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7.0

丹道至尊

导演:焦菊隐

年代:2018 

地区:韩国 

类型:虐恋 复仇 萌宝 英国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08日 01:45

原标题:蒙牛五大保障举措加码稳产保供 免息资金再援牧场助运营

原告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下称:多元智能研究所)起诉称,鄱阳湖周边区域建成长达数十公里、高近百米的输变电线路,秋冬季节,白鹤、东方白鹳等数十万只越冬候鸟迁徙至鄱阳湖越冬,高压线给越冬候鸟带来了不小的生存威胁。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候鸟继续受到超高压输电线路的死亡威胁,并承担生态环境公益损失的赔偿责任;此外,还应在媒体上向以白鹤为代表的候鸟道歉。

该案被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称:国家电网)的诉讼代理人认为,该工程相关保护措施已经落实完善,对候鸟活动的偶发干扰,不可能也不足以造成当地候鸟生态破坏的损害后果。该公司合法建设案涉输变电工程,不属于环境侵权行为,该案不存在生态环境权的损害后果,该公司没有任何过错,请求法院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利益平衡。另一被告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中南电力设计院)的诉讼代理人认为,涉案工程已采取了防鸟撞措施,原告的诉讼目的在其起诉前就已经实现。此外,该院所作的环评与原告所称的生态环境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属于环境侵权行为。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悉,该案庭审持续一天,合议庭组织原被告进行了举证质证千金保姆演员表,并就合议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展开辩论。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诉辩主张,合议庭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一、案涉输变电工程对白鹤等候鸟是否造成生存威胁及后果?二、两被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及其他过错?三、两被告是否应当承担环境公益侵权责任?包括采取措施、赔偿、承担费用及赔礼道歉等责任?

多元智能研究所调查认为,武汉-南昌段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线路整体呈自西北向东南走线,依次穿越湖北省、江西省,在进入南昌市这一段时,工程架设线路途经鄱阳湖(就在鄱阳湖边上),位于大公岭县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东侧。2024年3月,上述工程建设已接近尾声,鄱阳湖周边区域长达数十公里、高近百米的输变电线路已经建成千金保姆演员表,基本已经形成了一道立体高耸的高危“电墙”。鄱阳湖是东亚迁徙候鸟在南方的主要越冬栖息地和停歇地。年秋冬季节,数十万只越冬候鸟迁徙至鄱阳湖越冬,其中就包括世界上98%以上的白鹤和75%以上的东方白鹳。而鄱阳湖周边区域建成的输变电线路给越冬候鸟带来了不小的生存威胁。

据该机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有关鸟类专家跟踪研究发现,鄱阳湖区南昌市新建区成新农场一带,屡有白鹤撞击高压线死亡,环湖而建的20多公里长的超高压输电线路,恰好挡在迁徙候鸟的觅食地与夜宿地之间,如同一堵“电墙”。此前还发现一只2岁左右的白鹤撞线,被发现时白鹤的一只翅膀已经被电线切割,完全与身体分离。专家反映,今年在这一带被撞身亡的鹤类,远不止这一只,此前也多次发现有白鹤在此地被撞死亡的事。连续多只白鹤死亡的原因正是跟环湖边正在建设中的涉案工程密切相关。

多元智能研究所表示,鄱阳湖是中国第一大淡水湖,也是国际重要湿地、亚洲最大的越冬候鸟栖息地,被誉为“候鸟天堂”,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将会对鸟群带来更多人为的灾难,甚至可能对气候产生更深远的影响。国家电网是上述工程的业主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则受国家电网委托承担前述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候鸟继续受到超高压输电线路的死亡威胁千金保姆演员表,并承担生态环境公益损失的赔偿责任。

国家电网作出的答辩状显示,该公司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该公司认为,违反国家规定是环境公益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案涉输变电工程依法经过相关行政审批,并在开工前就环境影响委托专业机构依法出具了环境影响报告,并获得生态环境部审批,是合法建设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不构成侵权行为,当然也不需要承担任何环境侵权责任。

中南电力设计院称,原告于2024年5月13日提起诉讼时,案涉工程尚未完工,仍处于建设当中。国家电网在工程建设阶段已安装航空警示灯和航空标志球,即涉案工程已采取防鸟撞措施。此外,中南电力设计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该院所作的环境影响评价与迁徙候鸟撞线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也未提交该院已经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后果或者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相关证据,该院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事实不能成立。

中南电力设计院认为,原告仅凭一篇未经严格科研论证的网文,就随意附和并臆断该院作出的该项目环评书未充分考虑迁徙候鸟的情况,从而提起对被告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纯属滥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权力,严重浪费国家司法资源,更有蹭热度及“碰瓷”的嫌疑,同时也对被告中南电力设计院及被告国家电网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和精力损失。

11月29日,天气晴好。澎湃新闻记者来到鄱阳湖畔一处垦殖场附近,这里分布着大量鱼塘、滩涂和田地。这个季节,已有大量白鹤、白枕鹤、灰鹤等候鸟迁徙至鄱阳湖越冬。记者看到,数十座连接着高压电线的高压线塔一字排开,近百米高的高压线塔上的航空警示灯不停闪烁。早上6时40分许,成群的候鸟扇着翅膀从栖息地向天空飞去千金保姆演员表,准备前往附近的觅食点觅食。记者注意到,有的候鸟飞临高压线塔或电线时突然折返,调整飞行高度后再次飞越。

原标题:好消息!长宁新增3家“智慧养老院”

顾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刘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刘某及其搭乘人颜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顾某、刘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颜某无事故责任。顾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颜某诉至法院,请求刘某、顾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22万余元。

审理法院认为,刘某无偿搭载颜某属于“好意同乘”行为。刘某作为车辆驾驶人,对搭乘人颜某负有安全方面的注意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据此,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刘某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本案中,颜某的损失共计159899元,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颜某140965元;其余18934元千金保姆演员表,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保险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刘某应按照事故责任比例(50%)赔偿9467元,但因其系无偿搭载颜某且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减轻刘某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酌定刘某承担其中30%部分的赔偿责任,赔偿颜某5680元。

“好意同乘”千金保姆演员表,即日常生活中的“搭便车”,是指驾驶人出于善意无偿地邀请或允许他人搭乘自己车辆的非营运行为。“好意同乘”作为助人为乐的善意利他行为,对于促进形成互助友爱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也符合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的要求,还有利于缓解公共交通压力,降低出行成本。本案判决依法合理认定“好意同乘”情形下车辆驾驶人的责任,既合理分配搭乘人损失,也有助于督促驾驶人切实负起责任和安全驾驶车辆。

谭某驾驶小型轿车与金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金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认定,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金某无责任。谭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故发生时,金某已年满70周岁。金某诉至法院,请求谭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合计9.4万余元。某保险公司抗辩称,金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权请求赔偿误工费。

审理法院认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除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外,还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本案事故发生时,金某虽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根据其提交的送货单、记账本、企业负责人出庭陈述等证据,可以证实金某受伤前不仅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持续为多家企业提供运货服务,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故人民法院结合误工时间等事实,认定应当赔偿金某误工费损失4.5万余元。最终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金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约8万元。

当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继续工作、劳动的情形较为常见,其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是否有权请求赔偿误工费,应根据其是否存在因误工导致收入减少进行判断,而不能简单地以法定退休年龄来确定是否支持误工费。本案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依靠自身劳动获取收入的被侵权人请求赔偿误工费损失,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充分体现了对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尊重和维护,有利于充分发挥老年人作用,推动实现老有所为。

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行,与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王某死亡和车辆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李某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之一;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王某近亲属诉至法院,请求李某、某保险公司承担死亡赔偿金等损失120万余元。

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一般而言,由于机动车行驶速度快、危险程度高千金保姆演员表,机动车一方在道路通行中应当负有较高注意义务。本案中,王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逆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其对自身的损害存在较大过错,应当依法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同时,考虑到事发时路况、视野良好,李某如充分注意,一定程度上也能够避免发生严重事故。李某疏于观察,存在过错。最终判决:李某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的损失承担40%的赔偿责任,该部分赔偿责任由某保险公司承担。

非机动车驾驶人作为交通参与人,应当与机动车驾驶人同样遵守交通规则。现实生活中,一些非机动车逆行、超速、闯红灯等违章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隐患。本案中,在非机动车一方具有较大过错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既合理地确定了双方责任,也警示了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共同构建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李某驾驶机动车在公路上掉头时,因疏于观察,与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受伤和车辆损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案涉机动车登记车主为张某,事故发生时,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周某受伤住院治疗,后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周某诉至法院,请求驾驶人李某、车主张某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4万余元。

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李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周某受伤,李某系侵权人,依法应对周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张某作为投保义务人未依法投保交强险,导致周某不能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得到保险赔付千金保姆演员表,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周某的损失未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最终判决:由张某、李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共同赔偿周某损失14万余元。

交强险以救济损害为主要功能,其先予赔付的制度设计对交通事故被侵权人及时获得救济具有重要意义。投保交强险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法定义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履行该义务将导致被侵权人无法获得交强险赔付进而利益受损,故投保义务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人民法院判决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与交通事故侵权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体现了法律对投保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的否定评价和对被侵权人权益的维护,也警示了投保义务人要依法履行为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义务,维护好自身与其他道路交通参与人的合法利益。

王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李某相撞。事故造成李某颅脑损伤,经司法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将王某及承保王某车辆的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王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4.5万元。一审法院根据案涉事故责任划分及保险情况,判令某保险公司赔偿李某74万余元,由王某赔偿约1000元。一审宣判后,某保险公司提起上诉。

二审中,人民法院了解到,某保险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实际上并无异议,提起上诉的原因是为了跨过年底理赔率考核时点,进而提升当年的考核绩效。为避免程序空转,保障被侵权人及时获得赔偿,人民法院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建议该保险公司客观面对事故事实和被侵权人损失,积极依照合同进行理赔;同时,综合相关情况与某保险公司积极沟通千金保姆演员表,促推树立正确的业绩导向,合理设置、规范优化考核指标。某保险公司对人民法院的工作表示认可,及时进行整改,撤回了对该案的上诉,立即向李某足额支付了赔偿款。

交通事故往往造成被侵权人直接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很大程度上讲,尽快得到损害赔偿,避免再度增加解纷负担和成本,是群众的“急难愁盼”。人民法院坚持实质解纷理念,坚决杜绝程序空转,在个案诉讼中“以案见事”,充分关注到纠纷成诉的核心原因和实质理由,因事施策、对症下药。纠纷解决中,人民法院不拘于“就案办案”,而是全面分析案件情况和相关背景,查摆诉讼关键原因,找准息诉着力点,加大工作力度,促进了纠纷高质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