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6.0

丹道至尊

导演:贾樟柯

年代:2018 

地区:西安 

类型:重生 美国 重生 大陆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8:37

原标题:红木如何“亲民”?599号免单节即将再度来袭!

肖海林称,2012年他曾以电子邮件向张术丹发送其制定的《博士研究生行为规范》,其中第七条规定:“属于导师主持课题下的、或导师指导下形成的、或导师修改形成的成果,属于师生共享成果,不能独自发表……”张术丹当时回复“会遵守该规范”;2014年他将其制定的《研究生发表成果行为规范》发送给张术丹等研究生,其中第6条规定:因导师投入了巨大精力、发挥了关键作用,研究生学位论文属于师生共享成果,导师和研究生都不能独自出版发表。张术丹当时回复称“将切实遵守”。

2016年6月,张术丹提交的博士论文《绿色导向变轨型高技术产品早期消费者购买意向研究》通过答辩钱的化身8,获得中央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学位。毕业离校前,张术丹向中央财经大学图书馆提交了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申请将其博士论文保密(保密级别为内部,保密期限为5年),保密理由处载明:“本论文为导师课题成果,特申请保密。”

一审判决书显示,海淀区法院认为,博士论文是张术丹获得博士学位必须独立创作完成的,肖海林负有指导其研究创作的导师职责。因此,不能因为张术丹参与肖海林课题研究并承诺遵守师生共享成果的约定,就认定二人存在共同创作博士论文的合意;亦不能因为肖海林允许张术丹在论文中使用他的课题申请书内容,就认定二人存在共同创作行为。

在经济赔偿方面,肖海林提出的赔偿诉求达四千多万元,包括多项惩罚性赔偿,还涉及“被张术丹占有2项特别重要成果的市场价值”,以及他十余年课题研究成果被“清零”并变成“剽窃”、相关课题项目被“闷杀”、出版专著流产、基金项目投标失败、因精神崩溃导致面瘫、未来预期收入减少等。不过,他的巨额赔偿诉求未获得法院支持。

原标题:伊玛环境(874123):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上海盎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期,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案。该案中,保险代理人隐瞒客户身体状况投保致保险公司利益受损,保险公司解除其代理合同后被诉。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解除代理合同符合法律及合同约定。新京报记者了解到钱的化身8,王某系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向客户推介保险产品并在客户成功投保后从保险公司处获得佣金。王某与保险公司签署的《保险代理合同书》约定,代理人发生下述行为的,视为违反合同义务,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代理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佣金:第7条显示,明知客户告知不实却不如实声明,或明知客户不如实填写却不告知保险公司,致使保险公司或客户利益受损。刘某系王某客户,王某时常为刘某推介保险产品。2022年4月,王某作为保险代理人为刘某投保重疾险。2022年12月,刘某确诊为甲状腺乳头状癌,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以刘某曾在健康询问中“是否患有甲状腺或甲状旁腺疾病、甲状腺结节、甲状腺肿”中选择“否”,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赔,随后刘某起诉保险公司。该案中,刘某提交了与王某的聊天记录,主张此前已告知代理人其甲状腺肿大,应视为保险公司明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却同意承保的情况。后保险公司与刘某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向刘某支付保险金28万元。2023年3月,保险公司向王某发出解除保险代理合同书通知,以王某未向保险公司告知刘某的健康情况导致保险公司利益受损为由,与其解除保险代理合同。王某认为该解除行为无效,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为保险公司单方解除与王某保险代理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根据保险代理合同书,如保险代理人存在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影响保险公司据以确定是否同意承保及保险费率的情况时,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代理合同书。刘某系王某客户,2021年12月刘某明确告知王某其脖子一直有问题、有甲状腺肿大的情况,王某反复告知刘某尽快检查并投保。2022年4月刘某投保时,“健康告知”部分明确询问被保险人是否患有甲状腺肿大,刘某选择“否”,而王某并未要求刘某提供关于甲状腺的就诊记录确定刘某是否有甲状腺肿大等疾病,亦未将其知晓的刘某身体健康状况告知保险公司。王某系保险代理人,刘某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王某的行为,视同告知保险公司。刘某病发后,保险公司基于法律规定及案件事实,与刘某调解解决保险纠纷并支付保险金。王某未尽到代理义务,最终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导致保险公司在与刘某的诉讼中处于不利境地并最终造成损失。因此,保险公司与王某解除保险代理合同符合法律及合同约定,王某要求确认该解除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