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高院”微信公众号,夏道虎在致辞中指出,共建江苏调解学院,是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履行好司法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的务实举措,是推进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全面提升调解队伍能力的有益探索。希望和扬州大学一道,坚持党的领导,整合资源力量,推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学以致用,积极探索构建调学研一体的调解新体系,全面推进调解理论研究、调解人才培养、调解组织孵化;坚持合作共赢,加强师资支援和案例共享,把学院建设成科学开放、特色鲜明、国内闻名的调解理论教研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
江苏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梁一波表示,成立江苏调解学院是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江苏实践、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创新之举、务实之策,要坚持政治引领,切实把牢正确办学方向,深度链接各方力量资源,优势互补、协调联动,融合调解理论与实务,推进调解学科知识体系构建和调解规则制定,积极培育调解工作队伍,向社会输送更多调解行家里手,让调解这朵“东方之花”在江苏大地上绽放得更加绚烂。
" />在电商平台上,商品琳琅满目,营销策略极具迷惑性,很多消费者深感无所适从。在此背景下,本意帮助消费者“避坑”的“第三方测评”博主及其视频越来越受欢迎。在该类视频初兴时,一批能提供实证数据、进行科学测评的账号,确实可以让消费者快速比对产品优劣,做出选购决策。然而,随着此类视频的吸粉能力提升,越来越多博主加入测评行列抢占市场先机,于是开始“野蛮生长”,缺乏资质、测评标准过低、假测评真带货、收钱抹黑其他企业等现象令人对“第三方测评”渐渐失去信任。
虚假的“第三方测评”也会侵害一些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健康的市场秩序。比如,不久前,江苏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典型案例:某公司在没有科学依据之下,在社交媒体发布测评文章,对不同品牌的8款防晒衣进行对比。法院认为,被告公司测评文章中标示的数据缺乏科学性和可靠性,易误导公众、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此,我们需要给“第三方测评”来一场测评和打假。相关平台要对测评博主资质进行严格审核,构建一套有效的管控机制。比如,完善认证和准入管理机制,健全测评内容审核把关机制、投诉应急处理流程,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对“第三方测评”内容进行实时监测。监管部门则应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测评从业者予以严厉打击,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针对虚假测评,明确平台方的连带法律责任,倒逼平台有所作为。测评博主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内容的真实、客观、准确,对商业性广告内容应采取明示措施提醒消费者,坚决拒绝商业性拉踩和诋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