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案为镜,可以正风纪。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的有力抓手。为用好用活身边案例,做深做实纪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廉洁四川”网站、微信公众号自2023年2月14日起推出《以案为镜》栏目。
“我收了如此多的钱,相当于侵占了一所农村学校一年的行政开支费用,也相当于一个养猪场出售数百头猪的收入,我与强盗有何区别呢?”在任万源市原教育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万源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的5年时间里,王荐先后收受35人所送现金共计106万元。他在忏悔书中写道:“28年的工作历程真是黄粱一梦,天堂与地狱,荣光与羞辱,真就这样如纸相隔。”
然而,“有心人”都善于“钻空子”。当年夏季林立青,万源市各学校领导班子面临调整,有一位与王荐相熟的校长杨某找到王荐,表示想调整到规模更大的学校任校长。王荐认为规模大的学校情况比较复杂,杨某的性格不太适合,便当场拒绝了他。不料杨某立马从包里掏出一个装有现金的信封扔给王荐就离开了,王荐拿着信封追出办公室,对方早已不见人影。
听了朋友的话,一天,他鼓起勇气揣着1万元现金去找领导“汇报工作”,当把钱递给领导那刻,领导大发雷霆,把钱扔在了地上,王荐只好捡起钱悻悻离开。这次经历,王荐不仅没有从中深刻反省自身的过错,反而促使他在后续面对金钱诱惑时,发展出一套自我安慰的“换位思考”逻辑。他开始以一种体谅的姿态,去理解商人、校长乃至老师“送钱”的微妙情感,为了不损伤对方的颜面林立青,他选择了一一笑纳,并给自己定下“收钱不超出5万元”的标准。
2018年6月林立青,离城区较远学校的一名老师苟某某想调到城区附近的学校。苟某某找到王荐帮忙,并承诺事成之后定会重谢。但当时城区周边学校并没有教师岗位空缺,只有一所学校空缺教导主任,但是,苟某某并不符合调动条件。为了让苟某某达成所愿,王荐将其在本校“火线”提拔为教导主任,然后再顺利调入那所学校。事后,得到“关照”后的苟某某给王荐送去2万元现金。
理想信念是方向、是灯塔、是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只有一以贯之,永葆理想信念之火不灭,才能照亮前行之路。而王荐正是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缺“钙”、宗旨意识淡化的典型。他在担任职能部门“一把手”的5年间,未能坚守初心,不以民为本,明奉马列,暗信鬼神,职位虽一路升迁,思想却一路滑坡,将权力视为满足私欲的工具,迷失了方向与自我,滑入违纪违法的深渊。王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王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王荐的行为应当认定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