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5.0

丹道至尊

导演:陈凯歌

年代:2021 

地区:大陆 

类型:美国 强者 甜宠 香港 

主演:未知

更新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13

原标题:“十三五”期间新增湿地20.26万公顷

2024年11月14日,由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主办、中科浩博国际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承办、中国传媒大学协办的“2024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项目年度交流暨推进会”在中国传媒大学举办。教育部有关司局和单位领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领导、高等院校和中学领导及项目负责人、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从业人员,以及国际组织代表等众多嘉宾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项目进展与成效,交流思想与经验,研究新形势下如何创新思路与举措,更加有效地推动项目服务高校和中小学构建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推进高质量国际化就业。

张树庭代表中国传媒大学向各位领导和参会嘉宾们致以热烈欢迎。他表示,今年是中国传媒大学建校70周年,近年来,学校积极推进教育国际化,与200多所境外知名大学、科研与传媒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作为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项目首批建设高校,多次承办中外双导师学术科研课题工作坊,高质量建设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基地。未来,中国传媒大学愿与各方密切联系、加强合作,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共同探索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的创新模式与有效路径。

周莉代表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对会议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她指出,培养人才是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大计,关于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培养人才的重要论述,为深入推进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人文中心举办本次会议恰逢其时,有助于激发创新思维,推动相关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未来,希望各方打造高水平交流平台,更好发挥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聚焦国际化人才核心素养,培养满足国家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国际化人才;集聚多元创新要素,以教育数字化赋能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

程卫星代表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对会议举办表示热烈祝贺。他表示,本次会议是贯彻落实关于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对做好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工作的有力推动。国际化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高校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希望未来高校提升工作的协同力、支撑力和保障力,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

在工作报告环节,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主任于长学对2024年项目的亮点成效、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了总结,并就新形势下如何以项目为坚实依托,进一步全面加快和系统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建议。他认为,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培养更多可以参与国际协作竞争和全球治理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帮助学生实现在国际舞台上施展才华的梦想,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推动“一带一路”共建高质量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人才支撑,是教育的重要职责与光荣使命。各方要提升认识、提高站位,增强培养高层次国际化人才的自觉性;解放思想,整体谋划,将项目融入学校的整体工作;注重执行,扩大成效,建立健全项目实施机制。他指出,各方要以“十年磨一剑”的决心和意志,携手推动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共同为实现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建成教育强国贡献力量。

在项目专家工作报告环节,项目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东南大学原副校长浦跃朴对2024年项目专家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他强调了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的紧迫性,认为高校要实现高质量发展,一项重要的衡量标准是能培养出有效参与对外开放和全球治理的高素质人才,而以项目为平台依托,多方携手、共同发力是实现国际化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方式。

主旨报告环节,联合国粮农组织原副总干事、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何昌垂机械侠电影,项目专家、历任世界海关组织守法便利司司长、海关总署国际合作司司长、现任中国报关协会会长朱高章,美国西北大学麦考密工程学院副院长埃里克·卢伊滕(Erik Luijten),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周启红,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冯伟分别作了精彩的报告。他们指出,要推动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转型以更好与国际接轨,并要青年人肩负起时代责任。各地区要重视国际化人才培养,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提质增效。

在信息发布环节,项目服务单位中科浩博总裁孙中雯回顾了项目实施以来的发展历程,阐释了项目的意义、优势和特色。她表示,高层次项目在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统筹、专家指导、校企合作共建的模式下,已培养出众多具有全球视野和人文交流意识、有能力参与全球协作与竞争的人才,为各行各业在对外开放的高质量改革发展献力献礼。五年来高校与项目之间已形成紧密的工作命运共同体机械侠电影,中科浩博作为项目服务单位是中外高校和专家学者之间的搭桥者,高校国际化开放办学的推动者,优秀学生和拔尖人才成长过程中的陪伴者,建设和发展经验的传播者。未来将引入更多高质量教育资源和进一步做好教育公共服务工作,为高校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提供更坚实的支撑和有效的助力。

在分组研讨环节,与会嘉宾分为四组,围绕“国际竞争力,不仅是目标,更是基因”“千条线与一根针,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的资源整合与探索”“‘走出去’与‘引进来’,中外双导师科研工作坊的创新实践”“基石,全球治理在基础教育阶段的有效表达”进行充分交流。嘉宾们认为,中国与世界的发展迫切需要国际化人才,项目在服务高校培养国际化人才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其向基础教育领域的延伸将进一步完善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链条。代表们希望未来项目继续与时俱进,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在总结展望环节,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副主任夏娟作总结发言。她认为,本次会议议程紧凑多元,内容丰富充实,嘉宾发言精彩中肯,分组讨论积极踊跃。会议既总结了项目的进展、成效、经验和不足,也分析了当前对外开放的形势与任务,特别是明确了下一步努力的方向、思路与举措机械侠电影,进一步提高了对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共识、扩大了同心圆,进一步提振了以项目为抓手推进工作的奋斗精神,增强了开放办学、抓好国际化人才培养的信心。下一步,各方要对照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思考和研究如何推进项目更加有效实施,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发展、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贡献力量。人文中心愿与各方密切交流合作,通过高层次项目,为学校改革、教师发展和学生成长提供更大助力。

据悉,为适应人才培养的时代需求,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于2020年发起实施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项目。项目秉持人文交流理念,紧紧抓住意识培育、课程建设、学术创新、实习实训、教师发展5个关键环节,推动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交流共享,开创“讲座-课程-实训-学术-输送”的全过程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目前,项目已惠及300余所高校师生45万余人,成功帮助1200余名学生赴相关国际组织、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跨国企业等220余家单位实习,为高校在国际化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注入了新的活力、提供了有效助力。

原标题:2024年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在天津开幕

双十一期间,部分商家在详情页中设置了“霸王条款”,这些条款往往是商家出于便利而使用的格式条款,通过“排除管辖权”“签收即认可”“词义混淆”等方式模糊买卖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导致买卖双方地位失衡。一旦后续因商品质量出现纠纷,商家便会以相应条款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多起和“霸王条款”有关的案例,四中院以案释法提示广大消费者注意网购陷阱。购物纠纷只能在卖家所在地起诉?法院:不合理,增加了消费者维权成本小赵在网上给自己和朋友购买了一款减脂瘦身胶囊,没想到二人食用后都出现了头晕、心悸、干呕等现象。小赵仔细观察了这款瘦身胶囊的中英文标签,发现二者内容不一致,其英文标签中提到的一种处方药成分在中文标签中被刻意隐藏了,因此该胶囊并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小赵即刻向收货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商家退货并退还货款2959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29590 元人民币。但小赵没注意的是,商品详情页上有一行“消费者保障及纠纷处理声明”,该条款称消费者因在该店铺购物引发的纠纷应在卖家所在地法院处理,因此卖家辩称该条款已经排除了买家收货地法院的管辖权。实际上,这样的条款给消费者小赵增加了应诉的困难。北京四中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系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都享有管辖权,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收货地可以作为合同履行地,因此买家收货地法院可以管辖该起购物纠纷。四中院表示,案涉胶囊销售页面上的“消费者保障及纠纷处理声明”条款系格式条款,排除了买家收货地法院的管辖权,不合理地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不合理内容,应依法认定为无效。在小赵不认可管辖条款效力,商家又不能证明就管辖事项已与小赵协商一致的情形下,该购物纠纷应由买家收货地法院管辖。最终,小赵与卖家的该起购物纠纷得以在收货地法院进行处理。该案主审法官王娟表示,部分网络商家在购物详情页中约定卖家所在地法院管辖或约定只能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等情形均属于“霸王条款”,这些约定在未与消费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当增加了消费者维权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诉讼权利的不公平、不合理内容。消费者在购物时,除了关注价格,还应详细浏览商品页面信息,避免因忽视了商家设置的不合理纠纷解决条款而陷入后续维权困境。消费者必须当面检查签收易碎快递?法院:过度加重了消费者注意义务小张在网上买了一台电视机,商品送达时,快递员因着急离开,未等小张当面签收就将快递直接放在他家门口并在快递平台自行签收。小张回家后看到门口的电视机,立马与商家联系询问安装问题,却被商家告知安装师傅生病无法上门,其申请的安装服务订单也被取消。小张无奈只能自行安装。电视机通电后,小张发现屏幕出现多条竖线,无法正常使用,随即与商家联系。商家称,商品详情页面已标明“买家需在快递员面前拆箱检验快递有无问题再进行签收,签收后概不负责”,而小张没有按商家要求当面开箱查看电视情况,因此对屏幕竖线问题不予负责。因协商无果,小张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全部货款。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卖家的格式条款中若含有“收货人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的内容,该条款应认定为无效。网络上销售易碎品的商家往往会在格式条款中约定必须开箱检验后再签收,否则商品破碎的责任由消费者承担。但快递员系买卖合同第三方,不受商家及消费者的实际控制,该约定实际上加重了消费者的注意义务。且事实上该类约定还涉及运输服务合同内容,且增加快递员作为第三方人员的查验义务,免除商家的己方责任,不合理加重他方责任,实质上转嫁了商家因货物运输所产生的在途风险。最终,该案以调解结案,商家主动退还了相应货款。该案主审法官张勤缘指出,当前,很多消费者因为各种原因外出而无法当面签收快递,往往会让快递员将商品放在快递柜或家门口,同时物流信息也会显示“已签收”,但消费者此时并未实际查看商品情况。因此,商家不能仅仅凭借“签收即认为认可货物质量”这样的条款来规避自身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商家若想该条款产生效力,必须在与消费者达成交易约定时以显著、明确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关于该条款的具体内容以及其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否则,此种格式条款不对消费者发生效力,其仍应就商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经营者对“保值换新”内容肆意解释?法院:仅从利己角度解释损害消费者利益小王在网上旗舰店购买了某品牌S系列某普通型号手机,在商品页面,商家宣传下一代S系列新机发布时可以补差价“保值换新”,且换新只要求“同品牌同系列型号”,并未限制款式。不久后,商家发布了新一代S系列手机,共包含从普通到最高级四款新机型。小王于是联系客服要求补差价更换新一代S系列高级型号手机,却遭到商家拒绝。商家表示,“同品牌同系列型号”应当理解为 “同品牌同系列同型号”,所以小王的手机原来是S系列普通型号,现在也只能换新为新一代 S系列普通型号。小王便将该品牌旗舰店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购机费用并给予三倍赔偿。一审法院认为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驳回了小王的诉讼请求。小王不服,提起了上诉。北京四中院二审认为,从文义解释来看,“同系列型号”不等于“同系列同型号”机械侠电影,“同系列”系对“型号”的修饰和限制,即“同系列”内的“型号”。可以理解为,新一代S系列的普通型号和高级型号均属于同系列下不同型号的手机,且与旧一代S系列普通型号同属S系列不同型号手机。此外,商家称旧一代S系列普通型号与新一代S系列普通型号为“同系列同型号”,但是,手机型号是手机制造商为区分不同产品而赋予的特定标识,小王所购旧一代普通型号手机与商家同意换新的新一代普通型号手机,在发布时间、机身、性能等方面均有明显差别,亦不属于同一型号,即不属“同系列同型号”。可见,商家所谓的“同系列同型号”也难以自圆其说。商家作为格式条款的制定者,如欲通过“同系列型号”的表述对“保值换新”服务的手机型号范围进行限制,应予以明示。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机械侠电影,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即小王提出的换机申请符合“同系列型号”的“保值换新”条件。但由于商家拒绝了小王的“保值换新”请求,已构成违约,最终法院判处商家退还小王购机所花费用,小王则退还手机。该案主审法官韩继先表示,当前网络上的商品型号众多,同类型的商品更新换代迅速,“XX代”“PLUS”等产品型号层出不穷的同时机械侠电影,商家还会推出“以旧换新”“保值换新”等优惠吸引消费者,但却通过格式条款对上述优惠条件的范围模糊表述,并在消费者提出质疑时肆意解释以实现对自己有利的目的。因此,商家就应当以清晰、明确、醒目的方式向消费者告知“保值换新”服务的具体内容、各项条件、限制因素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等相关信息,否则其对格式条款的解释在诉讼中将难以获得法院支持。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通讯员 张勤缘 张伟 刘津宁编辑 杨海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