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圆叶牵牛提取物添加事件,百雀羚发布了情况说明。该说明显示,在 2021年5月26日前,“圆叶牵牛提取物”属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可使用的原料。百雀羚涉及该原料的个别产品是在2021年5月26日之前生产,不违反《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的规定。并且,在2021年4月25日,百羚已经对该产品配方进行了调整,并通过备案号:沪G妆网备字2021512009。2021年5月26日之后,百羚没有再生产过任何添加有该原料的产品,不存在违法添加禁用原料的行为。
为了满足我国化妆品监管实际的需要,结合行业发展和科学认识的提高中国媳妇第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完成了对《卫生规范》的修订工作,编制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通用要求、禁限用组分要求、准用组分要求以及检验评价方法等。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经营的化妆品(仅供境外销售的产品除外)。本规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该规范中,第一财经从“化妆品禁用植(动)物组分”查询到,序号68为禁用物质“牵牛”,原植(动)物拉丁文学名或植(动)物英文名为“Pharbitis nil (L.) Choisy.(裂叶牵牛); Pharbitis purpurea (L.) Voigt(圆叶牵牛)”。其所禁用的范围种属虽然划定清楚为裂叶牵牛和圆叶牵牛,但到底在使用中如何禁用并未详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