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该案第二次开庭时,遇难者家属、伤者提出姚某明患有酒精依赖综合征,在医嘱禁驾驶的情况下仍然放任自己饮酒、驾驶,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对此,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岗大队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就姚某明的刑事类行为能力进行鉴定。“明日的庭审将对这一份新证据,也就是司法鉴定结论进行举证质证。”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10月24日下午,刘霁虹(澳籍华人)驾驶盛万江公司黑色商务车搭载公司董事长钟国英、董事钟昀、销售经理江元谦以及一名意大利籍客户,正常行驶至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南坪快速路保安立交桥路段时,被姚某明驾驶的汽车追尾,致使商务车车身前部与左侧护栏发生碰撞。此后,商务车又撞上同向行驶的车辆。此次事故导致钟国英、江元谦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其余3人受伤谢文东1,其中刘霁虹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