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9.0

丹道至尊

导演:焦菊隐

年代:2010 

地区:金华 

类型:韩国 大陆 香港 合集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9:14

原标题:Bin阻止队友虐泉

“这些信息里说商行获得了某种认证,或者签署了合作协议,但我根本不认识这个商行,也从未与他们有过任何业务往来。”随着骚扰短信的不断增多,马先生的疑虑也逐渐加深。他开始意识到,这种频繁的短信骚扰的背后,可能隐藏着自己的手机号被盗用的风险。“如果只是偶尔收到一两条短信倒也无妨,但连续几个月都收到类似内容的信息,我怀疑是我的号码已经被人冒用了。”马先生对此感到非常困扰,尤其是在没有任何明确的解释或回应的情况下,短信仍然源源不断地发到他的手机。马先生提供的截图显示,最近半年,他收到的与“长沙勇钰百货商行”相关的短信已有十余条,几乎每个月都能收到。

针对马先生遇到的情况,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冒用他人手机号的行为本质上属于侵权行为,属于违法,被侵权人可依据民法典规定要求冒用的企业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比如,要求企业立即停止使用被冒用的手机号,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判决生效后,被侵权人以判决为依据要求市监局撤销登记或变更登记。

原标题:总计2100万元 上海南京路步行街再次发放消费券

12月3日,崔丽丽收到了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去年9月23日出差杭州期间,崔丽丽入住酒店后被性侵,后经医疗机构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此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新京报此前报道,崔丽丽是天津某企业营销总监,性侵她的是公司老板钱军(化名)。2024年4月,钱军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之后崔丽丽到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历经4个多月收到这份《决定书》,崔丽丽说:“案件的刑事判决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这个工伤认定会让我活得更有尊严,证明我是因公受伤,公司需要为这个事情负责。”12月4日,崔丽丽就职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部长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对于津南区人社局对崔丽丽的工伤认定是否申请行政复议,“我们正在讨论,一周之后给她一个答复。”目前,崔丽丽正在跟公司确认停工留薪期。12月10日,崔丽丽告诉新京报记者,公司人力部长回复她“仍需要一两日等待最后大领导的确认”。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受访者供图被性侵后处于焦虑和抑郁状态性侵事件发生半个月后,崔丽丽无法继续在公司工作,她向直属领导请假在家休养。经历失眠、频繁做噩梦,并觉察到自己精神状态不好后,她到天津的两家综合性医院就医铁道游击队后篇,被诊断为焦虑和抑郁状态。但在医生问诊时,她始终无法告诉医生自己真正发生了什么,“被强奸”这个词让她难以启齿。崔丽丽认为,自己被性侵以及因此受到的精神伤害均属于工伤。“事情发生在我出差期间,而且是在商务宴请中为了履行工作职责喝的酒。”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在那场酒局上,钱军曾给她发信息称“你陪着多喝点”。商务宴请酒局中途,钱军(化名)给崔丽丽发去的微信聊天记录。 受访者供图2023年12月,在性侵案件进展的同时,崔丽丽曾电话询问津南区人社局工伤申报流程,但被告知因涉及刑事案件,需等待案件结论认定后再来申请工伤。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24年4月2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强奸罪判处钱军有期徒刑四年。在民事赔偿方面,崔丽丽拿到经济损失3000元,这些钱是相关医疗费用和就医所需要的交通费。4月18日,公司的人力部门通知崔丽丽,因未遵守公司请假制度且无故旷工铁道游击队后篇,属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她被解除了劳动合同。这是事发后,公司与他第一次正式交涉。同日,崔丽丽走进津南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她希望“公司需要为这个事情负责”。明确创伤后应激障碍与性侵事件有关崔丽丽告诉记者,第一次到津南区人社局申报工伤时,她被告知,抑郁、焦虑的诊断和治疗需要在人社局指定的三安(安定、安宁、安康)医院诊断。而此前,她只在综合性医院的精神科问诊。4月23日,崔丽丽重新到天津市安定医院接受治疗。7月9日 ,经过两个半月12次的治疗后,经专家会诊,崔丽丽被诊断患创伤后应激障碍。崔丽丽的诊断证明。 受访者供图一周后,崔丽丽带着诊断证明到津南区人社局申报工伤,津南区人社局向其出具了工伤受理通知书。9月3日,崔丽丽接到了津南区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时限中止”的通知。通过电话询问,她得知需要先到人社局进行“伤与非伤鉴定”,即鉴定创伤后应激障碍是否为性侵事件直接导致。因鉴定专家可预约的时间不确定,暂时中止认定时限。经过再次鉴定,11月7日,崔丽丽收到“伤与非伤鉴定”结论通知,明确创伤后应激障碍与性侵事件有关。针对这一结果,人社局询问公司意见,公司未对此提出异议。直至12月3日,崔丽丽收到了津南区人社局的《决定书》。津南区人社局认为,崔丽丽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四条(五)项之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被认定为工伤后,崔丽丽联系公司确认停工留薪期,公司称将在12月10日给予回复。12月10日,崔丽丽告诉新京报记者,公司人力部长回复她“需要等待最后大领导的确认”。崔丽丽称,她不认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她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公司请假制度,也没有旷工,在停工留薪期确认后,将就被公司辞退一事提起劳动仲裁。专家:当地人社局对“伤害”的理解,符合立法本意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姜颖表示,在目前的工伤认定中,很多精神类的疾病很难判断跟工作有无关系,但在此案中,女员工的发病原因比较明显,有证据证明创伤后应激障碍和性侵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就可以认为是在工作期间受到侵害。在《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门类的划分中铁道游击队后篇,也包含了精神科目,应当认为只要伤害结果与其受到的暴力伤害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即符合认定工伤的要素。姜颖认为,此案件中,当地人社局对“伤害”做了扩大式的理解,对于工伤的认定,“是有进步意义的。”姜颖进一步解释,从狭隘角度理解,在现有的工伤认定中,典型工伤是指在一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到事故伤害或意外伤害,比如交通事故、砸伤等。而在此案中,性侵犯罪能否等同于事故伤害?姜颖认为,当地人社局认定了员工在出差工作期间遭遇刑事犯罪,也是一种事故伤害。对此,姜颖表示,“当地人社局的认定中对‘伤害’的理解,是更符合立法本意的。工伤认定以及《工伤保险条例》这个制度的设计,本身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为了工作进行期间的人身安全、生命健康等。”另一方面,姜颖认为铁道游击队后篇,职场性侵事件中,雇主利用上下级的职场关系对下属进行性侵,对女职工的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这种认定对女性权益的保护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莹曾代理过多起职场性侵官司,在她的经验里,职场性侵的维权本身存在困难,在此案件中,“崔丽丽打赢了性侵官司,她是幸运的,被性侵后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能被认定为工伤,也是一个突破。”新京报记者 赵敏编辑 杨海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