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时间太久,砌墙用的青砖早已不再生产五月八月,市面难以再购买,如果申请鉴定,鉴定费用会高于损害赔偿金额。为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法官便去当地砖厂、市场走访调查砖块价格。最终,在综合考量当事人过错责任后,青山人民法庭作出处理,老赵赔偿老李损失费700元。事后法官再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走访,向两家人释法析理答疑,老赵将赔偿款交给了老李,一场因“墙”引发的纠纷就这样被化解,横亘在两邻居间的“心墙”也随之消失。
“事情虽小,纠纷要了,效果要好”。该案中,一堵老墙虽然价值不高,但如若处理不好拆墙问题,双方当事人“心墙”可能就要堵一辈子,甚至会进一步激化矛盾,青山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庭,在面对家长里短、邻里纠纷时,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认真做好前期调查、中期调解和后续上门释法析理答疑工作,及时化解了邻里矛盾,真正消除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心墙”,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