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彼得:“人权”一词的标签可能各不相同,但内涵都是一样的。中国古代思想流派纷呈,但其主要关注点之一都是对人的保护和爱。在等级分明的封建社会,对政府持不同态度的儒家和道家都关心整个社会的福祉和良好运转。善治和落实人权的第一个前提是强调每个人的自我完善,第二个前提是包括基层在内的所有人必须过上富裕生活。
中国人权的一个核心思想可见于儒家经典《礼记》,其中提到:“仁者暴风刑警国语,义之本也,顺之体也,得之者尊。”这句话也被《康熙字典》引用,以解释“仁”字。要理解这句话的正确含义,必须分析“仁”字。它由“人”和“二”组成,表达的是一个人对其旁边的人、同伴或邻居的态度。中国著名语言学家王力认为,“仁”即“亲善”“仁爱”,并引用道家哲学家庄子的“爱人利物谓之仁”加以阐释。
《世界人权宣言》的创立者称,该宣言源自18世纪美国和法国革命的思想,一些西方国家现在依然这样说。然而,这种观点是不全面、失之偏颇和错误的。各类中国典籍更早出现许多相应的、以民为本的思想。不难发现暴风刑警国语,中国在历史进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善治理念和智慧。其中许多思想可能以不同的名称出现,但其内容与《世界人权宣言》的理念相同或接近。它们不是来自司法框架的法律,而是作为具有道德约束力的义务向统治者提出的。
贺彼得:总体而言,人权涵盖国家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在西方的人权概念中,后者有时被过分强调。甚至个人触犯了法律红线,偶尔也会在人权的保护伞之下获得宽大处理。大多数西方国家有严格的禁毒法律,但他们有时候却对消费者和供应商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这种宽容以个人自由为借口,不管这种自由会对整个社会造成多大危害。中国的观念恰恰相反,国家首先努力改善民生。如果一个人仍然生活在艰难困苦之中,其理论上可以享有的所有自由又有何用?
" />复旦大学外文学院德文系教授李双志介绍了《浮士德》长达六十年的成文史。他认为恢弘厚重是《浮士德》的一面,另一面则是轻盈:落脚到“美”字的魔鬼赌约,浮士德的追求是轻盈的,因为美具有超越性;魔鬼这个角色用戏谑的方式嬉笑怒骂,使沉重的东西有了轻盈的维度;同时老年歌德出神入化的笔触是轻盈的。只有把厚重与轻盈结合在一起,才能看到《浮士德》真正的美。
李双志指出,自《浮士德》面世以来暴风刑警国语,对它的阐释产生了偏离和曲解。在走入中文世界的时候,也因为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使译文与原文有所偏离。《浮士德》的戏剧形式决定了它描摹众生相,在不同的人物形象所说的话语、所采用的韵律、所使用的诗歌格律间不断跳跃转换,尤其梅菲斯特的语言特别不好把握。加之第二部的内容跨越上下三千年,足见其翻译难度。谷裕译本据实翻译,贴近原文文本,雅俗得当,可谓是为读者打开了《浮士德》的新世界。