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3.0

丹道至尊

导演:阚卫平

年代:2010 

地区:郑州 

类型:神豪 其它 日本 日本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30日 05:34

原标题:践行初心、大爱无疆——河北医药人用实际行动助力抗疫

近年来,我省见义勇为英模层出不穷,他们中有勇救落水群众的韩热者布、徐辉;有勇斗歹徒,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章才、土尕;有遭遇火灾奋不顾身的索南扎西、旦正才旦;有赤手空拳与歹徒搏斗的卢世蛟、魏斌;有见义忘险缉毒精英剧情介绍,挺身而出,负伤致残的吾金才崀、陶恩德、蒋锋珍、伊吉林、党时斌等,他们的事迹震撼人心、催人奋进,以平凡之躯行英雄之事,诠释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用奋不顾身的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见义勇为英模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的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有的留下了终身残疾,给他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甚至导致家庭陷入困境,保障见义勇为英模权益,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加大见义勇为英模帮扶力度,帮助见义勇为英模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减轻英模家庭负担,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开展了以见义勇为英模困难家庭精准帮扶、英模或其子女助学、英模大病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爱心救助工程项目,项目实施以来,共帮扶救助见义勇为英模163人次,发放帮扶救助款166.7万元,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好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遭遇困境,在危难时刻,人们渴望得到援手,渴望正义得到捍卫,渴望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力量。此时,见义勇为英模的出现宛如夜空中璀璨的星辰,其光芒足以驱散黑暗,温暖人心,给人力量和希望。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的精神,用生命和热血铸就了维护社会正义的屏障。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营造崇尚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省见义勇为基金会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见义勇为扬正气爱心救助暖人心”线上公益募捐活动,旨在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号召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汇聚更多的爱心和力量,为见义勇为英模及其家庭提供经济援助,提高社会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认识和尊重,呼吁全社会参与和支持见义勇为事业,主动关心关爱见义勇为英模群体缉毒精英剧情介绍,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让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让更多善行义举及时得到褒奖,增强基金保障能力缉毒精英剧情介绍,持续提高关怀、抚恤水平,让英雄得到应有的厚待。

原标题:全民舞台,上演文化大戏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劳动关系纠纷案,该案涉及多主体交叉用工的劳动关系认定问题,法院结合双方提供的材料,具体分析,最终作出判决。据了解,2013年至2017年期间,原告以借调、解聘、借用等形式在被告多家关联公司中交叉轮换工作,并由其中一家关联公司给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2017年至2021年期间缉毒精英剧情介绍,原告与被告先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并于被告处工作,由被告与其关联公司为原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之后被告于2021年2月向原告发函,告知2021年2月28日劳务合同到期后不再与其续签合同。原告主张2013至2021年期间,自己实质上是与被告而非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要求撤销前述函件,裁决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其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工资48333.34元。朝阳仲裁委驳回原告仲裁请求后,原告不服并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原告入职被告的日期,根据双方提交的《人员借调协议书》《借聘协议书》《聘用协议书》,原告在2017年3月1日前在被告的多家关联公司中交叉轮换工作,但上述协议书未明确显示原告与被告建立劳动关系,且双方认可2013年1月至2017年2月期间由某勘探公司给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2013年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原告工作地点在成都。结合涉案协议签订情况、双方认可的原告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工作地点变动情况,法院认定双方于2017年3月1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其次,关于原告与被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告主张原告与勘探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原告先与该公司签订了《员工离岗歇业协议》,后与被告签订了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的《劳务合同》,故原告与被告仅于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存在劳务关系。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在退休之前与新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应按劳动关系处理。原告即便与勘探公司签订《员工离岗歇业协议》,但此种情形下,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禁止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原告与被告虽签订《劳务合同》,但被告未举证证明该合同履行期间,原告的工作内容、薪酬发放、用工管理较此前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期间的履行情况存在根本变更,故法院认定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原告与被告的用工关系实际为劳动关系。最后,关于原告与被告是否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3月1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于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与被告实际建立劳动关系应视为双方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告在未提交证据证明与原告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作出《劳务合同到期的通知函》,违反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公司向原告黄某作出的《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的通知函》;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黄某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工资损失48333.34元;驳回原告黄某的其他诉讼请求。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新京报记者从石景山区检察院获悉,北京石景山区一汽车租赁公司业务员因汽车租赁问题与他人发生纠纷,被刀具捅伤。因汽车租赁公司未给该业务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致其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石景山区检察院联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协调区人社局推进工伤认定程序。据了解,2023年12月6日,刘某乙与某汽车租赁公司业务员刘某甲因汽车租赁后续问题发生纠纷,后携带刀具到该公司捅刺刘某甲,致其轻伤一级。2024年3月15日,石景山区检察院对刘某乙提起公诉,石景山区法院于同年5月30日以刘某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石景山区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排查发现,刘某甲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经核实,某汽车租赁公司未为刘某甲办理工伤保险,刘某甲自行支付医疗费用11万余元,绝大部分系借款,其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缉毒精英剧情介绍,家庭因案致困。石景山区检察院提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联合救助,共同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生活困境。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社会保险费缴纳监督不到位的线索并及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双方第一时间就该线索进行沟通研判,并与石景山区人社局、石景山区社保中心召开案件会商会,推进案件办理。针对某汽车租赁公司未办理社保登记、未缴纳社会保险费问题,石景山区检察院向石景山区人社局制发检察建议,并向其提供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推进工伤认定程序。某汽车租赁公司依法完成社保登记,并为刘某甲缴纳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险费,刘某甲伤情也被认定为工伤。同时,检察院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履职,暂缓该公司注销程序,维护各方主体权益。依托该案办理,石景山区检察院研发“社保登记及社会保险费追缴法律监督模型”,发现企业未依法办理社保登记普遍性问题。该院运用该模型发现线索70余条,并推广至河南省许昌市检察院及其辖区院运用。编辑 甘浩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