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1.0

丹道至尊

导演:胡炳榴

年代:2013 

地区:金华 

类型:泰国 逆袭 重生 古装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1:24

原标题:『展览』上海博物馆举行「满庭芳菲:卡地亚的艺术魔力」展览——百年风格史诗

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11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调包金手镯的盗窃案例,一家长在“遛娃”时认识了一名“聊得来”的女子,女子趁孩子家长不注意,将婴儿手上的金手镯调包偷走。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二千元。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3年10月,被告人许丽(化名)在某小区院内,用一只不明材质的金色手镯替换真黄金手镯,窃取被害人李雅(化名)女儿手腕上的黄金手镯一只。经鉴定人 性本色,被盗手镯为9.45g的足金制品,当时市场价格为五千余元。同月,被告人许丽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相关作案过程。案发后被告人许丽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李雅三千元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金手镯也已起获并发还给被害人。 据被告人许丽供述,她在某小区院内,看到被害人李雅的婆婆带着11个月大的婴儿玩,就过去搭讪。经与对方沟通交流,许丽开始抱着孩子玩耍。在玩耍的过程中,她看到孩子手腕上有个金镯子,便找借口独自将孩子抱到巷子里,趁孩子奶奶未跟上之际,将手镯取了下来,放到自己的口袋里。因害怕被发现,许丽特意把自己之前从网上买的假镯子戴在了孩子的手腕上,直到孩子奶奶说要带娃回家,许丽才将孩子还给对方。 “我跟被害人是一个院的,因在院内遛娃结识。当时金镯子就戴在孩子的手腕上,我就用手取了下来,然后再把我在网上买的假镯子给孩子戴上,我就是想把真的金手镯占为己有。”被告人许丽在法庭上供述道。 庭审中,针对检方指控,被告人许丽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被告人许丽是初犯、偶犯,到案后及在庭审过程中均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涉案财物已起获并发还,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有悔罪表现,所以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许丽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二千元。 宣判后,被告人许丽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法官提醒,带孩子出门不能麻痹大意,无论是遇到熟人还是“自来熟”的人,“遛娃”时务必保持孩子时刻处于自己的视线范围内,“这既是防止孩子被人带走,也是防止孩子身上的东西被人带走。另外出门在外,孩子还需谨慎佩戴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编辑 杨海 校对 张彦君

原标题:第四届世界航商大会在香港举行

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事先策划、分工,事中相互配合,事后平分钱款,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人 性本色,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审判员李黎表示,近年来,“碰瓷”现象时有发生。不法分子有的通过“设局”制造或捏造他人对其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害来实施;有的通过自伤、造成同伙受伤或利用自身原有损伤,诬告被害人来实施。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危害后果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应受到严肃打击。作为普通民众,在面对他人挑衅时,应尽量选择更为平和的方式去处理,若发现对方可能是碰瓷或其他疑似违法犯罪行为,应果断拨打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