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商务部发布2022年第18号公告,决定由株式会社引能仕材料(ENEOS Materials Corporation)继承JSR株式会社(JSR Corporation)在丁腈橡胶反倾销措施中适用的16.0%的反倾销税率及其他权利义务;以JSR株式会社(JSR Corporation)名称向中国出口的丁腈橡胶头牌特工,适用该反倾销措施中“其他日本公司”的反倾销税率,即56.4%。
2023年11月8日,应中国丁腈橡胶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43号公告,决定自2023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商务部对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倾销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头牌特工,以及对中国丁腈橡胶产业的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作出复审裁定(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