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贾泰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赃物,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长期迷信“大师”河中巨怪,携带“神符”,算命卜卦,以求官运亨通、平安落地;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及旅游安排河中巨怪,长期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住房、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背组织原则,瞒报房产,跑官买官,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钱款;违反工作纪律,安排无资质企业经营客运线路;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利用职权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贿赂;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行贿。
贾泰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贾泰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酒泉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其中共酒泉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按规定自动终止;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河中巨怪,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