过程中,对方恶言相向,商家驱车300里来到收货地址,发现对方是个六年级的小学生。 2024年7月,一位商家售卖的价值1400元的挂壁洗衣机被成功“仅退款”,理由是顾客家的墙壁无法安装挂壁零件燕尾服成龙,引发热议。 “仅退款”不仅滋生出“白嫖党”和“羊毛党”,而且还出现“组织白嫖”“开课白嫖”等现象。 新京报记者发现,在某二手平台和聊天软件里能够轻易找到“白嫖老师”燕尾服成龙,课程价格在38元到288元不等。 “一个平台的课程收费38元,如果想学引流版,售价就要涨到288元。”他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只有15岁,作为学生已经“半工半读”了几个月,如果不去学校的话一个月能挣1万多元。 另一位“白嫖党”“多姐”则手握五个平台的“仅退款”教程,强调“单量大,成功率高”。网友买课后,她会登录对方的网购平台账号,操作“仅退款”燕尾服成龙,成功后和买课人平分退款。在买下她价值68元的课程后,其又向记者分享了她的“生意经验”:她见过形形色色的客户,“有人拿到退款不愿平分”,但她通过网购账号已经掌握了对方的住址和电话,“威胁暗示”一番,大多都会老实“上供”。“多姐”分享经验。 图源:聊天记录截图 专家:维护商家的权益同样重要“如果消费者长期在购物平台上进行‘薅羊毛’的行为,根据金额大小,还可能涉嫌民事侵权或刑事诈骗。而卖课教别人‘薅羊毛’,还可能涉嫌诈骗和教唆罪。”卢杨奇告诉新京报记者。“‘金额达到3000元就达到了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起刑点。”卢杨奇表示,若商家遭遇恶意“仅退款”,可以对相关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商家货物损失以及维权成本。法律之外,如何构建好有益于各方的消费环境同样重要。“维护良好的电商生态需要平等、公正地对待商家和用户,这是电子商务法的基本要求。”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曾谈道,如果平台一味站在用户角度,不考虑入驻商家的正当合法权益,长此以往,被“薅羊毛”的商家为了生存,可能会采取偷工减料等方式经营,导致出现劣币驱逐良币。 “对于成本较小的电商店铺来说,大量的‘仅退款’确实难以承受。商家应诚信经营,但在自身利益受损时,也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卢杨奇表示,“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也要遵循守法、诚信原则。若利用‘仅退款’规则恶意仅退款不退货,虽可得一时之利,但长此以往会扰乱电商生态,最终损害的也是消费者的利益。” 同时,薛军认为,平台不应鼓励普遍的“仅退款”,应对‘仅退款’规则的适用范围进行严格明确限定,同时应协助商家解决纠纷,而非轻率地要求商家退款。有关部门也应针对该问题,从政策层面给出明确的指导性意见。2024年3月,中国消费者协会与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多家电商平台共同发布了《关于规范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共同倡议》,倡导不断优化并完善“仅退款”规则。 202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施行,规定消费者无理由退货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无理由退货规则损害经营者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多家电商平台也主动优化“仅退款”规则。2024年7月26日,淘宝宣布将优化“仅退款”规则,依据新版体验分提升商家售后自主权,对优质店铺减少或取消售后干预。相关策略将于8月9日正式实施。 8月15日,淘宝数据显示,淘宝面向全体商家的“仅退款”优化策略上线首周,淘宝天猫全平台对“已收到货仅退款”场景的介入已减少20%,不合理“仅退款”数量减少。 “希望相关机制的设计能够更加科学、合理,让商家和消费者都能得到好处和便利,在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能够同时做到双赢。”卢杨奇说。 记者 秦冰 罗飞鹏 编辑 杨海 校对 杨利

综合路透社、美联社、英国广播公司消息,西班牙国家气象局13日对该国安达卢西亚自治区马拉加省和加泰罗尼亚自治区塔拉戈纳省发布暴雨红色预警,预计当地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180毫米,强降雨将持续至15日,可能导致河流泛滥和山洪暴发。14日,安达卢西亚自治区格拉纳达省和巴伦西亚自治区沿海地区发布橙色预警,警告沿海地区将迎来巨浪。

原标题:国联证券拟收购民生证券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了一起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该案中,未经消费者同意,某商店的线上小程序获取到消费者的线下交易信息,消费者发现后起诉对方要求赔礼道歉获法院支持。消费者购物信息被商店小程序获取某线下商店由青岛某公司实际运营,与商店同名的微信小程序由被告北京某电子商务公司运营。2021年10月10日,马某在该线下商店购物,在收款台自主扫描商品条形码形成商品订单后自主结账,收款台屏幕出现“扫一扫支付”二维码,显示付款方式有支付宝、微信和商店小程序。马某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该二维码,跳转至商店微信小程序,小程序随即显示该笔交易的交易店面、交易时间、商品名称等信息,点击“立即支付”后可付款成功。马某认为,自己线下购物、线下微信付款,未调用、未使用该商店微信小程序,而且该微信小程序也没有余额,在原告扫描“扫一扫支付”二维码后,就被商店微信小程序获取了自己的线下购物信息,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礼道歉。被告辩称,其获取原告订单交易信息是基于原告的授权,而非违法取得,未侵害原告的个人信息权益。经审理查明,该微信小程序的《用户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均无征求消费者同意获取消费者线下交易记录的相关条款。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某商店购买商品的交易信息包括交易店面、付款价格等信息,系原告在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信息,属于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取得个人的同意,或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方可处理个人信息。被告运营的微信小程序在《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政策》中均未明示涉案小程序将获取消费者的线下交易订单信息,且线下交易时亦未向消费者告知并取得同意。此外,原告系在线下店铺购买商品,交易相对方并非本案被告,且商店线下展示的二维码仅有“扫一扫支付”字样,故对于消费者而言,该二维码应仅具有支付功能,扫描该二维码致使小程序获取线下交易记录并非必要,不属于“为订立、履行合同所必需”。因此,被告运营的微信小程序获取原告的线下交易记录的行为,未经原告同意,也非订立、履行合同所必需,构成对原告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马某书面赔礼道歉。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提起上诉。二审审理中,被告撤回上诉,二审法院予以准许,一审判决生效。法官:个人信息使用及处理应获本人同意法官表示,线下商店未经消费者同意将消费者的交易信息共享至线上小程序,扩大了个人信息处理主体和使用范围,构成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随着实体经济数字化程度加深,线上线下一体化自营商店呈现规模化发展,该类商店往往有独立运营的App、微信小程序等集支付、消费于一体的线上平台。该类经营模式虽具有其独特的特征和优势,但在个人信息处理方面容易引发个人信息侵权风险。本案明确消费者的线下购物信息因包含交易店面、付款价格等,系消费者在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信息,构成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经营者在处理该类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等原则,如需线上线下不同经营主体共享该类信息,应当充分告知消费者并取得消费者同意。该案对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面对的个人信息风险作出提示,为促进相关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引。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编辑 甘浩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