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4.0

丹道至尊

导演:陈可辛

年代:2015 

地区:日本 

类型:复仇 逆袭 英国 德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33

原标题:“85后”黄培,升副厅

11月8日18时,张先生驾车沿大广高速去北京,途经沧州任丘段,因操作不当车辆撞上一大货车尾部天龙神剑演员表,大货车可能未感觉到并未停车。高速交警任丘大队勘查交通事故现场后,因未能联系到货车司机,无法现场开具事故认定书。考虑到张先生去北京谈一笔生意约好了时间地点不能耽误,且驾驶的车辆虽有损伤但并不影响安全通行,经协商张先生驾车先去北京,等联系到货车司机了解相关情况后,再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1月10日15时50分,高速交警大名大队民警在青兰高速发现一辆货运车外观尺寸与登记信息不符,对驾驶员张某批评教育,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当发现他的驾驶证目前已记7分时,民警建议他补补交通安全课,帮他下载安装了“交管12123”小程序,手把手地教他如何“学法减分”,处理交通违法……

《英汉大词典》中有这样一个词语:from China to Peru(从中国到秘鲁),中文意思就是“走遍天下”。近几年,还有一句话在秘鲁颇为流行,就是“从钱凯到上海”。钱凯港开港后,中秘间单程海运时间将从35至40天缩短至约23天,每年将为当地居民创造超8000个直接就业机会,巴西、乌拉圭、巴拉圭和玻利维亚等秘鲁周边国家也能利用钱凯港进出口其产品。可以预见,不远的将来,钱凯港将成为南美与亚洲之间的重要物流枢纽,为各国发展繁荣创造更多机遇与便利。

“一花不是春,孤雁难成行。”在利马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习近平主席着重指出,要用好亚太经合组织平台,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加大对发展中经济体和弱势群体的支持,共同做大并分好经济发展“蛋糕”,让更多经济体、更多民众共享发展成果。2013年以来,习主席出席或主持历次APEC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就推进亚太合作阐明了中国的一系列主张和行动,寄语亚太工商界“在开放中扩大共同利益,在合作中实现机遇共享”,强调中国将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同世界和亚太各成员分享中国发展机遇。“共享”与“分享”,建设一个更加和平繁荣美好的亚太,无不彰显着中国与亚太各国共谋发展的决心。

作为亚太经合组织的重要成员,中国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为亚太伙伴创造更多发展机遇。以印度尼西亚乃至东南亚地区的首条高铁——雅万高铁为例,仅2019年至2023年间,雅万高铁就为雅加达特区和西爪哇省贡献了近60亿美元的国内生产总值,更为印尼民众提供了安全、舒适、高效的新出行方式。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街头,两千多辆中国电动公交车穿梭其中,充电接口、无线网络、空调和现代化驾驶室等配置为当地民众带来更舒适的驾乘体验,车身的“中国红”涂装成为一道亮眼的城市风景线;在中国,牛油果“家族”近年来不断壮大,已经有产自9个国家的牛油果被装进中国家庭的“果盘子”,其中6个来自亚太经合组织成员……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宽广的太平洋将亚太经合组织的各个成员紧密连接在一起,容得下彼此间的竞争与合作。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经济和亚太经济都面临着多重风险挑战。中国作为亚太地区和全球发展的重要引擎,在以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必将为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创新增长、互联互通、合作共赢的亚太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标题:日本导演山田洋次:高仓健是一个“活得很纯粹的人”

当有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借款并加盖公章,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表见代理?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公司需要还钱吗?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某公司因员工的一笔借款合同被出借人诉至法院。 未经公司授权,自行填写委托书 11月21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李某与杨某系朋友关系,两人多年未见,杨某在某公司担任司机一职。2021年8月,杨某因资金需求向李某借款,并将公司车辆办理抵押备案登记,抵押权人为李某。 杨某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一张纸质授权委托书上自行填写委托人、受托人等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杨某向李某借款20万元,期限为60天,杨某在乙方处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随后,李某向杨某个人账户转账20万元。 由于杨某多次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其管理的公司车辆用于对外抵押借款,并以领取维修款的方式将公司资金占为己有并全部挥霍,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3年11月,经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因杨某逾期不偿还借款,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所在的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相应利息。李某认为,杨某持有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符合合同形式要件,过程中还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电话授权,应属于有权代理;即使杨某无权代理,也应当构成表见代理。 法院:不构成表见代理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虽实施了以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的行为,但根据杨某本人供述及刑事判决书事实认定,杨某向李某借款行为并未经其公司授权,应属无权代理。杨某办理涉案车辆抵押及其与李某签订《借款协议》时,杨某并未持有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其办理借款、车辆抵押的授权委托书,虽李某称已由原法定代表人王某电话中授权,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此外,现无证据证明杨某此前曾被授予对外借款的代理权。 综上,杨某在未持有公司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李某仅凭杨某持有的公司公章、营业执照、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物品及杨某在《借款协议》上加盖公司公章等行为,即相信某公司授权杨某对外借款,其主观存在过失,外观上亦不存在使其相信杨某具有代理权的理由。杨某无某公司授权,其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故对李某要求某公司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昌平法院判决驳回李某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该案现已生效。 法官建议:出借人需要了解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法官表示,一般而言,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又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在无权代理中,还有一种特殊规则为表见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代理本质是在代理人无代理权的情况下,因其具有代理权的外观表征,使相对人在无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能够对其产生存在代理权的合理信赖,从而使得代理效果归属于本人。表见代理的意义一方面在于保护善意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促进交易行为的规范化。 在认定表见代理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提交充足证据证明其满足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包括:一、须是无权代理;二、须在代理行为外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理由;三、须相对人与无权代理人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四、须是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 法官认为,本案中,杨某未持有公司办理借款事宜的书面授权文件,也无证据显示公司实际参与合同的形成和实际履行,结合杨某的职务身份,其不存在使李某产生代理权合理信赖的外观特征事实。需要注意的是,相对人负有核实行为人身份及权限的义务,于李某而言,其与杨某多年未见,李某对其出借大额款项并打入杨某个人账户的行为未采取审慎态度,也存在一定过失,因此杨某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 法官建议,在缔约借款合同时,出借人需要了解借款人的全部信息,如果对方声称是代表某公司进行借款操作,除了查看公司的经营状况、征信信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外,还要审核代理人是否有相关授权手续或具有相应职务、职权,绝不能轻信口头承诺。 另外,公司也要强化对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重要印章的保存、使用和审批流程,详细记录每次使用的时间、用途、使用人等信息。如发现有人私自使用公章时,公司应及时调查核实,若确有违规操作,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避免公司的信誉受损和遭受经济损失。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 编辑 杨海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