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趋利性执法司法的专项监督中,全省检察机关排查查封企业资产2年以上且未解封的1.7万余条数据线索,帮助123家企业解冻账户资金7000余万元,解封房产6套,解除扣押汽车20辆。宁波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用时3小时,帮助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迅速解冻被某外省公安机关超范围冻结资产约3000万元。乐清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建立跨区域冻结涉企账户救济协作机制,累计帮助企业解封账户62个,涉及金额 1220万元。
针对企业内部腐败问题,浙江省检察机关实施“啄木鸟”、清廉民企法治护航等专项行动,对重大企业内部贪腐案件提前介入,今年1至10月共批准逮捕企业内部贪腐案件342件401人,提起公诉811件1112人。同时查明赃款赃物去向、全部关联人员以及是否善意取得职业特工队2,在检察环节帮助500余家企业追赃挽损4亿余元,金额同比增加2倍以上。
澎湃新闻从会上获悉职业特工队2,浙江省检察机关致力于推动涉企问题全方位解决,如对知识产权案件同步审查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监督线索。今年1至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知识产权案件904件,综合履职工作位居全国前列。该省检察机关还深化“诉前调解”机制,将积极赔偿作为认定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从轻处理的情节考量,共办理诉前调解案件258件593人,帮助255家企业获赔1.2亿余元,帮助企业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挽回经济损失。
" />一是污水管网建设改造缓慢。2022年6月,江苏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职业特工队2,要求各地明确管网修复改造与建设计划,扎实推进项目实施。督察发现,徐州市应于2023年实施的69个管网建设项目,至今有45个未开工,应完成的21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项目,实际仅完成7个。徐州市对管网缺陷和混接错接等问题日常管理和维护还不到位,2019年以来排查的5408个混错接问题整改比例不足50%,2022年排查发现的大量管网缺陷至今仅完成修复40%。受此影响,2024年以来,主城区8座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均未达到100毫克/升,其中5座未达省有关部门明确的浓度提升目标,开发区、荆马河和大庙污水处理厂还未经检测虚报生化需氧量浓度数据。
泰州靖江市老十圩港所在片区应在2021年完成污水提质增效达标建成区建设,但督察发现,老十圩港上游区域仍存在1.1公里管网空白区,330多个排水户和36个小区至今未完成整治和雨污分流改造,2024年8月,老十圩港出现大面积蓝藻,水体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浓度分别为62毫克/升和1.5毫克/升,为劣V类水体。靖江市公园北侧河片区达标区建设工作推进缓慢,截至目前,430多个排水户仅完成整治118个,不足30%,57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仅完成29个,片区内部分污水仍直排入河。
二是生活污水直排溢流。徐州市主城区雨污合流问题较为突出,城区主要河道两侧市政雨污排口处设置86个截污闸,晴天截留大量生活污水,雨天时随雨水排放入河。2024年7—9月督察人员暗查发现,仅奎河上游玉带东街1公里河道就设置7个截污闸,其中绅士花园闸晴天污水直排入河;望景花园闸附近河道漂浮大量垃圾和油污职业特工队2,经监测,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为131毫克/升和5.8毫克/升,为劣V类水体。泉山区姚庄大沟片区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沿河多个雨排口直排生活污水,姚庄大沟水体氨氮浓度5.4毫克/升,为劣V类水体。泰州市城区玉带河区域雨污分流不彻底,沿河多个污水收集井向河道溢流污水,污水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浓度为68毫克/升和2.2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2.4倍和10倍。
三是黑臭水体治理不力。江苏省明确,到2021年底,全省县(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徐州市睢宁县于2022年12月上报完成小沿河黑臭水体治理并销号,2024年7月督察人员暗查发现,小沿河多个雨排口晴天直排污水,河道水体氨氮浓度达17.4毫克/升,为重度黑臭,周边群众反映强烈。铜山区郑集镇市政管网内生活污水溢流排入徐丰路边沟,形成近1公里的重度黑臭水体,沟内氨氮浓度高达55.2毫克/升。泰州泰兴市张立中沟水体氨氮浓度19.3毫克/升,为重度黑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